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的中共专制政权必定对国际准则、

          对普适价值更敌视、更藐视,

          必定是对世界自由与和平的最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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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霸权的不打自招——简评《环球时报》5·12社评

胡平  2013年5月17日

 

58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两位中国社科院学者的文章《论马关条约与钓鱼岛问题》,文章提出琉球主权可以再议。

这篇文章很奇怪:你说它是学术文章吗?它并非发表在学术刊物上,甚至也不是发表在一般的官方刊物上,而是发表在中共中央的喉舌《人民日报》上;你说它是中国政府的声音吗?它的署名又只是两位学者。很明显,这种模棱两可乃是当局刻意为之。实际上,它是以非官方的方式发表的官方意见。

这篇文章引起强烈反响:先是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坚称琉球是日本领土,并向中方提出抗议;然后是美国政府表态,说琉球主权属于日本;有记者在中共外交部新闻发布会上问到这个问题,外交部发言人回答说,中国政府在琉球问题上的立场没有改变。

乍一看去,中国政府好像又退回去了,其实不然。

512日,《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评(注意,是社评),进一步挑明政府的意图,那就是:尽管到目前为止,中国政府在琉球问题上的立场还没有变,但今后很可能要变(据说要依日本态度而定),而且从现在起就在准备变。

我先前讲过,琉球的主权不是悬而未决,而是属于日本,这一点本来是得到世界公认的,尤其是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承认的。因此,当《人民日报》文章和《环球时报》社评说琉球主权可以再议,本身就是自食其言,出尔反尔,就是违反国际法的禁止反言原则(注)。

对此,《环球时报》社评倒也坦率。它说的就是中国就应考虑改变当前的官方立场,把琉球问题作为历史悬案重新提出来。也就是说,它就是要出尔反尔。

但是,琉球问题不是中国内政,单单是中国政府自己改变立场是没有用的,于是《环球时报》又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操作的步骤。

社评说,中国可以分三步启动琉球再议,第一步是开放和允许民间成立追究琉球历史问题、支持恢复琉球国的组织;第二步是以中国政府的名义在国际场合提出琉球问题;第三步是中国未来在冲绳地区培育恢复琉球国的力量,让琉球脱离日本。

516日,《环球时报》正面报道了一则新闻,日本冲绳一个旨在寻求琉球独立建国的组织琉球民族独立综合研究学会515日宣告成立。看来,《环球时报》社评说的第一步已经要启动了。

《环球时报》社评说:对中国台湾问题和西藏问题的态度,西方国家通常是官方模糊,一些精英势力支持台独藏独。对琉球问题,中国也完全可以将这种做法作为未来对日政策的一个选项。有评论说,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不对,在西方和日本这些自由民主国家,人民享有结社自由,民众可以建立各种各样的组织,自然也包括支持西藏支持台湾的组织;公民还有权建立反对党。中国大陆却不然。《环球时报》说得也很坦率,它明确建议政府开放允许民间成立支持恢复琉球复国的组织。这就承认,未来中国大陆出现的支持琉球复国的组织并非真正的民间自由结社,而是得到政府特许的,是政府的别动队。

社评说的第二步,是中国政府在国际场合提出琉球问题。看上去,中国是打算向联合国或国际法庭一类国际机构提出琉球问题,要求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一类原则解决琉球的主权问题。倘若如此,社评说的第三步--中国培育恢复琉球国的力量,让琉球脱离日本--又是从何谈起呢?

这就暗示,未来中国有可能使用在联合国或国际法庭之外,在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之外的手段去培育恢复琉球国的力量,以达到让琉球脱离日本的目的。

1980年代,在民间民主运动的推动下,中共上层一部分领导人,出于对十年浩劫的痛定思痛,主张制定出版法,对民间自发刊物依法管理。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邓力群请示陈云。陈云说;不要搞什么出版法。过去我们同国民党蒋介石斗,就是利用国民党政府那个出版法去登记,钻出版法的空子,进行合法斗争;现在我们不能让人家来钻我们的空子,变非法为合法,利用合法斗争形式同我们斗。要让他们登记无门,一律取缔。

今日中共,正在把陈云的主张发扬光大。一方面,在国内,莫说反对党,莫说政治性组织,就连一般性的民间非政府组织都严控严打;另一方面,在国际上,在那些自由民主的国家,则充分用那里的自由民主从事公开的或暗中的反对活动;如果和平的方式、合法的方式达不到自己的目的,就不惜采用非和平的非法的方式。《环球时报》社评说:只要中国再经过二三十年后实力足够强大,这就决非一个幻想。

我们早就讲过,崛起的中共专制政权必定对国际准则、对普适价值更敌视、更藐视,必定是对世界自由与和平的最大威胁。现在还有人怀疑这一点吗?

注:参见我在新唐人电视台热点互动节目里谈《中共提“琉球再议”意欲何为》,2013年5月13日,链接:http://www.ntdtv.com/xtr/gb/2013/05/14/atext897288.html。并参见拙著《钓鱼岛为何在日本之手》,2012年9月4日,链接: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2122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5期 2013517—530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7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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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0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