61.對自律的破壞
如前所言,在思想改造中,自我批評常常被要求當眾進行。正是這一要求,使得自我批評從理論上所說的自我提升變成了實際上的自我糟踐。
人類學家本尼迪克特在比較西方文化與日本文化時,提出了“罪的文化”與“耻的文化”這兩個概念。她認為西方文化可稱為“罪的文化”,日本文化可稱為“耻的文化”。後來有人把“耻的文化”也歸之於中國,被看作是東方文化的特徵。按照本尼迪克特的解釋:“真正的‘耻的文化’依赖外部的制裁以達到好的行為,不像‘罪的文化’,好的行為是罪的一種内化的信念。耻是對他人的批評的一種反應……它需要觀眾或至少想像中有觀眾存在,而罪則不然。”*由“耻”的概念我們會聯想到“面子”的概念。費正清說,對中國人而言,面子是一個社會性的東西,個人尊嚴是從適當的行為及社會讚許中獲得的。“丢面子”則是由於不能遵循行為的法則,以致於在别人看來處於不利的地位。在中國人那裹,個人價值不是像在西方那樣是内在於每個人的心靈,而是外鑠的,從外部獲得的。對於上述見解,後來的學者們提出過若干修正意見。譬如,皮爾斯和辛格就指出,罪的意識來於做出逾越規矩之事,而耻的意識來於未達到某一理想目標。倘用現今中國人習慣的話來講,罪是指有錯誤,耻是指有缺點。不論我們對罪與耻作何理解,有一點倒是明確的,那就是它們都能起到推動人積極向上的作用。
那麽,在思想改造中,自我批評與所謂罪感或耻感又有甚麽關係呢?
首先,共產黨混合利用罪感或耻感來迫使我們思想改造。你說過錯話,做過錯事,你當然應該檢討,這是在利用罪感。如果你說“我又没犯甚麽錯,憑甚麽要自我批評”黨就會說,難道你就十全十美了嗎?難道你就已經是百分之百、徹頭徹尾的無產階級了嗎?——這又是在利用耻感了。然而,不論是利用罪感還是利用耻感,到頭來共產黨都把它們變成了完全相反的東西。
道理很簡單。一般認為,罪感是自律的,耻感是他律的,但也不盡然。我講同金耀基等人的分析,耻感兼有他律與自律兩重性。古之儒家講“慎獨”,講“省察”,均是强調人作為道德性主體的自律行為。着眼於自律性,我們就該承認,一個人不論是有缺點還是有錯誤(此處的錯誤當然不是指違法亂紀,“罪”不等於“惡”),我們都應當寄希望於他自己的主動改進,而不應該對之强制。不錯,共產黨也說過自我批評要靠自覺,但是它既然造就了一套强大的社會獎懲機制,從而使得人們非“深刻檢討”便不能過關,不能受到信用以至要横遭迫害,因而在事實上它嚴重地破壞了這種自律性。由此引出的顯著惡果之一便是虚偽和是非顛倒。有些人故意夸大自己的缺點錯誤並對之進行過火的批判。他們這樣做决非出於罪感或耻感,而是為了炫耀,為了向權勢者討好。相反,那些一向為人方正的君子,既不情願在大庭廣眾下貶抑自己,況且也實在找不出多少問題值得檢討,反而容易被黨視為落後和可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