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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۰观察】选择更多年

 

 

 

 

论自由民主与共产专制的基本分歧

——答华生先生《策略失误还是本体错误》

胡平  2001年5月27日

http://blog.boxun.com/hero/huping/118_1.shtml

 

    讯华生先生的文章《策略失误还是本体错误》值得认真研究。

    一、两点一致之处

    在以下两个方面,我和华生先生的观点是比较一致的:第一,我们都十分强调总结八九民运经验教训的重要意义;第二,我们都主张为民主多做一点扎实的、不可逆转的基础工作而不要一味地热衷于轰轰烈烈的大场面。

    二、关于对八九民运的反思

    照我看来,对八九民运的反思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不错,在那批激进派代表人物中间,还没有多少人公开承认自己当初策略性的失误。但是,在政治性辩论中,你本来就不必指望别人都会公开声明表示接受你的观点。政治辩论的主要目的不在于说服对方而在于赢得听众。更何况,我们的激进派朋友们实际上已经在很大程度上纠正了他们的偏颇。一个最明显的表现就是,他们不再责怪当初力主撤离广场的人是“学贼”、是“叛卖”了。如今他们为自己辩护所提出的主要理由是:当时的运动根本不是谁能左右的。然而这种辩护无非是说明了我们不应把运动未能“见好就收”仅仅归咎于少数激进派领袖。但它本身却默认了如果运动能够按照温和派的主张、而不是按照激进派的主张进行,其结局总会好一些或好许多。因而实际上等于是承认了温和派主张的正确性。我们知道,激进派主张是立足于两个不同的假定之上的。有些激进派以为,在当时的形势下,中共当局不会开枪屠杀,或是不敢开枪屠杀。六四否定了这一假定。另外一些激进派则以为,一旦当局血腥镇压,必定会激起全国人民更强烈的反抗。然而就连这些激进派自己面临镇压时也不得不退却而放弃了从事更强烈的反抗行动,因而这个假定也被否定。由此可见,激进派的判断失误应该说是很明显的。如前所说,目前某些激进派人士提出的自我辩护理论,实际上并不是在论证他们的正确,而只是在否认他们的错误。或者更确切地说,他们只是在否认他们对运动失败负有责任。其实,我在《八九民运反思》中说得很清楚。我认为,从民运力量方面来讲,八九民运的失利,主要责任不是在年青的激进学生领袖,而是在包括我本人在内的一类人。是我们未能在此前让诸如“见好就收”、良性互动等观点如同非暴力观点那样深入人心,形成共识。与此同时,我也真诚地希望当初力主激进策略的人们能够深刻反思,并从中吸取必要的经验教训。

    三、有关八九民运的几种似是而非的观点

    所谓“群众运动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种论调,一望而知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发展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句式的翻版。殊不知这种观点就是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之内也是自相矛盾的。因为马克思主义自己又提出了“力的平行四边形”理论。按照这种理论,历史(或群众运动)的发展,不多不少,正是一切参与者的意志的总和。故而其中每一个人的意志都具有或多或少、或积极或消极的作用。因此怎么又能反过来说它“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呢?至于说到在广场上,激进派领袖们不是在“领导”群众而只是在“追随”群众。这话只有一半的真理。事实上,任何群众领袖都不可避免地一身兼具“引导者”(Leader)和“追随者”(Follower)两种角色,比重不同而已。一个人,只有当他体现或追随了多数人的意愿,他才可能被众人拥戴为领袖;而一旦他成了领袖,他就可以对众人产生比普通成员更大的影响作用或引导作用。群众领袖对群众的影响力,无疑要比在“军令如山倒”的军队中,指挥官对士兵的影响力小得多。因此,我们不能把运动后期的激进化仅仅归咎于几个激进派领袖,应当看到那是一种普遍的激进观念的结果。但是,激进派领袖之所以成为激进派领袖,正在于他们是众多的激进学生中最具代表性、最有活动能力的一批人,因而要说他们纯粹是“被动的”、从而把失误统统推到普通成员头上,或者是推到那个被抽空了的“运动”头上,那又是讲不通的了。诚然,在任何群众运动中,伴随著热情的上升,都会出现程度不等的理性思考力的下降。但理性力的下降并不就等于理性的丧失或“集体非理性”。不要夸大什么“广场气氛”对理性的催眠作用。因为第一,不少一直处于广场之中的人,包括一些同样年轻的大学生,始终坚持温和策略;第二,很多远离广场、身处海外的人热烈坚持激进策略。可见所谓“广场气氛”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还是直接了当地承认是自己理性的判断失误更准确些。再说,用“集体非理性”来掩盖理性判断的失误,这无异于宣布我们的激进派人士们在当时是处于丧失理性的狂热状态,它与其说是在为这些人辩护,不如说是对他们的严重贬损。因而这种辩护既不符合实际,同时又是在给激进派朋友帮倒忙。

    四、华生先生对自由主义的几处误解

    华生先生和我的基本分歧在于,他认为八九民运犯了“本体性”的错误。但是我首先要指出的是,华生文章中的部分观点并不支持他的这个主张。和“新保守主义者”不同,华生先生并不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争取自由民主本身便是错误的。他还建议民主派要善于孤立中共中最顽固保守的一翼,对邓小平一派则应采取既支持又批评的态度,避免与之彻底决裂。这些显然都属于策略性的考虑。不错,华生先生否认八九民运是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理由是其间带有强烈的反市场化改革的激进主义情绪。但是我们都知道,八九民运的整体诉求是朝野平等对话,是开放言论、新闻及结社自由。那无疑属于自由民主的范畴。如果说有些人要求言论自由,是为了发表他们反经济改革的意见;你可以批评这种言论内容是错误的,可是它并不等于说他们要求言论自由本身是错误的或反民主的。因为言论自由本来就意味著发表各种意见,包括我们或华生们认为是错误的意见的自由。在华生看来,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不仅要提出诸如言论自由一类正确的原则,还必须要表明对各种改革措施积极赞同的一致性的正确观点,这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必要的。众所周知,在当年波兰团结工会运动中,其间也含有对雅鲁泽尔斯基政府的经济改革不满的思潮,但那并不妨碍团结工会运动仍是一场真正的民主运动。此外,华生对我的某些批评,明显的是出于误解。譬如我引用过崔建的一首歌名《从头再来》,无非是说民运要再接再励,华生却误解我是要“推翻一切”。华生对民主的理解也有偏差。他简单地认定民主就是多数说了算,而在目前的中国不能由农民说了算。问题在于:举凡一切事情都遵循多数决定,那并不是民主,那很可能会导致“多数暴政”。近代民主制的精髓首先是承认个人自由。换句话,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能应用的范围乃是有限制的。要说“阶级立法”(某阶级或集团利用其在政府中的优势地位制定只图一已之利罔顾社会公益的决策)的危害,那恰恰是在专制制度下才最容易出现,而民主制度才最可能避免的。尼布尔说得好:“人有不公正的倾向,所以民主制度成为必要;人有公正的倾向,所以民主制度成为可能。”华生先生不相信在尊重人权、开放言论、分权制衡的民主制下,政府可以制定出较为兼顾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决策,这表明他对人性中公正的一面缺乏最起码的信任。但与此同时,华生又相信在一党专制下,政府可以超越一党之私而奉行天下为公,这又表明他对人性中不公正的一面缺乏最起码的警戒。这不是太自相矛盾了吗?把华生的观点和尼布尔的观点作比较,谁的更正确,那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五、双重标准的错误

    华生对民运的批评,如果单从策略的角度看,其中并不是没有合理的成分。但是综观全文,结合到华生对中共当局的评价,他的观点就是断然无法接受的了。华生对邓小平的评价无疑是错误的。华生把邓小平反人权、反民主轻描淡写地归为“历史局限性”。什么是历史局限性?历史局限性是指在一定历史时期人们思想认识的上限而非下限。且不说西方人,早在一百年前,先进的中国人就已经有了自由民主的认识。如果说邓小平不能接受自由民主观念是由于“历史”的局限,那么我辈知识分子、民运人士,还有党内民主派岂不成为“超越历史”的人物?我曾说过,不少人在评价共产党领导人时,常常会有意无意地把评判标准下移好几个档次。看来华生也有这个习惯,所以他在对民运的评价和对邓小平的评价时要运用截然不同的双重标准。他用很严格的民主尺度批评前者而对后者却并不提出同样的要求。然而,即使你考虑到邓小平属于“第一代共产主义革命家”、因而对之降低要求,邓小平的错误依然也不是用“历史局限性”一词可以轻轻带过的。陈独秀无疑是中国“第一代共产主义革命家”的第一号人物。但是还在四十年代,陈独秀就认清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罪恶。华生说邓小平“主张中国的民主和普选需要时间和过程的观点包含了合理的成分”。华生忘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邓小平们所理解的“民主”、“普选”是和我们,也许还包括华生自己所理解的“民主”、“普选”全然不一样的。邓小平从来没有从原则上肯定过分权制衡、多党竞选。因此你不能把邓小平误解为孙中山或蒋经国。邓小平心目中的“民主”,始终是所谓“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集中制”。说到普选,共产党的毛病不在于“普”而在于“选”:当不少老牌民主国家还在以教育、财产、性别或种族等条件限制某一部分人的选举权时,所有的共产党国家都宣布了“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的规定。“普”是够“普”了,但“选”始终不是“选”——中共所说的“选举”,排除了各种不同政见、不同党派的公开自由竞争。这才是问题的要害。象我本人参加过的一九八0年北京大学自由选举,那是被他们视为“自由化”而加以否定的。

    六、“多数”与“少数”的观念陷阱

    华生认为邓小平路线“是适合中国情况和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我当然不同意此一论断。不过,为了进一步反驳华生的观点,我宁可采用“退一步”论证。退一万步讲,我们姑且承认邓小平路线果真是“适合中国情况和符合大多数人利益的”,那又怎么样呢?那是不是说,邓小平们就有权推行“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铁血措施了呢?以人民的名义镇压、屠杀人民,这正是所谓“人民民主专政”即共产党一党专政的最大特点。华生不会对此毫无认识。但是华生似乎有个相当糊涂的看法。在华生看来,如果中共奉行的路线只代表了少数人的利益、不适合中国国情,那么它去镇压异己就是错误的。据此,他可以表示对毛泽东路线的不满。但华生又认为,如果中共奉行的路线是代表了多数的人,是正确的,那么它去镇压异己、镇压少数人也就是正确的、或起码是可以体谅的。共产党专政一向自我标榜为“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政”。看来,华生在理论上是赞同这种专政的。假如说有时他也对这种专政表示不赞同,那只不过是因为他和当局在确定谁是多数、谁是少数上,计算结果不大一样而已。这就是为什么华生在文章中要一再论证自由民主仅仅是“少数人”的要求、“多数人”只想改善物质生活的原因所在。按照华生的逻辑,他只要证明出民主派是“少数人”,民主要求不是“普通老百姓的迫切愿望”,他认为就等于是证明出民主派的错误。依此逻辑,民主派们被监禁、被通缉、被枪杀,尽管也令人遗憾,但终究是祸由自取。当然,华生本人似乎是更倾向于胡耀邦、赵紫阳等人的,他并不喜欢“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去压抑社会上的不同意见”。然而一旦那种“简单、粗暴的办法”发生了,华生还是宁可更多地责怪民运人士自己,而不愿意过多责怪邓小平们的。因为他总觉得后者是情有可原。在华生笔下,被镇压者是犯了“本体性错误”,而镇压者仍不□陛妖蒂b社会前头指导现代化潮流的人物。

    七、对“基本分歧”的基本分歧

    让我们重点讨论华生先生文章的最后几段话。在那里,华生先生自己为我们之间的基本分歧作出了简明的勾勒。他写道:如果你认为人民大众与专制政权的矛盾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自由民主事业是中国人的第一需要,那么你就认为,凡是削弱和推翻现政权的努力都是正确的,你就觉得有权利要求和代表中国人,包括尚未觉醒的多数,不惜流血牺牲为此奋斗。如此等等。我必须说,华生先生所概括的这种主张,和我本人的一贯观点是有很大出入的。首先,我基本上不用“人民大众与专制政权的矛盾是主要矛盾”一类说法,因为它常常暗示著一种一元性的斗争哲学的意味,而我本人并不欣赏这类哲学。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主张自由的优先性。但那和“第一需要”却不尽相同。对于政府,我关心的是对之施加必要的限制,从而使得政府在能够对社会实行统治的同时,自身又能受到社会的约束。这和“削弱”或“推翻”显然也不是一回事。

    八、从“言论自由”看“基本分歧”

    华生先生文章的最后两段文字特别有趣。这两段话的意思是:因为你胡平是知识分子,是民运人士,出于口味的差别和职业饭碗的考虑,你们会把言论自由一类问题置于十分优先的位置。我华生当然也是知识分子,当然也很喜欢言论自由,不过我能摆脱知识分子这个特定的利益集团的角度,站在大多数普通老百姓的立场上看待问题,所以和你的结论就不一样。有一位署名“力冬”的先生,在今年二月二日的《世界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其中写道:自由民主仅仅是知识阶层自己的要求。知识精英即“极少数人”在考虑自己的政治理想的同时,也应考虑广大人民、普通百姓的需求。他进而宣称以一个阶层的利益、要求代替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要求本身就是反民主的。对于上述观点,我可以从几个方面加以反驳。第一,并非每个知识分子都喜欢言论自由。恰恰是某一类知识分子自己,最反对言论自由。毕竟,禁止言论自由从来都不是禁止一切言论。故而它决不会危及到每一个以言论为其生存方式的人的职业或饭碗。禁止言论自由总是禁止某一些言论的自由,而禁止的目的又总是为了维护另一些言论的垄断。因此,当一个人的言论刚好属于被允许、被提倡之列,他就有可能“饱汉不知饿汉饥”而漠视言论自由。更有甚者,如果他发现,正是托庇于言论不自由,于是他们言论就免除了竞争或挑战,从而使自己赢得了在一个言论自由社会里远远不能相比的名声、利益乃至权力,他还很有可能更偏爱言论不自由。至于那些位居官方意识形态“大法官”之位、执意对一切持不同意见者横加迫害的知识分子们,他们之敌视言论自由就更不用说了。第二,非知识分子、或曰普通老百姓,未必就不喜欢言论自由。我不是商人,但我极为赞成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消费者,我可以得到更价廉物美、更丰富多样的商品和服务。基于同理,非知识分子们尽管自己不生产文化产品,但却要消费文化产品,而唯有通过观念的自由市场即言论自由,普通老百姓才可能得到最大量的精神文化消费。华生先生当然知道,从亚当.斯密到弗里德曼,经济学家在为市场经济辩护时,都奋力驳斥市场经济只是对唯利是图的商人有益这一观点,说明市场经济的最大受惠者其实是广大消费者;并进而指出恰恰是那些希图保护自己免受竞争的商人和试图垄断和控制人们经济生活的政府才是市场经济的敌人。华生先生想必很同意这套理论,为什么一谈到观念的自由市场,华生先生又忘记了类似的论据呢?

    九、两组结论的不对称性

    第三,华生与力冬都强调自由民主只是知识分子的强烈要求而不是广大民众的强烈要求,因而它们就是不重要的、是可以牺牲的。当华生与力冬表示他们是站在多数中国人的立场上想问题时,他们显然感到自己在道义上比对手们更优越。这里面包含了一系列非同小可的错误。首先我要问,你们凭什么断言多数中国人不追求自由民主呢?有抽样调查吗?有公民投票吗?没有,统统没有。有的只是你们自己发明的很粗糙的“阶级分析法”——这套阶级分析法肯定是站不住脚的,别的不说,单从你们所宣称的“知识分子最需求自由民主”这一判断的谬误性(见此前我的分析)就可证明。充乎其量,你们不过是作出了一种由己推人的假设而已。这倒不算大错,我们每个人在讨论问题时都难免不作出这类未经实证的假设。严重的问题在于你们由这一假设引出的结论。请注意,以下两组推论在形式上很相似,但实际意义是极不相同的。甲——多数妇女都有参与政治的强烈愿望,所以妇女应享有参政权利。乙——多数妇女没有参政的强烈愿望,所以应剥夺妇女的参政权利。甲乙两组推论的前提都是未经实证的假设,很难说谁比谁更真确。但这一点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两个不同的结论,甲结论肯定要比乙结论合理得多。道理很简单:什么是权利?权利意味著“可以”,并不意味著“必须”。妇女应有参政权利,这就是说,每一个妇女,她可以参与政治,也可以不参与政治。密尔(J.S.Mill)说得好:“砸碎脚镣总是好事,即便有些人不想走路也罢”。承认妇女有参政权,这在一方面满足了那些愿意参政的妇女(不论其数量多寡)的利益和要求,另一方面又丝毫没有违反或侵犯那些不愿意参政的妇女的利益和要求(因为你“有权弃权”)。所以它有利而无害。乙结论却不同。乙结论对于那些愿意参政的妇女肯定是有害的,是侵犯她们的利益和要求的。那么,乙结论是不是具有满足那些不愿意参政的妇女的要求的正面价值呢?没有,一点也没有。别人既然本来就不想参政,何消你再下令禁止?因此它对于她们其实是多余的。再说人性善变,这些妇女也可能在今后变得愿意参政。因而你的禁令对她们也是有害的。一个有利而无害,一个有害而无利。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十、自由主义与共产主义的哲学分歧

    在这里,我郑重向读者推荐哈维尔的文章《现代时期的终结》(见上期《中国之春》)。此文高度概括了共产制度与民主制度的基本哲学分歧。文章指出:共产专制“代表一种企图,以少数冒充唯一科学真理的命题为基础,按照单一的模式去组织全部生活,使之服从中央计划,并受中央控制”。“共产主义不是被军事力量打败的,它是被生活、人的精神所打败的,是被存在和人抵抗操纵所打败的。它的失败,是真实的、丰富多采的历史起来反抗的结果,是人的个性不甘被禁锢在一律化的意识形态之中的结果。”邓小平路线和毛泽东路线确有不同,但二者的本质却毫无二致。他们都是把整个社会生活强行纳入一个单一的模式之中,从而排斥了,否定了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及人性的多样化与多变性。你可以说毛泽东式的克罗克拉斯之床更畸形,因而在毛泽东路线之下,有更多的人的更基本的利益都遭到扼杀;而邓小平式的克罗克拉斯之床要略宽大一些,因而在邓小平路线下,多数人的最起码的愿望可能获得满足,遭受压制扼杀的只是少数人和多数人的不那么强烈迫切的愿望。但真正的问题是,对人类生活而言,根本就不应该有这种克罗克拉斯之床。我之所以不打算和华生们争论自由民主是不是多数人的要求和多数中国人的基本愿望是否从邓小平路线那里能获得某种满足这类问题,是因为在我看来,争论谁家的克罗克拉斯之床更畸形是不重要的,我们要除掉的是这张床本身(更何况在毛泽东时代,被专政、被清洗、被饿死的中国人也没有超过总人口的一半——表面上依然是“少数”!一场六四屠杀就使得全国数以千万计的人民遭到迫害。两者之差实在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必须懂得,“杀一”是为了“儆百”,因而事实上,中共专政早就是极少数人对绝大多数人,包括对共产党内绝大多数人的专政。)和华生等人的理解完全不同,我们决不是要把我们的价值偏好冒充大多数人的偏好,冒充唯一的真理。我们决不是要把我们的价值偏好强加给任何别人。我们决不是要用另一种型号的克罗克拉斯之床去替换原先的那种。自由主义,并不是一种和共产主义相类似的另一套意识形态紧身衣。自由主义并不是一套特殊的价值偏好系统。恰恰相反,自由主义正是深切地体认到人性、人类生活的无比复杂性、多样性和多变性,为整个社会提供一个中立性的框架,从而使得在其中,具有各种偏好、各种追求的人们,在不侵犯他人同等权利的情况下,都可以按照他们自己的意愿去生活。

    十一、知识的狂妄与观念的暴政

    诚如哈维尔所言(经济学家华生所熟悉的哈耶克早就表述过同样的见解),共产专制之所以空前残忍无情,那正是建立在共产党人对掌握了绝对真理的极度傲慢自负之上的。不错,共产专制是敌视知识、敌视知识分子的。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共产专制本身乃是知识的产物、知识分子的产物。它是产生于人类知识的机体之内、又反过吞噬这个机体本身的毒瘤。它是一部分知识分子妄图消灭其余一切知识分子的罪恶企图。在人类的各种狂妄中,最危险的莫过于知识的狂妄。在历史上的各种暴政中,最恶劣的莫过于观念的暴政。想当初三.一八事件,执政府的卫队在慌乱中开枪射击,打死了刘和珍等两名学生,段祺瑞闻讯顿足长叹:“一世清名,毁于一旦!”而今,邓小平亲自下令,屠杀了千倍以上的学生市民,邓小平等依然可以毫无内疚。而某些知识分子依然还要称邓小平是“伟大的改革家”、是“开明的”带头人!是什么原因使得邓小平们如此残暴和某些知识分子如此冷酷?那就是因为他们对自己掌握了唯一正确的客观真理、也就是自认为深知中国国情、代表了中国大多数人民基本利益的极端狂妄的自信。一个知识分子,只要他还摆脱不了这种知识的狂妄,只要他总是还在那里苦苦思量谁代表了多数、谁代表了少数,什么是主要矛盾、什么是次要矛盾,以及什么是唯一正确的政治路线这一类的荒谬理论,那么他就几乎永远不可能走出现代专制主义的观念陷阱。即便这些人自己也受到这种暴政的压迫,他们也会根据对自己知识的狂妄自信,自以为慷慨悲壮地超脱了个人得失或少数人的得失,依旧去表示对那个暴政的效忠和认同!这是何等惊人的悲剧。

    十二、宽容精神的伟大意义

    幸运的是,这种可怕的悲剧终于已经接近了尾声。曾经一度,中国广大的知识分子和人民群众也深深地染上了那种知识的狂妄。他们在出于价值观念、政治观点的不同而相互迫害方面,表现出了恐怖的狂热和真诚的无情。这个时代终于过去了。你可以争辩说许多中国老百姓并不理解八九民运的那些自由民主口号,你可以争辩说许多中国人根本不知自由民主为何物。但你无法否认的是,绝大多数中国人,包括中共党内、政府内、军队内的一大部分人,都不赞成用暴力镇压和平的持不同政见者。如果我们还记得,构成一个自由民主社会的最关键的因素就是宽容精神。那么我们就应该说,今天的中国人民,已经具备了这一决定性的因素。

    十三、小结:容忍容忍,不容忍不容忍

    古代最伟大的哲人之一苏格拉底有句名言:“我唯一知道的一点是,我一无所知”。这话看上去象是自相矛盾,其实不然。因为在这里,“确有所知”和“一无所知”分属于不同的层次(罗素的层次论早就解决了这种逻辑悖论)。同样地,作为一个自由主义者,我坚信不疑的唯一真理是,人类社会生活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因此,我们必须保障个人权利,尊重自由选择,容忍不同的价值偏好。其实,当我说中共当局镇压自由化、民主化是出于知识的狂妄时,那已经是很不准确的了。时至今日,这批人早就失去了对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自信。他们所不惜一切维护的早已不是理想,而只是权力。只有一些知识分子在力图为此进行辩护时,才勉为其难地给它提供一层薄薄的理性知识的基础。华生先生并不属于这类知识分子。在我看来,象华生这样的知识分子,实际上是处于心态与理念、感觉与知识的巨大矛盾之中。从他们的心态或感觉出发,他们不可能去赞同六四屠杀;然而由于他们的思维方式依旧摆脱不了专制主义的哲学模式,因而他们在理念或知识上又总是推衍出若干维护那种专制的似是而非的结论。又由于他们不再具有自认为掌握了绝对真理的武断狂妄,这就和他们的那些结论本身构成了深刻的冲突。一旦清醒地意识到这种深刻的冲突,那反过来就势必要求你放弃原有的结论并进而反对那个结论。具体说来就是:你认为邓小平路线是对的,八九民运是错的,所以你得出结论说邓小平的压制有其合理性。然而你既然承认自己对这一认识并没有绝对的把握,既然你还具有起码的自我怀疑精神,因而你就会宁肯主张对八九民运采取容忍态度;而容忍便意味著反对不容忍,于是你就会反对邓小平的压制,从而也就是承认邓小平路线并不那么正确而八九民运也并不那么错误。由此出发,你甚至还必须承认邓小平路线的错误要比八九民运的错误更恶劣得多。这样一来,我们彼此的基本立场就变得很接近了。至于其它的分歧,继续深入讨论下去,既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但只要我们双方能够在容忍容忍、不容忍不容忍,也就是倡导自由、反对专制上达成鲜明的共识,那就足以令人满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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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中) (2001.4)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下) (2001.5)
从沈国放讲话和解放军报文章看撞机事件真相 (2001.4.19)
法轮功具有防止人自杀的作用---江泽民弄巧成拙 (2001.3.31)
从法轮功现象谈起 (2001.3.23)
精神控制必定是一套物质性操作 (2001.3.23)
震惊之外的震惊 (2001.3.17)
谅“无言以对”无言以对 (2001.3.15)
评“反邪教”签名运动 (2001.3.8)
北京弄巧成拙的回应 (2001.3.2)
一言传世的思想家 (2001.2.24)
关于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几个问题(之一) (2001.1.24)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二) (2001.2.22)
评天安门自焚事件(之三) (2001.2.23)
法轮功与人民圣殿教 (2001.2.15)
中国宜采用内阁制——论未来民主中国的制度选择 (2001.2.14)
灵魂的探索 (2001.2)
观小布什就任总统有感──兼论所谓“裙带风” (2001.1.29)
洛阳火灾与责任问题 (2001.1.28)
一场拙劣的骗局 (2001.1.18)
现代公家私牢 (2001.1.10)
乒乓球、篮球和美国总统大选 (2001.1.2)
从《新国大诈骗案》谈起 (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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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01/3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