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沒有到過美國的人也都知道,美國,尤其是美國的大城市,
有無家可歸者,也就是俗話說的流浪者、流浪漢,英文叫homeless
。中共一提到美國,提到人權,總忘不了揭一揭這塊瘡疤,提到
這些無家可歸者。事實上,在美國,也常常有人針對無家可歸者的
人權問題向政府提出批評。最近,在紐約,圍繞著無家可歸者的問
題,就有一些人權人士對紐約市長朱利安尼提出批評。
猜猜看,朱利安尼做了什么事招致人權人士的不滿?
人權人士
為什么要批評朱利安尼?
人權人士要求的是什么?
根據的是什么?
那還用說?
肯定有許多人不假思索地就會斷言,那一定是朱利
安尼對流浪漢不聞不問,天這么冷,無家可歸者露宿街頭,凍死怎
么辦?
人權人士打抱不平,要求市長采取措施給流浪漢提供住處,
安全過冬。人權首先是生存權嘛。
錯了,錯了,剛好猜反了。事實是,今冬紐約很冷,市長朱利
安尼特於日前發出新聞簡報,提醒市民注意保暖御寒,勤於問候和
照顧老弱鄰居,呼吁房東充足供暖,并提醒室內暖氣不足或沒有熱
水的市民向房屋局投訴。由於天氣酷寒,朱利安尼提出街頭流浪漢
必須到室內避寒,否則警察或社會工作人員可以不需要征得流浪漢
的同意,強行把他們移送到收容所。。有些流浪者不干,堅持要留
在大街上,不愿意被強行帶往收容所;一些人權人士則認為政府無
權對流浪者采取強制性措施。
我們知道,早在一九九九年,紐約市長朱利安尼就開始清理街
頭流浪者。當時是本著改善紐約市生活品質的立場,要求流浪者離
開公共場所,到收容所居住。可是,這個計劃遭到人權人士和不少
流浪者的批評。其理由是,人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權利,公共場
所既然是公共的,別人當然有權在那里呆著,想走動就走動,想休
息就休息。政府無權干涉。如果政府竟然禁止人們流浪,禁止人們
露宿街頭,那就是對人權的干涉或侵犯。這次,針對朱利安尼的強
制性措施,紐約市公民自由協會的負責人西格爾就明確表示反對,
他說:
法律上沒有哪一條賦予政府這樣的權力,只因為天氣寒冷就
可以把別人從大街上拉走。
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素以鐵腕著稱,這一次,他宣布紐約市進入
“緊急防寒狀態”,派出額外人力,授權警察可以強行把街頭流浪
漢遣送到收容所避寒。朱利安尼說:
在平時正常狀態,除非流浪者
有違法行為,否則是不可以強行把人帶走的。接連好幾天,警察開
著面包車滿街轉,把流浪者送到收容所。紐約市政府有一個無家可
歸者服務部,這些天也十分忙碌。朱利安尼說:
紐約的收容所綽綽
有余,即便在圣誕節那天晚上,還多出了六百多個單身床位和一百
多個家庭收容處。
但是,并非所有的流浪漢都領市長這份情,有些無家可歸者表
示“堅守街頭陣地”,不愿意去收容所。有個記者采訪一位名叫劉
易斯的四十出頭的流浪漢,勸說他去收容所。記者說:“我不愿意
有人給凍死,哪怕他自己愿意也罷。”可是對方執意不從。記者問,
那你今天晚上在哪兒過夜呢?
流浪漢回答:
別以為我會告訴你們,
紐約這么大,可去的地方多啦,你們來追蹤我吧,誰也找不著我。
我就是要呆在大街上。
當然,有些人權團體反對朱利安尼的措施,也不僅僅是出於反
對強制、維護自由的立場,他們還認為政府為無家可歸者提供的服
務設施有待改進。如果條件好了,人家自己就愿意來,用不著你去
強制了。
我見識過一兩個收容所。照我的標準,其服務設施應該說還算
可以,吃飽住暖、洗熱水澡都不成問題,有專職的社會工作者服務
管理。為單身流浪者準備的房間,有時候住的人多些,不過比起國
內大學的學生宿舍還是要寬松。當然,依照美國的富裕程度,收容
所的條件都還有改進的余地,然而也有人懷疑,遇到象劉易斯這種
流浪漢,恐怕條件改進了也未必來。
(
參見
000 年 月 日的NEWSDAY、DAILYNEWS,北美《世
界日報》)。◆
200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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