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未必能得其所值。

        但我们应力求值其所得。

 

Home 专著۰文集 時事۰縱橫 广角۰视频 影像۰生活 搜索۰回馈

   

Back | Home | Up | Next

   

【時政۰观察】选择更多年

 

 

 

 

爲言论自由不懈抗争(二)──澄清人权概念上的种种混乱

胡平  2001年9月6日

http://blog.boxun.com/hero/huping/137_1.shtml

 

    讲到人权,不错,人权观念取得了伟大胜利。现在,连人权的反对者也不得不在表面上承认人权。我们知道,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中共当局对人权观念仍然采取全盘拒绝的立场。它把人权观念斥爲“资产阶级观念”。此后,中共对人权的态度逐渐转变。近些年来,中共已经表示接受人权观念,并同意签署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然而,这并不意味著围绕著人权观念的争论就已经结束。现在,反人权者的基本策略是接过人权的词句,但歪曲其内容,用以抵制人权的真正要求。

    应该承认,反人权者之所以能够曲解人权的含义,那也和流行的人权理论本身的混乱有关。

    就以《世界人权宣言》爲例,我们知道,世界人权宣言列举了三十条人权专案,其中可明显分成两类。象言论权、集会权、迁徙权,属于“原始性”权利,只要政府承认其合法性并不加阻拦,它们便可得到实现。另一部份权利,如受教育权、社会基本福利权,则是一种“扩展性”权利,它们的实现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运作。

    比如说宣言的第25:“人人有权享受爲维持他本人和家庭的健康和福利所需的生活水准,包括食物、衣著、住房、医疗何必要的社会服务;在遭到失业、疾病、残疾、守寡、衰老或其他不能控制的情况下丧失谋生能力时,有权享受保障。”问题是,谁来提供这些保障呢?宣言第22条写得很清楚,这需要“通过国家努力和国际合作并依照各国的组织和资源情况”。由此可见,这一类权利不是个人所固有的,而是要靠别人、靠政府提供的。可是,权利一词的本意是指个人固有的东西,是指别人不干涉就存在的东西。在讲到自由的含义、权利的含义时,爱因斯坦多次引用叔本华的一句话:“人能够做他想做的,但未必能得到他想得到的”。因此,只有第一类权利即原始性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第二类权利(即扩展性权利)严格说来其实不是权利而是福利。

    我们并不笼统地反对政府提供必要的福利,但是我们不赞成把福利与权利混爲一谈。至于说“人人有权......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23)这一条,明显表现出当年流行的社会主义思潮的影响。这在自由经济下几乎做不到。过去,社会主义国家夸耀说它能使人们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以此证明它比资本主义更优越。现在连它们也不再以此夸耀了。事实上,就是在过去,社会主义国家也未能兑现“免于失业的保障”,我就当过好几年的“待业青年”,而和我有类似遭遇者起码有几千万。再说,谁也不能把强迫劳动美化爲“充分就业”。

    必须指出,把福利说成权利并不是对权利概念的发展,而是对权利概念的滥用,滥用的结果只能是贬值。

    正象米兰·昆德拉在《不朽》里写道的那样:“因爲在西方,人们并不生活在集中营的威胁之下,可以随便说、随便写,所以随著人权斗争的逐步开展,它的具体内容全部失去了,直到最后变成了所有人对所有事情的共同态度,一种把所有的愿望变成权利的力量。世界变成了一种人权,一切都变成了权利:爱情的愿望变成了爱情的权利,休息的愿望变成了休息的权利,友谊的愿望变成了友谊的权利,开快车的愿望变成了开快车的权利,幸福的愿望变成了幸福的权利,出版书的愿望变成了出版书的权利,深夜在街上大喊大叫的愿望变成了深夜在街上大喊大叫的权利。”按照这种被稀释、被泛化的人权观念,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充分实现人权,未来也不可能充分实现。人权概念变得如此漫无边际,那不是增加了它的力量,而是削弱了它的力量。

    ——原载《中国之春》  

   

Back | Home | Up | Next

王若望在晚年达到生命的高峰 (2001.12.31)
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加速度原理 (2001.12.28)
是文明的冲突吗?--再谈911 (2001.12.27)
中共会调整对台政策吗? (2001.12.19)
我看徐匡迪"辞职" (2001.12.15)
美国外交政策的国家利益原则 (2001.12.3)
911恐怖袭击与美国的中东政策 (2001.11.27)
皮诺切特爲何崇拜毛泽东 (2001.11.9)
为坚持自由而战 (2001.11.8)
赫鲁雪夫谈中共 (2001.10.26)
江泽民指鹿爲马 (2001.10.20)
切勿鼓励恐怖活动 (2001.10.15)
爲坚持自由而战 (2001.10.13)
评“反邪教”签名运动 (2001.10.6)
也谈恐怖主义的根源 (2001.10.6)
《统一思想》与《解放思想》 (2001.10)
911恐怖袭击与民航安全 (2001.9.27)
关于法轮功 (2001.9.24)
灾难中的纽约人 (2001.9.22)
文明与野蛮之战 (2001.9.19)
别把他们的观点当真,但是... (2001.9.17)
对《六四真相》的重要补充 (2001.9.7)
爲言论自由不懈抗争(一)──公开的和平的悼念权利 (2001.9.5)
爲言论自由不懈抗争(二)──澄清人权概念上的种种混乱 (2001.9.6)
爲言论自由不懈抗争(三)──反人权论剖析 (2001.9.7)
爲言论自由不懈抗争(四)──爲什麽说言论自由是第一人权? (2001.9.8)
中国稳定吗? (2001.8.31)
共产党一党专政不是共产党一党专政 (2001.8.25)
无罪推定、宁纵勿枉及其他 (2001.8.24)
共同重建集体记忆 (2001.8.24)
谈原教旨派的生存空间 (2001.8.18)
谈谈赖昌星引渡的免死保证问题 (2001.8.10)
程式、规则比内容更重要 (2001.8.2)
评中共允许资本家入党 (2001.8)
谁想杀赖昌星灭口?  (2001.7.26)
反腐败与权力斗争 (2001.7.26)
邓拓之死──文革中自杀现象案例研究 (2001.12)
邓拓之死──文革期间自杀现象研究 (2001.7.17)
私营企业主入党变不了中共独裁本性 (2001.7.16)
怵目惊心的统计数字 (2001.7.10)
种族歧视与人权观念 (2001.7.5)
中共申奥——羊毛出在狗身上 (2001.6.22)
对法轮功定性的不断升级说明了什麽? (2001.6.12)
屠婴、打胎与避孕 (2001.6.8)
新国大案杀人灭口说明了什麽? (2001.5.31)
论自由民主与共产专制的基本分歧——答华生先生《策略失误还是本体错误》 (2001.5.27)
凭历史的良心写有良心的历史 (2001.5.23)
《“六四”真相》对谁有利? (2001.5.23)
强化权利意识,坚定民主理念 (2001.5.19)
江泽民是温和派吗? (2001.5.18)
《中国“六四”真相》问世 (2001.5.14)
评点《中国“六四”真相》(1)──赵紫阳对戈巴契夫还讲过些什麽? (2001.4.27)
评点《中国“六四”真相》(2)──关于5.16政治局常委紧急会议的记叙有重大遗漏 (2001.5.5)
评点《中国“六四”真相》(3)──李鹏笨不笨? (2001.5.14)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上) (2001.3)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中) (2001.4)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下) (2001.5)
从沈国放讲话和解放军报文章看撞机事件真相 (2001.4.19)
法轮功具有防止人自杀的作用---江泽民弄巧成拙 (2001.3.31)
从法轮功现象谈起 (2001.3.23)
精神控制必定是一套物质性操作 (2001.3.23)
震惊之外的震惊 (2001.3.17)
谅“无言以对”无言以对 (2001.3.15)
评“反邪教”签名运动 (2001.3.8)
北京弄巧成拙的回应 (2001.3.2)
一言传世的思想家 (2001.2.24)
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几个问题(之一) (2001.1.24)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二) (2001.2.22)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三) (2001.2.23)
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 (2001.2.15)
中国宜采用内阁制——论未来民主中国的制度选择 (2001.2.14)
灵魂的探索 (2001.2)
观小布什就任总统有感──兼论所谓“裙带风” (2001.1.29)
洛阳火灾与责任问题 (2001.1.28)
一场拙劣的骗局 (2001.1.18)
现代公家私牢 (2001.1.10)
乒乓球、篮球和美国总统大选 (2001.1.2)
从《新国大诈骗案》谈起 (2001.1)

【時政۰观察】选择

【读书۰评论】选择

专著۰文集 | 時事۰縱橫 | 广角۰视频 | 影像۰生活 | 搜索۰回馈

   

last updated 01/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