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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۰观察】选择更多年

 

 

 

 

从法轮功现象谈起

胡平  20013月23日

http://blog.boxun.com/hero/huping/107_1.shtml

 

    (1)法轮功现象的重要性

    在世纪之交的中国,法轮功现象无疑有著相当的重要性。

    今天,法轮功已经构成了对江泽民的严峻挑战──虽然它本来并没有任何挑战的性质和意图。有人甚至宣称:法轮功就是江泽民的滑铁炉。也有人说,法轮功之于江泽民,如果不是拿破仑的滑铁炉,那也是拿破仑的莫斯科:看上去长驱直入,进去后才发现难以自拔。

    江泽民说:“我就不信治不了法轮功”。看来在他下令镇压法轮功之前,周围就有不少明白人劝阻过他。本来也是,象所谓“公安六条”,甚至妄图在一切私人空间都禁绝法轮功,除非是在“群众专政”的时代,否则根本办不到。有些警察对来到天安门广场练功请愿的法轮功成员说:“你们要练就在家里偷偷练好了,干吗非要到这里来?”这表明具体执行部门已经从“公安六条”的立场悄悄后退,知道不可能斩草除根,只求不练到当局眼皮子底下,让他们也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是,偏偏就有一些大法弟子前赴后继,令当局穷于应付。或许江泽民自己也在嘀咕,是不是误入了八阵图,骑虎难下,欲罢不能。许多人原先对法轮功不屑一顾,如今则感到有必要刮目相看。不论人们对法轮功作出何种价值评判,我以为,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它,理解它。法轮功确实是值得我们认识,值得我们理解的,不仅仅是基于政治的角度,甚至主要还不是基于政治的角度。由于法轮功现象引出的问题超出法轮功自身,所以我的题目是“从法轮功现象谈起”。

    (2)法轮功为什么能迅速发展到庞大规模?

    在八九后的短短几年间,法轮功从零开始,迅速发展到数千万人的庞大规模。这当然应从八九后的中国社会去寻找解释。

    八九后的中国,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彻底破产。早就有人指出,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是一种信仰体系,具有某种宗教性质。原先,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起到两种作用,它一方面以自身的名义压制下其他各种信仰及宗教,另一方面又成为信仰及宗教的某种替代品。因此,毫不奇怪,由于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彻底破产,这就为形形色色的信仰及宗教留下了空前广阔的空间。八九民运高举理性的旗帜,八九民运的挫败导致了理性精神的挫败,导致了非理性思潮的蔓延。一时间,各种“怪力乱神”充斥于市。本来,标榜战斗的无神论的当局是讨厌这些“怪力乱神”的,只是在惊魂稍定之余无暇它顾,说不定暗中还欣喜于它们将祸水东引,化解了心腹大患,“不管信神信鬼信气功信特异功能,总比信民运好”。再加上有一批“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风烛残年,象许多晚年的帝王,一下子都迷上了神奇的养生术,于是,各种奇功异能便登堂入室,获得官方正式认可,甚至能够通过官方渠道传布。在如此有利的社会条件下,法轮功迅速发展壮大,实不为奇。

    法轮功兼有气功和宗教的双重内容。和传统宗教相比,法轮功多了一个健身去病的意义;和一般气功相比,法轮功又多了一层道德的、宗教的意义(当然,许多传统宗教在其初期也都有给人治病的内容,不过由于时间的过滤,此内容已经淡化或消失;另外,许多气功都倡导某种道德,也不乏神秘意味或宗教意味,法轮功只不过更突出更完整罢了)。国人中本来蕴藏著强大的宗教需求,不过大多数人并不自知并不自觉,所以走过宗教的大门口也侧身而过,没有进去,倒是纷纷为健身去病的气功招牌所吸引。据了解,许多法轮功成员最初都是本著健身去病的目的才迈进法轮功的大门的,入门后再深入进去,不禁为其高标的道德律令所吸引,产生共鸣,再进一步则发现,在这些道德律令背后,有著神秘的、从而也是神圣的强大支持和倚托,正好激活了或唤醒了他们心中潜伏的宗教需求,于是,他们就从单纯的练功人变成了虔诚的信仰者。

    法轮功能够迅速流行,因为它满足了现今人们的很多需要。例如交往与归属的需要。毛泽东时代的中国,传统的社区和民间团体均被无情摧毁,全体民众都被强行纳入官方的大小组织,无所不包的单位所有制把大家铸成铁板一块,而后的改革无形中瓦解了这些组织和单位,使民众复沦为一盘散沙。由于当局严禁自由结社,于是,那些无结社之名而有集群之效的活动便大行其道。法轮功既有经常性的集体活动形式以至仪式,又有一套理念以至信仰,按照一位练功者的描述,法轮功学员通过练功,调剂了生活,交结了朋友,密切了邻里,增添了温情,除了在日常生活中互相帮助外,更在精神上互相支持,互相勉励。法轮功使这些在变化剧烈、物欲横流、道德失序、乱象频生的社会里感到挫折、感到失落、感到孤立无助的人有了自己的认同,有了自己的归属。我不能确定这位练功者的描述是否合乎事实,不过我认为这至少是可能的。宗教性活动的意义和功能就在这里,如果法轮功不是,也会有别的是。

    (3)法轮功是否有政治性?

    应该说,法轮功没有政治性,法轮功也没有介入政治,直到今天,它也没有介入政治。

    法轮功只讲个人心性修炼,基本上不涉及社会,不涉及国家。法轮功没有提出任何理想国方案,连暗示都没有。法轮功对现实的批评是很笼统的,最后还是落实到个人练功上,而不是鼓励人们去改造社会。不少宗教、半宗教,或多或少、或明或暗,都包含著某种理想社会的追求,因此可能走向现实政治,转为政治运动或走向政教合一,不过从法轮功里我们还看不出这种倾向。如此说来,把法轮功类比于太平道、白莲教、拜上帝会或基督教,大概都是不恰当的。

    一种理论,一套教义,如果其内容庞杂,横看成岭侧成峰,常常让研究者不得要领,难以判定该理论、该教义的基本性质。这时,我们不妨考查一下其信徒的主要成分,看一看这套理论或教义主要吸引了哪些类型的人,或许更有助于弄清它们的性质。从现在了解的情况来看,法轮功的成员,很多是中老年,其中不少是妇女,没有多少进攻性、战斗性。法轮功的请愿活动总是特别和平有序,我以为倒不是因为有严格的纪律约束,而是因为成员本来就老实本份。很难想象这种人会变成太平军、义和团。

    去年十月,刘吉(前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据说曾是江泽民的幕僚)接受台湾中国时报采访,对民主选举大加批判,其中提到法轮功。刘吉说,中国人口多,素质不齐,任何歪理邪说都可以在中国拥有几百万拥护者,法轮功的李洪志就是一个例子。刘吉有句话没肯讲出来,不过倒有一些别的朋友说出这层忧虑。他们说,中国要实行民主选举,那不是会把李洪志这种人送上台吗?我们反对共产党,可是也别弄出个霍梅尼。

    李洪志拥有数量庞大的信徒,但这并不意味著中国开放民主选举李洪志就能稳操胜券,因为威望这东西是专用票而非通用票。球星乔丹的崇拜者肯定比克林顿还多,但乔丹若出马竞选总统,他的崇拜者却未必会投他的票。当年拳王阿里曾经表示过要竞选总统,但后来并未付诸实行,想来是知难而退。其间道理很简单,民众崇拜某人,甚至视为超人、视为活神仙,其实总是限定在某一特殊的领域。一旦离开这一领域,民众就不会再追随崇拜。一个信法轮功的工程师,在工程上遇到难题,他会去和同行商量,会去求教本专业的专家,没听说去找李洪志讨答案的。只要你和法轮功成员略有接触,你就会发现,除了在直接涉及其信仰的那些问题上,你会觉得他们言行古怪,在其他问题上,他们和别人并没有什么区别。如前所说,法轮功教义本来就基本上不涉及政治,因此我们可以相信,在信仰自由、政教分离的现代民主制下,法轮功并不会变成什么政治力量。有些宗教,如伊斯兰教,本身含有若干政治因素,所以有可能成为政治力量,所以会出现霍梅尼。对伊斯兰教一类宗教实行政教分离不是自然而然,轻而易举(但并不是不可能不应该)。法轮功还要单纯得多。

    (4)法轮功是否介入了政治?

    法轮功本身并不具有政治性。只是中共当局又犯了泛政治化的老毛病。过去,穿高跟鞋、涂口红、唱邓丽君歌曲之类,都被当局视为“资产阶级政治”而严加禁止。现在总算知道不必禁止了,可见它们本来不属政治。

    中共镇压法轮功,法轮功继续坚持,不断请愿。这是否意味著他们介入政治了呢?不是,依然不是。这里的问题,还不是一般人常讲的“你不过问政治,政治要来过问你,所以你也不能不过问政治”。因为法轮功目前的所作所为,只不过是抵制政治的越界行为,让政治回到政治自己的领地里去,法轮功自己并没有越出自己原先给自己规定的边界,也就是说,法轮功自己并没有越界到政治的领地来,所以它依然没有介入政治。你向别人挤去,别人如果不肯躲开,别人如果屹立不动,你当然就会感受到一个不愉快的反作用力,难道你因此就能说别人也在挤你吗?众所周知,共产党一贯制造逻辑混乱以便整人害人。你本来不反党,党偏说你反党,你不接受党的指控,于是党就说:你反对党对你反党的指控,你这不是已经反党了吗?逻辑学上,有所谓“内在否定”与“外在否定”之分,讲的就是“反对党对你反党的指控这一行为本身并不等于反对党”这层道理。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阅JonElsterPoliticalPsychology》,兹不详述。

    法轮功不仅没有介入政治,它甚至也没有介入人权活动(人权和政治有区别,人权不属于政治,个中道理,我在别处讲过,恕不重复)。作为一个群体(不是指个别人),法轮功没有参加过争取人权保护人权的活动。在法轮功遭到当局迫害后,人权团体、民运团体莫不予以声援,但是,法轮功并没有回过头来对同样遭到迫害的人权和民运人士予以声援。压制法轮功自然属于压制人权,但维护法轮功──如果仅仅是维护法轮功而不管其他的话──并不等于维护人权。因为人权是个普遍性的概念,好比说,杀牛是杀动物,但主张保护牛未必就是动物保护主义者。我当然希望法轮功成员能够把维护法轮功提升到维护普遍人权的高度,我相信也会有更多的法轮功成员达到这一高度,不过迄今为止,作为一个群体(不是指个别人),法轮功还并没有介入人权活动。如果当局指责法轮功与人权团体民运团体“合流”,那显然还不是事实。

    (5)法轮功有没有组织?

    在不久前的一次内部讲话中,江泽民把法轮功的“危害性”与波兰的团结工会相提并论。这就一语道破天机:原来,所谓“伪科学”、迷信、“邪教”的指控其实都无关紧要,江泽民之所以要镇压法轮功,只因为法轮功形成了一股在共产党之外的有组织的力量。

    这就引出另一个问题,法轮功究竟有没有组织?

    看来,法轮功并没有组织。

    若说有组织,试问,法轮功组织的章程在哪里?组织成员名单在哪里?加入组织的手续是什么?其成员在组织内部有什么权利、什么义务?组织对违规的成员有什么制裁措施?法轮功组织的结构是什么?最高领导机构叫什么名字?领导成员如何产生、如何分工?基层组织的情况又是如何?各级组织的负责人是由选举产生还是由上面任命?各级组织之间是什么关系?如此等等。共产党镇压法轮功快一年了,抓的人成千上万,其中难免有人会在压力下“坦白交代”,更何况共产党还会安插特务打入内部,要是真有组织这么回事,早该查清楚了,早就公诸于众了。现在还说不出个名堂,只能证明是“莫须有”。

    根据《李洪志评传》,当初,法轮功曾经打算向中国民政部申请注册成“民间团体”,但根据官方要求,必须提供组织章程、负责人、经费来源和成员花名册等,这些要求与李洪志设想相悖,所以未能成事。一直到一九九八年底,李洪志在给“北京老学员”的信中,再一次强调:“如果能够独立注册最好,由北京统一向国家注册登记,各地不要单独注册登记或申报。如果不能够独立注册,那就还象原来一样,群众自发地学法、练功,没有组织,自愿参加晨练,保持其特点和纯洁。”这样,法轮功就一直处于无组织无纪律的状态。所有“炼功点”、“辅导站”都不能存钱存物,没有弟子花名册,没有固定办公地点,所有修炼者来去自由,没有入会形式,更没有组织章程之类文件(《李洪志评传》第141-142)。现在看来,上述有关法轮功没有组织的说法应该是合乎事实的。

    不少人之所以相信法轮功有组织,而且有严密的组织,无非是根据法轮功具有强大的集体行动能力,“有烟必有火”,故而推论出法轮功一定具有严密的、多半还是秘密的组织机构或组织形态。

    其实,这种推论不一定可靠。在共产国家中发生过许多次大规模的集体抗争行动,其中大部分都是自发的,没有组织的。可见大规模的集体行动不一定非要有成形的组织不可。

    讲到法轮功,法轮功最引人注目的一次集体行动莫过于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南海大请愿。通常以为,象这样有上万人参加的、秩序井然的集体行动,没有一个严密组织的精心运作是不可能的。然而,如果我们追溯这次行动的来龙去脉,我们就可以发现它完全可能在无组织的情况下发生。众所周知,4.25中南海事件是4.19-4.24天津事件的继续与发展。在天津事件中,法轮功请愿的人数就如同滚雪球一样从最初的五十几个人迅速地增长到上万人(至少也是数千人);而天津地方当局的反应,既不能让对方满意,又不能让对方恐惧,正好起到刺激和强化对方抗争欲望的作用。在这种情势下,法轮功成员就凭著原有的自发形成的关系网络,采用口口相传,再加上电话手机等现代化传播工具,从而动员起上万人直赴中南海,也就不是不可思议的了。

    (6)法轮功有秘密组织吗?

    425中南海大请愿一事最令人惊异的是,中共当局事前居然毫不知情。这一点也是人们相信法轮功有一个秘密组织的主要依据。不过据我所知,情况并非如此。友人Y君亲口告诉我,在事件发生的两天前,他正好住在北京一位朋友家中,听朋友讲起法轮功要向国务院请愿。他这位朋友并非大法学员,也不是在什么机要部门工作,可见法轮功的行动并没有什么绝顶保密的问题。

    至于说当局何以事前不知情,有人说是主事者知情不报,故意“引蛇出洞”,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也可能是有关公安人员或安全人员掉以轻心,虽然事先听到风声,但没估计到事情会搞得这么大,故而也没有预先报警。大家知道,这些年来,国内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向政府部门请愿一类的事情经常发生,由于这类请愿活动基本上都不具政治色彩,规模也有限,当局见惯不经,一般都没有格外防范。

    其实,单从情理上讲,法轮功就不大可能去搞什么秘密组织。一般来说,只有那些自觉其活动为当政所不容者才会建立秘密组织,如地下党、黑社会。法轮功长期享有合法地位,一度获得官方注册认可,虽说后来被撤销了注册,但其活动仍被官方所容许。法轮功讲究公开练功,练功者从不认为他们的活动有什么要向政府或社会隐瞒和保密的。既然如此,他们干什么还要搞秘密组织呢?

    至于说在中共明令取缔法轮功之后,法轮功的某些活动被迫转入地下,一些成员或许会暗中建立和发展某种对当局保密的联系方式。另外,由于中共镇压法轮功,引起世界舆论关注,为了和媒体打交道,比如海外的法轮功也设立了自己的发言人。这就是说,恰恰是在法轮功被当局取缔之后,反而推动了法轮功向某种组织化发展的趋势。不过可能也仅此而已。从目前的情况看,法轮功仍然算不上已经有了成形的、制度化的组织。

    (7)法轮功为什么具有强大的集体行动能力?

    法轮功没有组织形式却有组织功能,有强大的集体行动能力,而且比许多有组织的还能量更大。这是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成立组织的目的,首先是为了让具有某种相同理念、相同利益或相同要求的人们走到一起来。这些人本来分散在茫茫人海之中,需要有一种方式使他们与其他的人区别开来,聚集在一起。法轮功宣称,只有公开练功,集体练功,才能达到练功的最佳效果,所以愿意练功的人就通过公开的集体的练功活动而聚集在一起,自然地实现了某种组织化的目的。中国的烟民起码上亿,但由于抽烟不要求“公开性、集体性”,所以烟民们始终不会自发地形成一种组织形态。马克思在分析法国小农为什么很难组织起来的原因时指出,小农的利益“相同而不共同”。法轮功由于坚持练功的公开性和集体性,正好把“相同”变成了“共同”,所以很容易地就达到了组织化的效果,虽然它没有组织的形式。

    有组织就要有组织生活,也就是说,要有一些经常性的集体聚会和集体活动。如果你建立了完整的组织形式,章程规则一应俱全,但是却缺少经常性的组织生活,你的组织就会松松垮垮,就会散掉,徒留虚名而丧失集体行动的能力。法轮功在这方面有天然的优势。基督徒七天作一次礼拜,共产党、共青团现在大概一个月也过不上一次组织生活(况且其成员早就貌合神离,越来越变成走过场),而法轮功成员却几乎天天在一起练功,这等等天天过组织生活。法轮功成员通过这种经常性的集体练功活动,彼此由生疏到熟稔,从交流练功心得到闲聊家常,议论世道人情,平日嘘寒问暖,有事互相帮忙,不但加强了练功的信念,而且增进了相互信任,增进了同修情义和集体观念。这样,一旦有什么事需要集体行动,信息可以传播得很快,很多人都会认真参与,没有组织却胜过有组织。

    其他类型的组织,例如海外的民运组织,照说其成员的素质不低,组织形式有模有样,规章制度精益求精,但就是苦于缺少经常性的组织活动。一年下来,你又能举行几次代表大会、支部会议、讲演会、讨论会和示威活动呢?于是有人建议多搞一些别的活动,如郊游、卡拉OK、春节联欢会等等,以便联络感情,加强集体认同。可是这些活动一年也办不了几次。毕竟,民运人士走到一起来,是因为大家在民运上志同道合,在其他方面则各有所好,各有各的朋友圈子,球迷有球友,歌迷有歌友,和民运圈子并不重合甚至很少交叉。再加上大家身处异国,分布稀疏,谋生不易,生活中缺少共同兴奋点。所以,尽管许多人当初满怀热心地加入民运组织,加入后却发现没什么组织活动可以积极参与,于是那份热情就难以持续,对组织的认同就难以巩固,组织本身则逐渐虚化,整个组织功能也就随之萎缩了。

    奥尔森(MancurOlsonJr)在其名著《集体行动的逻辑》里指出,集体行动的最大困难在于所谓“搭便车现象”。赞成民主理念的人很多,可是愿意挺身而出参与民运的人就比较少,因为参与民运要付代价,冒风险。在自由世界参与集体行动,例如工人为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资待遇而举行集会、示威、罢工,由于基本人权受到保障,一般谈不上有多少风险,但至少也要付出诸如时间、精力等代价。集体行动的目的是实现集体利益或共同理想,民运的目的是实现自由民主,民运一旦获胜,人人都可以享受自由民主,胜利果实人人有份,不管你先前是否为胜利做过贡献。这样,许多人出于个人利害的算计,不肯吃亏,只想多占便宜,就宁可对民运袖手旁观,等著坐享其成。这就叫搭便车。如何克服这种搭便车问题,实在是解决集体行动的最大难题。

    如上所说,一般集体行动的困难在于手段与目的的分离,手段主要是为目的服务的,手段本身不是目的,没有目的性。工人罢工是为了提高工资待遇,不是为了罢工而罢工,参加罢工活动本身对工人没什么利益。为了克服搭便车现象,奥尔森建议提供副产品刺激,也就是说,找出一种办法,使得参加集体行动本身就对参加者有利。法轮功恰好解决了这个难题。按照法轮功,手段与目的不是分离的而是统一的,手段本身就有目的性,本身就是目的。按照法轮功,练功是个人自己的事,谁练了谁健身得道,谁不练谁健不了身得不了道。坚持公开练功,本身就是对练功者自己十分有利的事情。如果你慑于当局禁令停止练功,吃亏受损的是你自己。如果你不敢公开地练,只敢偷偷地练,你的功就长得很慢。你当然可以搭便车,现在不参加集体抗争行动,等别人抗争胜利了你坐享其成,只不过到那时,你已经把许多功力、许多大好时光给荒废了。不错,在当局明令禁止的严峻形势下,你仍然坚持公开练功是会吃苦头的,这就要求你格外要有“忍”的功夫。问题在于,对法轮功来说,“忍”不只是一条道德律令,更是一条练功的律令。你越是为练功而忍受苦难,那么,失就是得,你的功力就越是突飞猛进,你就越是能够修成正果。

    (8)关于“忍”

    这就涉及到法轮功的“忍”字了。陈奎德指出:法轮功在中国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影响,“很突出的与其他教派不同的就是那个忍字”。固然,忍字在中国文化中也是源远流长的,“但它专门作为一个中心教义提出来,在中国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恐怕是很起作用的,满足了相当大一部分中国人的精神需求”。龚小夏对“忍”字作了很精辟的说明。她说:“在法轮功的教义里,能‘忍’的一方才有‘真、善’的资格”,“对于小人物的平民百姓来说,一个‘忍’字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新的意义”。“忍,不再是忍气吞声的卑微,而成了居高临下的宽容。被动的忍变成了主动的忍,忍字令弱者在精神上成为强者”。

    我想对“忍”字再做一些补充。这里有很多问题。乍一看去,法轮功的“忍”和阿Q的精神胜利法很有些类似,那么,两者有没有区别?忍本身是不是一种德性?尼采认为基督教道德产生于怨恨,怨恨和忍有共同之处。尼采批评基督教道德是弱者的道德,是奴隶道德。这种批评有没有道理?克拉科夫斯基(LeszekKolakowski)反驳尼采:既然基督教道德取得了伟大的胜利,可见弱者其实不弱。那么弱者的力量从何而来?所谓信仰究竟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宗教信徒常常能表现出超乎寻常的坚定和勇气?在科学昌明、理性发达的今天,为什么还有宗教?这次中共镇压法轮功,最后可能导致什么后果?以及如此等等。这些问题,我将在下篇论及。

    (9)法轮功为什么能强化忍的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甚至包括共产党文化──中俯拾皆是,国人耳熟能详,用不著李洪志再来发明创造。可是,许多法轮功学员确实表现出比常人更强的忍的精神,并坚称是法轮功、是李老师教会了他们“忍”。这又当作何解释呢?我以为至少有如下几个原因:首先,加入法轮功的人,大多数原来就老实本分,能忍善忍。唯其如此,他们才最容易被法轮功所吸引;一旦加入之后,又强化了他们固有的气质倾向。就象加入桥牌俱乐部的人,牌瘾比别人大,牌技比别人高,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呢?其次是练功行为的陶冶作用。实践忍字,可从培养一种平和的心境入手。而培养平和的心境,又可从练习一套身体的动作入手。我们知道,在人的身与心之间,可以互相影响,互相作用。实用主义创始人皮尔斯(CharlesSandersPeirce)讲到过制怒的办法。他说,人一发怒,心理反应会引起身体反应,你的眉毛紧锁,双肩耸起,心跳加速,肌肉紧张;如果你想化解怒气,那不妨反过来,有意识地舒展双眉,放下双肩,深呼吸几次,让肌肉放松。试试看,你不是发现你的怒气比原先小了、弱了吗?这就是身体反应引起心理反应。中国气功(软气功,包括法轮功)的动作舒缓从容,它还要求练功者放下杂念,因此,练法轮功能使人心气平和(当然,不是所有的身体动作都能使人心气平和,譬如拳击就不会)。心气平和了,忍也就比较容易了。再有,法轮功成员不仅练习一套身体动作,而且还习诵大法,修练心性,有自己的一套省思和修养方式。其形式和基督教的祷告、礼拜,和儒家的修身养性,“每日三省吾身”──你也许还会联想到文革中的天天读、斗私批修──都有些相似。在紧张繁忙的红尘俗世中,人们若是肯自觉地挤出一定时间专门在修好自己这颗心上下功夫,在如何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上下功夫,比起那些一头扎进万丈红尘中,有时间就打麻将唱卡拉OK,从不凝神静思,从不反观自己灵魂的人,无疑会变得胸襟开阔些,对现实生活中的利害得失表现得超脱些。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里写到:“在美国,每星期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好象完全停顿,所有的喧闹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人们迎来了安静的休息,或者毋宁说是一种庄严的凝思时刻。灵魂又恢复了自主的地位,并进行自我反省。在这一天里,市场上不见人迹,每个公民都带领自己的子女到教堂去,在这里倾听他们似乎很少听到过的陌生的布道讲演。他们听到了高傲和贪婪所造成的不可胜数的害处。传教士向他们说,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欲望,只有美德才能使人得到高尚的享乐,人应当追求真正的幸福。他们从教堂回到家里,并不去看他们的商业帐簿,而是要打开圣经,从中寻找关于造物主的伟大善良,关于上帝的功业的无限壮丽,关于人的最后归宿、职责和追求永生权利的美好动人描写。美国人就这样挤出一点时间来净化自己,暂时放弃其生活上小小欲望和转瞬即逝的利益,而立即进入伟大、纯洁和永恒的理想世界的。”假如说托克维尔对“宗教信仰是怎样时时使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描述是正确的,那么,法轮功是不是也能起到类似的作用呢?第四,道德主要是实践的问题而不是理论的问题,实践道德主要靠意志的作用而不是靠理性的作用。所谓靠意志,就是下决心。一般人常常感到自己的决心不够,于是就需要从外部引进权威。对于发布道德律令而言,重要的不是说什么,而是谁在说。同样一句话,老师讲就比同学灵,长辈讲就比同辈和晚辈灵。摩西十诫若非出自摩西之手,冠以耶和华之名,对希伯来芸芸众生就没有那么大的效力。很多人读李洪志的书,最不能接受的是作者自比神灵,唯我独尊的架势,可是反过来想一想,对于那些渴求权威指引、鼓励和管束的人,是不是正因为《转法轮》这种自比神灵、唯我独尊的架势,反而才更有力地影响他们的意志,从而影响他们的道德行为呢?

    (10)法轮功的宗教性作用

    第五,在社会不公、道德沦丧的时代,一班老实人、本份人,在生活中吃亏受气倒还在其次,更令人心气不平的是,他们发现自己的老实本份非但没有受到周遭舆论的称赞,反而被视为愚蠢、呆气、傻冒,反而被嘲笑、被孤立。因此,他们比别人更需要“同声相应,同气相求”,更需要彼此抱团,互相肯定,互相鼓励。正因为他们在现实中得不到鼓励,因此他们比别人更需要从幻想中得到支持,也就是说,他们更需要神话,更需要宗教。法轮功使这种人结合成一个团体,并且为他们提供了一套神话,于是他们就不再感觉孤单弱小,低人一等,相反,他们会感到自己在精神上达到更高的境界,他们觉得自己有了强大的靠山即精神资源。这样,他们就更有决心、更有勇气去坚持他们的道德理想。具体讲到忍字,忍字的含义很多,一般人主张忍的出发点也各不相同。“小不忍则乱大谋”这句成语告诉我们,忍者并不是为了忍而忍,忍者之所以能忍愿忍,是因为他们有著别样的追求,更大的追求。常识也告诉我们,要想生活得幸福,就必须节制自己的激情和欲望,把它们控制在一个适当的范围之内;要想获得持久的、更大的幸福,就必须放弃或牺牲许多暂时的享乐。宗教劝人向善也是用的同样的道理,只不过它把目标向后推移,把人们做牺牲的报偿放在来世,而不是放在现世。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一个人肯忍让,肯吃亏,他通常都能够赢得众人的赞扬和好感,到头来自己往往也并不吃亏。所谓“本份本份,总有一份”,就是说的这层道理。因此在正常的社会里,一班老实人本份人并不难坚持老实本份,更何况当老实人本份人还能得到一种精神上的自我满足。可是碰到社会不公、世风日下的时代,当老实人本份人就很困难了。他们发现,那些不老实不忠厚的人不但活得更滋润,而且还被众人所羡慕称赞,自己一辈子老实本份,结果一辈子困窘,连应得的一份都得不到,连已有的一点都在失去,还要被别人嘲笑讥讽。由于他们在现实中得不到回报,连精神上的回报也得不到,所以他们就会灰心,就会动摇,就很难再坚持忍下去,许多人甚至同流合污。在这种情况下,宗教的作用就显示出来了。一个人信仰宗教,他就可以对现实中得不到应有的回报不太计较,因为他相信他可以在另一个世界得到足够的回报。法轮功与此类似。李洪志说:“圆满得佛果,吃苦当成乐”,“吃得世上苦,出世是佛陀”。这两句话和那句老话“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很类似,不同之处在于,后一句话把吃苦的报偿放在现世俗世,前两句话却是把吃苦的报偿放在来世出世,放在常人肉眼难以观察得到的一种境界。法轮功成员相信,唯有吃苦忍耐才能修成正果。有了金刚不坏之身这样无比美好的前景在召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坚持真和善而多忍一忍不是就更容易了吗?

    (11)“忍”与怨恨

    以上,我们讲述了法轮功为什么能够强化人们忍的精神的几条原因。不过,我们还没有对法轮功提倡的忍字究竟是什么内容,有什么价值的问题展开讨论。以下我们就讲一讲这个问题。法轮功的三字诀,真、善、忍,其意义简单说来就是:真,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撒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返本归真;善,要有慈悲心,不欺负人,同情弱者,帮助穷人,乐于助人,多做好事;

    忍,在困难时、屈辱时,要想得开,挺得住,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能吃苦中之苦,忍常人不能忍之忍。在这三字诀中,真和善都好理解,好接受,“忍”字就要复杂一些了。龚小夏指出,一个忍字给法轮功成员的生活带来新的意义。忍,不再是忍气吞声的卑微,而成了居高临下的宽容。这两句话使人想起尼采对基督教道德的批判。在《论道德的谱系》一书中,尼采对所谓基督教道德的根源进行了别开生面的分析。尼采把基督教道德称作奴隶道德,它产生于怨恨精神。深受压迫者由于无能反抗,故而心怀怨恨,然而借助于一种迂回的、狡诈的方式,他们由怨恨创造出一种新的价值,发明了一种新的意识形态,从而使得怯懦屈从一跃而成为善良与宽恕。按照尼采,人类生活本来是优胜劣败,弱肉强食。胜就是优,败就是劣,强就是好,弱就是坏;这就叫主人道德,也是真正高贵的道德。可是基督教把这种价值观来了个颠倒。因此,“就其本质来说,基督教是一场反向运动,是一场反对高贵价值的伟大起义”。尼采写道:“奴隶在道德上反抗伊始,怨恨本身变得富有创造性并且娩出价值,这种怨恨发自一些人,他们不能通过采取行动做出直接反应,而只能以一种想象中的报复得到补偿。所有高贵的道德都产生于一种凯旋式的自我肯定,而奴隶道德则起始于对‘外界’,对‘他人’,对‘非我’的否定:这种否定就是奴隶道德的创造性行动。这种从反方向寻求确定价值的行动──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向外界而不是向自身方向寻求价值──这就是一种怨恨:奴隶道德的形成总是需要一个对立的外部环境,从物理学的角度讲,它需要外界刺激才能出场,这种行动从本质上说是对外界的反应。”“不报复的无能应被称为‘善良’,卑贱的怯懦应改为‘谦卑’,向仇恨的对象屈服应改为‘顺从’(根据他们对一个人顺从,这个人吩咐他们屈服,他们称这个人为上帝)。弱者的无害,他特有的怯懦,他倚门而立的态度,他无可奈何的等待,在这儿都被冠上好的名称,被称为‘忍耐’,甚至还意味著美德;无能报复被称为不愿报复,甚至还可能称为宽恕(“因为他们不知道他们干的是什么,只有我们才知道他们干的是什么!)他们还在议论“爱自己的敌人”──而且边说边淌汗”。

    参照舍勒(MaxScheler)对怨恨的分析,我们可以把价值的颠覆这一过程看得更清楚。舍勒本人并不赞成尼采对基督教道德的批判,他并不认为基督教道德的基础是怨恨。不过他沿袭了尼采对怨恨的分析思路并深入发挥。如众所知,人受到欺侮,几乎本能地会进行反击和防卫,但是如果你相对弱小,考虑到直接作出反抗会失败,人就会强行隐忍,把直接的反击冲动和防卫冲动转化为报复冲动。舍勒指出,报复冲动不是主动的、进攻性的,而是被动的、反射性的。人只有先受到欺侮,而后才会产生报复冲动。舍勒提醒我们:报复和反击、和防卫不同。你一拳打来,我立即用拳头挡住,这叫防卫;你打我一拳,我马上回你一脚,这叫反击。反击和防卫都是指当下做出的反应。报复、报仇,则是指那种在时间上已经被延后而做出的行动。“君子报仇,十年不晚”这句话,就揭示出报复感的这种时间特性。由报复冲动或曰报复感产生了怨恨。怨恨是一种心态,一种强行压抑某种情感波动或情感冲动,使其不得发泄而产生的心态。心怀怨恨是很痛苦的,是心灵的自我毒害、自我折磨。平常我们说的“忍”字,含义很多,其中之一就和怨恨很接近,忍就是心怀怨恨的意思。“忍字头上一把刀”,这把刀本来是要刺伤对方的,但因为你把它暗藏在自己的心中,它首先刺伤的是你自己。除非哪一天你把刀抽出来刺伤对方,一解心头之恨,否则,这把刀就总是插在你心上,令你的心时时在滴血。心怀怨恨既然是如此痛苦,人不能不想办法克服这种痛苦。克服的办法只有三种。一种是报仇雪恨。一种是遗忘。这是一种特殊的遗忘,一般的遗忘是不经意,这里的遗忘却必须是刻意为之,是刻意的遗忘。这种特殊的遗忘是十分困难的。人只能努力地、刻意地记住一件事,人怎么能努力地、刻意地忘记一件事呢?你努力地想忘记一件事,这本身就意味著你对那件事耿耿于怀。当你拼命地想忘记一件事,你就是正在惦念著这件事,所以,努力地、刻意地遗忘本身是自相矛盾。由此可见,如果你想刻意地忘记一件事,唯一的办法是转移,是赶快把精力投向别处,努力让别的事情占据你的心(治疗失恋的最好办法是赶快再恋爱,跟谁都行)。关于刻意的遗忘,还有很多话可说,眼下暂且到此为止。我这里重点要讲的是第三种克服怨恨的办法:那就是价值的颠覆与价值的创造。你受到欺侮又无力报复,你只好忍。在这里,忍的意思就是怨恨,就是意图报复;然而,法轮功说的“忍”却刚好相反,法轮功说的“忍”恰恰是指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这怎么做得到呢?除非你把屈辱不再看成屈辱,把伤害不再看成伤害,把吃亏不再看成吃亏。吃不著葡萄就说葡萄是酸的,吃不著更好。圆圈画不圆何必懊恼,“孙子才画得圆呢”。挨了打气什么,那是“儿子打老子”。阿Q的精神胜利法看上去十分可笑,可是,倘若阿Q要想受了气而不生气,还要能高高兴兴地活下去,不实行精神胜利法──也就是把正负价值加以颠倒──又怎么办呢?

    (12)基督教道德与阿Q精神胜利法

    象尼采所说的基督教道德,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阿Q的“精神胜利法”,阿Q挨了别人的打,不敢还手,就说是“儿子打老子”。不过认真说来,两者并非一回事。首先,阿Q的精神胜利法纯粹是自欺。阿Q的“儿子打老子”只是自己说给自己听的,偶尔不注意说的声音大了,让对方也听见了,对方一定要回过头来再打他一顿,还逼著他改口说是“老子打儿子”。阿Q则照例求饶,挨了打不说,还要自己骂自己。阿Q从不敢公开地坚持打人就是“儿子打老子”这条原则。他既没有颠覆旧价值,更没有创造新价值。其次,阿Q欺软怕硬。自己挨了强者的欺负不敢反抗,遇到比自己更弱的人(如小尼姑、小D)又要去主动挑衅,去欺负别人──这时候他就不说什么“儿子打老子”了。阿Q这号人,遇著狼是羊,遇著羊是狼,双重标准,毫无原则,十足的机会主义。阿Q的精神胜利法,看上去象是在把一种怨恨转化为一套价值,其实够不上。

    如此说来,阿Q的精神胜利法本身沦为笑柄,主要错在阿Q本人并没有真正地坚持它。如果阿Q坚持打不还手,坚称打人就是儿子打老子,你再打我也不改口,我们能不对阿Q生出几分敬意么?据我所知,很多人本来对法轮功不屑一顾,嘲笑有加,可是,当他们看到,就在法轮功遭到当局泰山压顶式的镇压时,仍有不少学员前赴后继,任你抓任你打而不改其初衷,他们再不嘲笑了,他们不能不对法轮功刮目相看。

    (13)弱者的英雄主义

    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忍、忍耐、逆来顺受,到底是不是一种美德?“忍”的确是一种美德。逆来顺受通常被视为贬义,其实未必合适。逆来顺受的“顺”,不仅是指不积极反抗,而且还是指一种从容的、坦然的态度。逆来顺受是指用从容的、坦然的、不失尊严的方式接受苦难,接受逆境。这难道不是一种德性,不值得尊敬么?不错,你可以说忍耐是无奈,是无能。可是,当一个人处于软弱的地位确实无能反抗时,你说他该怎么办呢?奥斯维辛集中营的幸存者佛兰克(ViktorE.Frankl):“人在陷身绝境、无计可施时,唯一能做的,也许就只是以正当的方式即光荣的方式忍受痛苦了。”逆来顺受并非象一般人所想的那样纯粹是消极的。佛兰克说:“忍受,至少在坦然正视真正的命运所带来的痛苦这种意义上,就其本身来说便是某种进取,而且是人所具有的最高的进取。”他还引用歌德的话──“没有哪种情况人不能够或者通过进取或者通过忍受而使其高尚起来的”。为什么逆来顺受竟然可以是一种进取呢?因为压迫者不仅想显示他们在力量上的优势,更想显示他们在精神上的优势。然而,精神上的优势不同于力量上的优势,力量上的优势可以强加给对方──“三军可以夺帅”,精神上的优势却必须对方的承认,“匹夫不可以夺志”,只要匹夫自己拒绝交出自己的志,你的精神优势就无从建立。压迫者无非是想通过力量上的优势确立其精神上的优势。他们力图让你也承认他们的逻辑──强权就是真理,谁拳头硬谁就是大爷。简单地说,压迫者就是一心想看到你磕头讨饶,“承认错误”,而你却就是不磕头讨饶,就是不承认错误,这意味著你就是不吃他们那一套,你拒绝他们的那套价值观,不承认他们在精神上有什么优势。这就让他们受不了。共产党搞迫害,从来不以迫害本身为满足,它一定要受迫害者自己“承认错误”,因为它知道,如果对方坚决不承认错误,那么,不管它把对方折磨到什么地步,它还是没有成功,在精神上,它还是失败了。

    常听人这样反责法轮功:你们不是主张忍吗,为什么一见当局批判和取缔就忍不住要上天安门要“包围”中南海呢?提出这种反责的人自以为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从逻辑上挑出了对方的错误,其实,这种反责本身才是犯了逻辑错误。忍不是放弃不是投降,忍的前提是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为忍,“骂不还口”是说不回骂,不是说不解释,不说明,不申辩。法轮功用公开练功与和平情愿的方式表示自己的坚持,这完全没有超出“忍”的范畴。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忍”决不是纯粹消极的,“忍”也是一种进取。马克思批评宗教用幻想中的安慰代替现实的抗争。他没有想到的是,当信众在宗教的鼓舞下坚持自己的一套人生价值,拒绝认同压迫者的强权逻辑,不肯同流合污,这种行为本身难道不就是一种抗争吗?尼采认为基督教道德是奴隶道德,是人生斗争中的弱者、失败者,出于对强者、对胜利者的嫉妒和怨恨而发明出来的一套理论,是枯枝对于生气勃勃大树的造反。这就怪了,克拉科夫斯基反问道:这种脆弱的嫉妒怎么能打败茂盛大树的强大活力而取得胜利呢?既然弱者、失败者能够成功地把自己的价值观加给世界,可见他们并不弱,可见他们并没有失败。而按照尼采的理论,世界是实力的世界,胜就是优,败就是劣,强就是好,弱就是坏,那么,基督教正是胜利者,因而也就是强者,是优秀,是好,是正确。这岂不跟尼采把基督教徒看成弱者和失败者的前提正好相反么?顺便一提,当年严复翻译赫胥黎的“天演论”,引进了达尔文的进化论,生存斗争,优胜劣败,弱肉强食。其实严复曲解了赫胥黎的本意。赫胥黎原著的标题是“进化论与伦理学”,那正是要揭示人类社会中不是只有生存斗争,弱肉强食,而且还有仁慈关爱,有扶弱抑强。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基督教道德、法轮功的忍,其实都未必是基于怨恨,也不是阿Q精神胜利法,尽管它们都很容易被后者冒充,被鱼目混珠。谈到价值的颠倒与创造,其实,价值不是可以随意颠倒的,也不是可以随意创造的。价值不是被创造的而是被发现的。不是我想说什么是好什么就是好,除非那个什么本来就是好。

    (14)忠厚与懦弱

    但是在中文里,“忍”字不只是忍耐、忍受之意,而且还有忍让之意。如果说上面讲到的忍、逆来顺受都有被动的一面,那么,“忍让”就是主动的了。我们知道,大部分法轮功成员并非来自受压制受迫害的阶层。如果说他们后来在当局的高压下表现出超常的忍耐精神牺牲精神,但是那并非他们当初修练法轮功的初衷。法轮功运动本来不是地下运动,不是反对运动。法轮功成员不是为了受苦受难为了牺牲才去练功的。实际上,当初这些人被法轮功所吸引,被忍字所感动,他们所理解的忍字主要是忍让的忍。我上汽车不争抢座位,不是我没有争抢的能力,而是我不愿意去争抢,我愿意先人后己。两个人争论问题,你开口骂我,我不回骂。不是我不会骂人,也不是我害怕我一回骂你会骂得更凶,还可能动手打,我不是害怕骂不过你,打不过你。我不回骂是因为我认为骂人不对,我不能以错对错,你骂我你不对,我若回骂我也不对了,所以我忍了。这就是俗话说的“不和你一般见识,”因为我有我的见识。我不接受你的见识即价值观,我不认为能骂能打就是优越。我认为我的见识即我的价值观才是正确的,人不应该骂人打人。从表面上看,我的表现好象是无能,是怯懦,是窝囊,所以有“忠厚是无用的别名”一说。但那也证明了某些人貌似无能、貌似怯懦的表现其实是出自忠厚,出自善良,出自有所为有所不为,出自内在坚强者的宽宏大量。主动的忍让和被动的忍受是不相同的,但两者也很容易相通。一个人越是相信自己是好人,相信自己做的是好事,他就越是能以坦然的、从容的态度对待逆境,对待压迫。

    (15)超世俗运动的特点

    如上所说,“忍”本来可以是指怨恨,指报复心理,但法轮功的“忍”却是要你不怨不恨,不记不报。这未免强人所难。就算我们在理论上接受了这种说词,在实践中也很难照著去做。我们很难在屈辱面前不记恨,很难在高压之下不屈服。象其他宗教一样,法轮功对此有它的一套奇特的办法。《转法轮》里写到:“在这个宇宙中有个理,叫做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强制你失。谁起这个作用?就是宇宙这个特性起这个作用,所以你光想得不行。怎么办呢?当他骂别人、欺负别人的时候,他就会把德扔给人家;而对方是属于委屈的一方,失去的一方,遭受痛苦的一方,所以就给他补偿。他这边骂他,随著他一骂的时候,就从自己的空间场范围之内飞走一块德,落在人家身上。他骂得越重,给人家的德越多。打人、欺负别人也是一样。”如果你相信在宇宙间果然存在这么一种理,得就是失,失就是得,利就是害,害就是利;那么,你计较利害得失的方法就和常人完全相反,你对待利害得失的态度也就和别人都不一样了。这是最直截了当地把原有的价值来了个颠倒。按照这种价值观,好人就不怕受欺侮受损害了。只要他是做好事当好人,他一定能善有善报,而且这个报偿还不是远在未来,这个报偿就在当下,你在失的同时就已经有所得。怪不得有的法轮功成员在被警察拳打脚踢时不但不求饶不认错,反而说“谢谢你了,谢谢你了”。一位大法学员写道:“通过学法明白德是非常珍贵的,我们修练人用这个德是来长功的,而对于常人是福报。”最近,中共当局自己也承认,自从去年夏天明令取缔打击法轮功以来,法轮功的抗争活动一天也没有停止过。尽管当局的手段极其残酷血腥,先后有好几万人被拘押,有的判刑高达十八年,被残害至死的就有十余人,据说还有密令叫警察可以把人朝死里打,但是仍然有许多大法成员不怕牺牲,前赴后继。应该说,这种英勇精神是和法轮功信仰有关系的。共产党搞迫害,说到底,无非是利用人的趋利避害之常情,可是虔诚的大法成员对利害得失的观点刚好与常人不一样,他们把吃苦当成快乐,把迫害当成考验,把牺牲视为成正果,因此你那些办法在他们身上就不灵,而且适得其反,反倒激起他们前赴后继,越是艰险越向前。奈何?

    (16)功利与信仰

    在去年夏天一次座谈会上,一位法轮功成员向我们介绍了法轮功的这套宇宙观。有个朋友反问到:照你这么说,法轮功成员其实很自私嘛。你们肯吃亏是因为你们想占便宜,想占更大的便宜,你们是吃小亏占大便宜。这种批评当然是有根据的。事实上,这也是许多宗教的共同特点。许多宗教都是用“吃亏就是占便宜”、“吃小亏占大便宜”的说词引导和鼓励人们修德行善。就象达赖喇嘛说的:“如果你试著克服自私的动机并发展对别人更多的慈悲,最后你将获得比本来还多的利益。所以,有时候我说聪明的自私人应该这么做。”中国人信宗教的也许不多,但信历史的却著实不少,尤其是在过去几十年间。我们对历史的态度就很有些宗教的意味。我们坚信历史是进步的,是有意义的,坚信历史的发展是有客观规律的,人类社会必将走向某一美好的终点。这个发展趋势、发展方向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不可阻挡的,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出于这种信念,我们只要选择站在了历史正确的一边,我们就不怕受委屈受诬蔑受迫害,因为我们坚信“历史是公正的”,“历史会还我们清白”,“历史将宣判我无罪”;我们遭受失败而不灰心,因为我们坚信“历史站在我们一边”,因此最后胜利一定属于我们;即便我们牺牲了,我们也坚信“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们的名字、我们的精神将长存青史,永垂不朽。正象波普(KarlR.Popper)早就指出的那样,信奉历史决定论实际上是信奉未来的强权即真理,实际上仍然是以成败论英雄,以成败论是非。信奉历史决定论也大有“吃小亏占大便宜”的嫌疑。你投身于正义的事业,虽然它眼下还很弱小,但是你坚信它必定要胜利。如此说来,你投身正义的事业很可能就动机不纯,不是出于正义感,而是出于对胜利的渴望:你想站在未来的赢家一方,无非取了点提前量;你想在未来胜利者公司里占据更大的股份,充其量是风险投资。这和宗教以天堂或来世的名义引导人们在现世在今生吃苦受难不是很相似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第一,一般人做好事,首先是因为他认为做好事是正确的,是应该的,并不是为了求得回报。一般人也都知道,美德的报偿,至少有一部分就在于自身。我拾金不昧,交还失主,我从这一行为本身就得到快乐,得到满足,我并不指望从失主那里取得回扣,要是贪图回扣,我当初就干脆拾金自肥了。可见,一般人做好事,首先是出于好心,出于对他人、对世界的关爱。其次,一般人希望好心有好报,未必都是因为自己做了好事贪图回报,更重要的是出于追求公正的愿望。我们希望世界是公正的,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显而易见,以上两点和通常所说的自私自利并不相干。我并不认为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都是为了取得幻想中的报偿。托克维尔说得好:“我不相信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是利益。但是,我认为利益是宗教本身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确信宗教之所以能够抓住人心和广为流传完全有赖于此。”宗教的意义何在?宗教把世界、宇宙合理化,道德化。宗教向我们担保,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就给予软弱的人们在不公正的现实社会里坚持洁身自好以巨大的精神支持。当然,我们都承认,“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才是最高尚的,“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才是最高尚的。但是对于大多数人,你要是对他们说:“耕耘吧,耕耘吧,收获是不会有的,或者是毫无把握的”,他们也许就没有勇气继续耕耘了。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凡是由于坚定信赖每种事物都被最终地赋予某种意义这样一种有目的秩序的人们,都能更好地作出准备经受住命运的不可避免的打击,而不至于陷入绝望。什么叫宗教?詹姆士说:“如果要人们以最广泛最概括的语言表述宗教生活的特征,那么人们可以说,宗教生活由这一信仰组成,即存在一个不可见的秩序,而我们的至善则在于使自己与这个秩序协调起来。”法轮功坚称宇宙间存在著“失就是得,得就是失”的理,因此,人们吃亏受委屈都绝不是无谓的、徒然的,都是能够得到补偿,得到回报的。这就有助于其信众坦然面对逆境,不屈服,不灰心,不绝望。

 

  (17)关於“宗教是人民的鸦片”

 

    97年访美期间的记者会上,江泽民从西藏问题主动讲到宗教问题。江泽民问到:美国和西方的文化水平、科技水平都很高,为什么还有人去信西藏的喇嘛教,“I don't know——why?”

 

    江泽民当然不是在提问,在请教,从他摇头晃脑、洋洋自得的神情,他分明是在责难,在批评,甚至在嘲讽。

 

    谈到宗教,中共当局大概只记得马克思的那句名言“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而就是对这句话,他们的理解也是片面的、错误的。查马克思原著,马克思讲的是:“宗教是受苦难生灵的叹息,是没有感情的世界的感情,是没有灵魂的世界的灵魂。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不难看出,这段话与其说是批评性的,不如说是解释性的。马克思认为,在无情无义的社会,人民需要慰籍与希望,於是宗教便应运而生。这是解释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宗教能使人民的感情和希望有所寄托。这是说明宗教的社会功能。马克思把宗教比作鸦片,是取其麻醉、镇痛之意,不是指通常的毒害之意。鸦片被归为毒品,但它和砒霜一类毒药不是一回事。鸦片属於drug,不属於poison。有时,中共干脆把“宗教是人民的鸦片”这句话画蛇添足,改成“宗教是毒害人民的鸦片”,无形中把narcotic(麻醉的)变成了poisonous(毒害的)。可见是对马克思原意的歪曲与误解。

 

    即便我们接受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的比喻,我们也得不出全盘否定宗教的结论。如果痛苦在所难免,麻醉麻醉有何不可?你总不能要求大家都学关云长刮骨疗毒,连麻药都不打吧。

 

    众所周知,宗教声称灵魂不死,这对痛感生命有限的人类无疑是有安慰作用的。无神论者有个大遗憾,那就是缺少临终关怀的语言。许多人都有这样的体会,在临终者的卧榻前,作为他的至爱亲朋,如果是无神论者的话,不管平日如何能说会道,善解人意,此时都发现简直找不出任何适当的语言能给临终者慰籍。他只好尽量撒谎,说“不会死,会好的会好的”。他明知已经到了最後诀别的时刻,彼此都有多少心里话要向对方倾诉,再不说就没有机会说了,可是他总是迟疑着不敢切入主题,因为他不愿意让对方直面死亡这个大黑洞而陷入无边的空虚和恐惧。在这时,他忍不住会想,要是对方相信天国相信来世,要是彼此都相信天国相信来世,那该多好。信一点算一点,信一点好一点。

 

    不错,马克思是反对宗教的,因为他主要关心社会问题。马克思认为宗教使人民陷於幻想,逆来顺受,从而放弃改变不合理社会的现实斗争。疼痛是疾病的征兆,服用麻醉剂可以减缓对疼痛的感觉,但也可能使人忘却疾病的存在,倒不去治病了。马克思反对宗教,并不是要把人民推入没有慰籍的苦海,而是要鼓舞人民起来革命。马克思说:“反宗教的斗争间接地也就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慰籍的那个世界的斗争。......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求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要求抛弃关於自己处境的幻想,也就是要求抛弃那需要幻想的处境。......宗教批判摘去了装饰锁链上的那些虚幻的花朵,但并不是要人依旧带上这些没有任何乐趣任何慰籍的锁链,而是要人扔掉它们,伸手摘取真实的花朵。宗教批判使人摆脱了幻想,使人能够作为摆脱了幻想、具有理性的人来思想,来行动,来建立自己的现实性,使他能够围绕着自身和自己现实的太阳旋转。”

 

    顺便一提,在六十年代,西方兴起一股吸毒风。据说服用某些毒品可以产生奇妙的幻觉,使人忘却现实,飘飘欲仙。於是,有人把马克思“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一语加以颠倒,声称“鸦片是人民的宗教”。

 

  (18)不要幻想的幻想

 

    马克思懂得宗教的产生有其社会根源。他认为只要彻底消除了那种产生宗教的不合理社会,也就能最终地消除宗教。马克思相信人类社会可以达到这样一种理想状态,以至於再不需要宗教的幻想。殊不知这种想法本身就是一种幻想,因为人类社会不可能达到完美的状态。再说,宗教的产生也不是只有社会的根源,而且还有人性的根源。以为人类可以不需要幻想,这本身就是幻想。

 

    我们知道,人们对宗教的需求大致来自三个原因。其一,是人对於自己生命的有限性的永不满足,对死亡的深刻畏惧;其二,是对浩瀚宇宙的深不可测与和谐有序的无比惊叹与神秘之感;其三,是对社会不公的抗议以及对善恶相报(即德福同一)的强烈希望。由此导出了对来世的信仰,对灵魂不朽的信仰,对睿智的造物主的信仰,对轮回、天堂地狱、末日审判之类以及为这一道德秩序提供担保的精神力量(诸如上帝、天道、宇宙大法)的信仰。

 

    讲到信仰,正如康德所说,信仰不属於理性知识,因为信仰的对象在现象界之外,而理性只能处理现象界之内的问题。例如灵魂不朽,人死後其生命是否还以某种形式存在的问题,我们无法用理性的方法或科学的方法予以证实,但也同样无法用理性的方法或科学的方法予以证伪。人是如此地畏惧死亡,他强烈地希望人的躯体死後灵魂不死,他很难在完全排除灵魂不死的设定的状态下生活,於是,他就很可能去相信灵魂不死。所谓信仰,就是由人的某些情感和愿望(弗罗依德称作本能的愿望)而直接生出的一种托付。它不但有社会的根源,更有人性的根源。无论科学和理性发展到什么地步,人的这些情感和愿望不会改变,因此对宗教对信仰的需求也不会改变,因此人类永远可能会有宗教有信仰。

 

  (19)信与不信:理解的极限

 

    一边是人的某些情感和愿望,一边是信仰,两者之间并没有一道必然的桥梁。人人都有那些情感和愿望,但就是有的人会信仰,有的人不会信仰。通常说,这些情感和愿望愈强烈就愈会信仰,“如果确实有愿望,如果所渴望的东西确实光明,那么对光明的渴望就会产生光明”(西蒙·薇依)。我看也未必。有时候倒相反,太渴望信仰了反而太难产生信仰。纳粹集中营里的犹太人该是极渴望信仰的,但许多人反倒失去了信仰。我从小就不怕鬼,不怕鬼是因为不信有鬼,不信有鬼是因为希望有鬼。我太希望有鬼了,所以反不信有鬼。

 

    信者常常不理解不信者为什么不信,不信者则常常不理解信者为什么信。同一个人,由不信转为信,或由信转为不信,也总是无法把自己的转变给出让别人充分信服的解释。这是理解的极限,是不同的人们彼此理解的极限。这并不奇怪。它正好表明了信仰不能归结为理性,表明了信仰既不可证实也不可证伪。它表明了信仰是一种跳跃,一种不连续的发展,是一种冒险,一种抉择。无论信或不信都是合乎逻辑的——不,准确地说,都不是违反逻辑的。在没有逻辑性的地方,怎么做都不会违反逻辑。

 

    考虑到不信者几乎无法理解信者,因而江泽民对许多西方人信宗教感到不解,这倒是可以理解的了。但那只说明江泽民缺少自知之明,他不知道自己的不信也是无法确证的。如果江泽民意识到自己的不信,正和别人的信一样,并不具有充足的经验理由或逻辑理由,他就会对不理解的事有所理解了。

 

    其实,就连江泽民也未必是什么都不信的人。我当然不信江泽民还“志壮坚信马列”,不过有些命题他大概还信,譬如“一切物质运动都是有客观规律的”这一命题。江泽民自诩信科学,他多半把“一切物质运动都是有客观规律的”这一命题视为科学的命题,经验的命题,其实它是非科学、超科学的命题,非经验、超经验的命题(但不是反科学、反经验的命题)。休谟早就讲过归纳法的不完全性,我们充其量只可能知道有一些物质运动是有客观规律的,我们永远不可能知道“一切”。所谓“一切物质运动都是有客观规律的”这一判断,不是科学研究的结论,只是一部分科学家进行科学研究的一个预设。这一预设永远不会被科学所证实,因为在人类面前永远有无穷多的未知世界。这一预设也永远不会被科学所证伪,因为在我们没有找到规律的地方,我们永远可以宣称那并非规律不存在,那只是我们暂时还没发现而已。两种说法就讲得通。这就是康德说的二律背反。

 

    再有,这一预设并不是科学所必须的,也并不是唯一的。你可以提出另外的预设,例如“神的设计安排”。你也可以采取不可知论的立场:我不知道一切宇宙之谜是否都有答案,也许有的有,也许有的没有,这并不妨碍我无穷无尽地探索下去。

 

    你或许会说,为了要对无穷的科学探索的价值予以肯定和担保,你必须肯定“一切物质运动都是有客观规律的”这一命题。我承认,好比掘宝者,如果我事先就相信地底下有宝,我定会没完没了掘下去,不灰心不放弃。如果我事先不能相信地下面是不是有宝,掘了半天没发现,我可能就怀疑自己的劳动无意义,可能就撒手不干了。但是这只是一种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我仍然可能继续掘下去,至死方休——没发现不等於没有,说不定再掘一掘就发现了呢。反过来讲,一个相信地下有宝的人也不一定就永不灰心永不放弃,要是他掘了半天都不见宝的踪影,他不是也可能怀疑以至抛弃自己先前抱定的信仰吗?

 

    不过,话虽如此,我还是承认,一般来说,在促使人的行为上,有信仰比无信仰略胜一筹。

 

    说到宗教,还有个有趣的问题。克拉科夫斯基提醒我们:“神圣”这个词常常被许多人严肃、而且十分认真地使用,但是这些人却不认为自己有宗教信仰。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杜威主张把作为名词的“宗教”和作为形容词的“宗教的”加以区分,他拒绝前者而肯定後者。照杜威看来,一个人若是对某些事物抱有一种虔敬的感情,它可以表现在艺术、科学、道德、友谊或爱情的活动中,这种感情,这种精神即可说是宗教的。依照此说,“神圣”和“神”也可作出区分。一个人可以不信有神,包括不信有来世之类,但信“神圣”,或者说有终极关怀,也就是认定某些事物具有超越个人生命的价值。

 

  (20)关於“德福同一”

 

    仅仅是渴望不死,渴望彼岸世界,还不足以导向宗教。暴君也希求永生不死,也向往另一个世界,看一看秦始皇在生前遍访仙丹和给自己修建巨大陵墓就知道了。民间许多关於阴界、仙界的想象,只不过是把现实世界搬了个家,并不是正义的充分体现;而许多老百姓对神灵的态度,也和对世俗统治者的态度一样,靠巴结靠贿赂,图的是世俗的功利,并不是道德的提升。这些和我们所说的宗教信仰并不是一回事。

 

    在导向宗教信仰的诸种因素中,对道德秩序的追求,对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即德福同一的希望,也许是最重要的一种。

 

    注意:在“善有善报”这句话里,前後两个“善”字并不是一回事。前一个“善”指道德,後一个“善”指幸福。“善有善报”的意思是有德者有福,德福同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德者并不一定有福,好人受苦、坏人享福的事情太多了;所以,这句话并不是对经验、对事实的归纳。另外,正象康德指出的那样,也不能说道德行为就是以追求幸福为目的,因为道德行为是不为什么的。和“种瓜得瓜”不一样,虽然在现实中,种瓜者不一定总能得到瓜,但种瓜者种瓜的目的是为了得瓜;但人做好事并不是为了得好处,你拾金不昧不是为了得回扣得奖金。人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就是因为它合乎道德。

 

    有德和有福分明是两回事。不论是在概念的逻辑蕴涵上,还是在事实经验上,“善有善报”都缺乏根据。可是,在话语中,一般人几乎不假思索地就说出这句话,就接受这句话,干脆用同一个词去指称两样本不相同的事而习焉不察。可见我们对德福同一的愿望有多么强烈,多么视为当然,近乎出自本能。当我们目睹善者没得到善报,恶者没得到恶报时,我们会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今天没报的,明天一定报;此生没报的,来生一定报;在这一个世界没报的,在另一个世界一定报。谁来担保呢?或曰神,或曰宇宙精神宇宙大法,甚至也包括所谓“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有这样的信念,就是有神论,就是有宗教。

 

    是的,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其决定论性质,也具有某种宗教性。在传统宗教衰落之际,马克思主义一度风靡西方知识界,成了宗教的代用品。所以,阿隆借用“宗教是人民的鸦片”一语,称马克思主义是“知识分子的鸦片”。不过马克思主义是个不成功的代用品。它把基督教的上帝之国即光明与正义之国从天上移到人间,这就注定了破灭的命运。

 

    马克思主义还有个严重的缺陷,它竟然允许在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内道义原则和历史原则(即实现原则或成功原则)相分离。马克思许诺的人间天国只出现在人类历史的最後阶段,只有在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和胜利的时代,道义原则和成功原则才同归一体,同归无产阶级。站在无产阶级一边,既是站在道义的一边,同时又是站在胜利的一边(马克思式的德福同一)。先前历史阶段的人们就很不幸了。当斯巴达克与奴隶主集团作生死之战时,斯巴达克体现道义但注定失败,奴隶主集团代表邪恶但活该胜利。幸亏余生亦晚,否则真让你难以选择(怪不得那些“落後”国家的人们一旦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总要“超越历史阶段”地匆匆开展“无产阶级革命”,因为他们既想站在道义一边又想站在胜利一边。直到现在,李泽厚一派学者还一再讲起道义原则与历史原则的悲剧性冲突,用来诠释历史和现实)。既然没有灵魂不死的假设,就算未来某一天马克思的人间天国终於实现,它对於历史上那无数秉持道义而失败死掉的人们又能有什么补偿、什么安慰呢?作为宗教的代用品,马克思牌鸦片的麻醉效果终究还是不行。

 

  (21)不压不是事,一压才是事,越压越是事

 

    宗教使人逆来顺受,以幻想中的慰籍代替现实的抗争。马克思是革命家,早先的共产党是在野党、革命党,他们不喜欢宗教情有可原。然而,如今共产党已经掌了权,成了统治阶级,正该巴望着有宗教帮助他们维护既成秩序,为何却要对法轮功大动干戈,必欲除之而後快?吉本说:“形形色色的宗教,老百姓都认为是真的,哲学家都认为是假的,统治者都认为是有用的。”法轮功学员、中纪委干部王友群在去年五月写给朱熔基并江泽民一封信中,历数法轮功如何不介入政治,如何遵纪守法,如何有利於安定团结,有利於为党分忧,讲的都是实情。不少学员是干部,但不贪不腐,在当今官场堪称异数。许多学员是下岗职工,但从不参与下岗群众的“闹事”,於党国实在有利无害。王友群写这封信,本想化解紧张,不料反激怒当局。却是为何?

 

    其实也不奇怪,谁叫你把上述种种好事不是归功於共产党而是归功於李洪志,不是归功於“三讲”而是归功於法轮大法?尼采嘲笑基督徒为自己屈服於世俗权力找借口,“根据他们对一个人顺从,这个人吩咐他们屈服”,好象屈服只要经过一次转手一次传递就不再是屈服。尼采错了。基督徒坚称,因为是基督叫他们服从政府,所以他们服从政府。这意味着他们同时信奉两个权威,政府是其一但非唯一,还有一个权威是基督,而且基督的权威还在政府的权威之上,他们是因为服从基督所以服从政府,所以这种服从就的确不再等同於那种服从,所以唯我独尊的政府见到你们服从也还是一肚子不高兴。如果江泽民聪明,他就该忍下这口气,管他黑猫白猫,不捣乱的就是好猫。偏偏江泽民不聪明。

 

    从历史上看,聪明的统治者总是宁肯利用宗教,而不是压制宗教。不过也不尽然,在中世纪的欧洲就屡屡发生宗教迫害的事情。当时的欧洲普遍实行政教合一,统治者权力的合法性建立在某种宗教的正统性和唯一性之上,因此,任何对正统教义的修正或另提出一套宗教,都会被视为对权力合法性的挑战。共产党专制也是一种政教合一,所以它也不允许修正主义或异端邪说。不过这种情况到後来有所变化,在共产专制末期,尤其是在“八九”之後,官方意识形态早已破产,权力已经蜕变为赤裸裸的暴力,死猪不怕开水烫,这反而使它对那些非政治性的意识形态具有了某种抗疫力。“六四”之後不久,各种“怪力乱神”纷纷登台亮相,法轮功之类竟然能够和当局相安共处。道理即在於此。

 

    这种局面本来不是不可以继续下去的。只因为江泽民不识时务,还想重新强化意识形态领域的全面控制,於是开动全部党国机器大举镇压法轮功,并且“一不做,二不休”,也对其他中功、香功之类一并取缔。这样一来,他就把一种原本对他无害的力量推到自己的对立面。即便站在维护共产党现行统治的立场上,江泽民此举也是犯下了一个难以挽回的大错。

 

    显然,江泽民当初过分低估了法轮功。他以为在杀鸡用牛刀的凌厉攻势下,法轮功很快就会土崩瓦解。殊不料法轮功竟然十分顽强(相形之下,其它气功群体好象没见到有多少抵抗——恕我无知),这无疑应归因於法轮功特有的宗教性格,归因於其成员的真诚信仰。

 

    说来也是,对统治者而言,宗教这东西,不压不是事,一压才是事,越压越是事。

 

    史家有言:宗教因受迫害而繁荣。这话顶多讲对了一半,历史上因受迫害而消亡的宗教想来更多。不过,那些後来繁荣的宗教却大抵都有过受迫害的经历,它们都是在顶过迫害之後才繁荣昌盛的。迫害,如果不是摧残了宗教,就是成全了宗教。各种宗教都宣称它能赋予其信徒以非常的精神力量,而唯有非常的环境才能验证非常的力量。

 

    宗教的“真”,宗教的力量,并不在於显灵或神迹。当罗马人屠杀基督徒时,耶稣并没有祭出金刚罩保护他的信徒,也没有念动咒语发出大洪水淹死罗马士兵。宗教的力量,就在於信者坚信不疑,身体力行,在迫害下不屈不挠,以身试法,甘当人证。那些看上去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人,只因为信了某种法某种教,就表现出超乎平常的精神力量,这就对那些具有宗教倾向的人们产生强大的感召力,他们就会认为那种法那种教是“真的”。

 

    即便对於那些不信的人来说,信者的英勇表现也会给他们强烈的震撼。你可以说他们的信仰是虚幻的,但它所产生的力量却毫无疑问是真实的。一种信仰——不论其内容是否虚幻——能帮助信者做出合乎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更强的精神力量,我们没有理由不对它尊重。

 

    也有人对法轮功坚持公开练功公开请愿不以为然。他们说:你们要练功就偷偷地练好了,何必非要上天安门比划,何必非要在公众场合亮相?

 

    这使人想起圣经上尼科迪默斯的故事。尼科迪默斯不敢在大白天、在有外人在场的情况下公开接近耶稣基督,因为他怕惹上麻烦。他只敢在夜间偷偷去和耶稣见面。存在主义哲学家克尔凯戈尔把尼科迪默斯这种人称为基督的敬慕者,从而与基督的追随者相区分。这好比“活着”和“存在”之间的区分。信仰必须以坦荡的、光明磊落的形式表现出来。“存在”不是一个行踪诡秘、冷漠疏远的敬慕者,而是一个在光天花日之下公开的追求者。有些传统宗教的信徒由於满足於把信仰变成隐蔽之事,故而丧失了信仰的本来力量。信仰犹如真理,它必须面向公众。你不能对光说:“只照你自己。”正象异议人士,所谓异议人士,当然是指公开发表异议,否则,当今国人还有几个不是异议人士?

 

  (21)非科学与伪科学

 

    法轮功被指为伪科学,被指为迷信。对此,我们有必要说上几句。

 

    科学,在汉语中原指分科之学。现在人们所说的科学,则是指对自然界或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的一种研究,一种系统化的知识。粗略地说,科学具有以下一些特性:可观察、可量度、可重复、可验证(可证实或可证伪)以及非个人性,等等。

 

    有两点需要说明。第一,科学不等於正确。既然科学的特性之一是可验证——可证实或可证伪,这就表明科学是可错的,所以科学不等於正确。第二,科学也不等於真理,更不等於一切真理。科学是有价值的,但科学并不涵盖一切价值。有很多真理、很多价值是在科学之外的。我们说一个东西是科学的,不等於说它必定是正确的,我们说一个东西是不科学的,是非科学的,也不等於说它就必定是谬误,就必定不具正面价值。

 

    如果我们用上述几种特性做标准,不难看出法轮功不是科学。譬如法轮功讲到人的德和业分别是白色和黑色两种物质,讲到人的腹部有个轮子,这都不具有可观察性,更没有可量度性。按照法轮功,只有李洪志本人才能给学员安法轮,别人不行。这就和科学的非个人性相矛盾。

 

    一般大法弟子坚称法轮功是科学,主要根据是说它有效验,确能健身祛病。不错,科学是讲求效验的,但有效验不等於一定是科学。例如某些传统医术,有许多是有效验的,但仍然不能算科学。其理论形态更接近玄学(或者叫形而上学或古典的自然哲学,也可叫前科学)。它们所依据的那些基本概念,火、气、虚、实之类,不象现代医学中的胆固醇、血小板、消化酶,还是缺乏可观察性和可量度性。

 

    你注意到了吗?一说起“神医”,那一定是指中医一类传统医术的人,不会指西医。尽管现代医学(西医)能够解决许多先前令神医束手的难题,但没人会认为他们“神”(除了那些毫无现代医学概念的人),因为他们所作的一切都是可学习、可观察、可量度、可重复的,基本上是换了别人也能做得到的(非个人性),几乎引不起什么神秘感。譬如预测胎儿性别,过去有人能做到八成准,就被称为“神”,现在凭着超声波检查百发百中,却没有人说神了。不少气功大师被信众视为神人,但没见那个诺贝尔医学奖得主被当作神人的。明白这中间的道理,你就知道什么是科学什么非科学了。

 

    所谓效验,不能混同於可证实性或可证伪性。因为证实或证伪,其内容是有严格界定的,究竟是什么得到证实或证伪,不能引申过度。乒乓球运动员打赢了球,说是证明了毛泽东思想战无不胜。这就是引申过度了。人们由於参加慢跑、打球、游泳一类活动,身体好了,精神足了,有的慢性病不治而愈了。这些都是司空见惯,未见有谁引申出什么玄妙的大道理来。若是有人由於参加练法轮功而获得这些效果,便说法轮大法的科学性或真理性得到验证,那就有引申过度之嫌了。当然,信者常常不免是要这么说的。笃信宗教的NBA球员马龙每打赢球,必归於祈祷之功(这或许有自我心理暗示的作用),归於上帝保佑。不过这种“证明”显然不具客观性,对别人并无说服力,还是不能叫科学的验证。

 

  (22)“限制理性的范围,以便给信仰留下地盘”

 

    如上所说,法轮功不是科学。不是科学而又自称科学,无怪乎会被指责“伪科学”。但这又应分成三个问题来讨论:

 

    第一,法轮功是信仰不是科学。信仰和科学互不相涉。康德早就讲过,要限制理性的范围,以便给信仰留出地盘。我们既不能用信仰去裁判科学,也不能用科学去裁判信仰。

 

    不过,第二,作为一套信仰体系,和许多宗教一样,法轮功不仅论及现象界以外的事情,它不可避免地也论及到现象界以内的事情,这就进入到科学理性的领域来了,科学理性就有权对之裁判。法轮功说元神不灭,业力转化,这可以说是现象界以外的事,我们从科学的立场很难置喙。但是当法轮功说到德与业分别是真正存在於我们身体内的白色物质与黑色物质,这已是现象界内的问题,科学就有权批评了。

 

    第三,问题是,一样东西不是科学,不等於它没有价值。非科学中有许多东西本身就自有价值,用不着给自己贴上科学的标签才享有存在的资格。很多信仰体系都含有若干伪科学以至反科学的东西(检查检查圣经吧),人们有权对之批评,但这不等於说因此就要对整个体系全盘否定。

 

    这里不妨顺便介绍一下神话学家坎伯(Joseph Campbell)的观点,供读者参考。坎伯认为,宗教都包含着不真实的叙述,但我们若把它们理解为隐喻,透过字面上的意思读出其隐喻性意义,“以诗歌方式而非散文方式”去读解它们,则它们就是真实,是真理(英文中,“真实”和“真理”都是truth)。圣经上说耶稣升到天堂,其实宇宙中并没有具体的天堂存在,“升天”实际上是暗示抛开躯体回到本源。这应是为不信者提供了另一种看待问题的角度。有人说,既然宗教中有不真实的、假的东西,我们就该“打假”。不过依照坎伯,不真实的可以是真实的,是真理。那些在字面上不真实的,在字面下却可能是真实的。在这个意义上,宗教不是假的,神话不是假的。我们需要宗教,需要神话。你可以与之争论,干嘛要打它呢?

 

    无须多说而又必须重申的是,现在,中共以提倡科学,揭露伪科学,打击伪科学的名义,取缔和打击法轮功,实际上是压制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过去用礼教杀人、用主义杀人一样,这是用科学杀人。那些助纣为虐者玷污了科学的名声。

 

  (23)关於迷信

 

    关於迷信,一直没有公认的定义。在不信宗教的人看来,所有的宗教都是迷信。在信教的人看来,除开自己所信宗教之外的各种宗教或崇拜都是迷信。迷信常常指内容,例如相信超自然的力量,相信自然现象与人事有某种神秘的关联(例如占星术);有时则指态度,指无分析无批判的相信或信赖,如红卫兵对毛泽东的迷信

儿童对父母的迷信。

 

    作为态度,迷信有时还不是指无分析无批判,而是指缺乏确信,指信中有疑信中有惑。象侯宝林相声里讲的,“迷信就是迷迷糊糊地信了”。这可不是开玩笑,确有许多迷信就是“迷迷糊糊地信了”。一般人信风水信卜卦常常就是这种心理。这种迷信相当普遍。有个未经证实的故事,大科学家波尔(Niels Bohr)在住所门上挂了一块马掌,据说能辟邪。朋友问:难道你还信?波尔说:我当然不信。不过我听说,你不信,它也灵。

 

    你买了一栋新屋,风水先生说它的风水不好,会招血光之灾。怎么改呢?那方法总是很简单易行的,无非是在门厅或过道挂一面镜子之类。你其实不一定信,但还是象信了一样去照着做了。你多半是想:因为事关重大,手续又简便;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也不过举手之劳嘛。许多人信佛信基督,不过是七天上次教堂,有空念念阿弥托佛而已。他们到底有几分真信呢?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子不语怪力乱神,可见孔子是个不可知主义者。但孔子也说过“祭神如神在”,这也就有宁信其有的意思了。巴斯卡说:“信上帝,错了,没什么关系;不信上帝,错了,那就了不得。”持此态度者,想来不少。看来,迷信往往既是名词又是动词,既是内容又是态度。有一个关於迷信的定义:迷信就是出於敬畏或恐惧而对某种未知事物的一种非理性的信念。

 

    有些信仰对信者要求甚高,要你远避俗世,斩断尘缘。这反而可能对某一类人产生极大的吸引力。他们会想,信的好处那么大,当然不会廉价,可见是真东西。谈到禁欲,过去人们总批评禁欲是反人性的。其实,它何尝不是人性的,非常人性的。除了人,你还见过有什么别的动物竟会自愿禁欲吗?不妨参见尼采对禁欲的分析。

 

    法轮功要求学员性命双修,既要练一套动作,又要做好人好事。这两条本身就是好的,就是该的。人们会想,就算什么同化宇宙大法、修成金刚不坏之说全靠不住,坚持练习一些动作、坚持做好人好事总不会错吧。和许多成功的宗教一样,法轮功成功的秘诀之一就是,它规定的信仰方式和信仰行为本身就有价值,就合乎人们的愿望与理想,手段本身就具有目的性。再者,法轮功不要学员交费捐款,烧香献贡,也不修建庙宇塑像,更显出其单纯,无可非议。这样,一个人即便对法轮大法半信半疑,他也可能认真投入;只要他认真投入,信的成分就可能多起来,疑的成分就可能少下去。

 

  (24)破除迷信与维护迷信

 

    法轮功的内容有无迷信之处?有的。譬如它把人生的苦乐归於德业的转化,生老病死都说成业力轮报。法轮功倒不象有些人批判的那样,主张人生了病不该去医院看病。《转法轮》里写道:“医院能不能治病呢?当然能。......只不过它的治疗手段是常人那个层次的”。法轮功认为人生病是业力轮报,因此求医只能治标,修练才能治本。可能有的人走极端,有病不求医只修练,多数人则是既求医又修练。有的基督徒也是如此,生了病既求医又祷告,病好了,多归功於祷告,少归功於医生。 

 

    法轮功确有伪科学的因素,迷信的因素。从理性的立场、科学的立场看,迷信都是错误的、不真的。但从道德的立场、社会效果的立场看,迷信却未必都是无益的、有害的。前两天刚看了一段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介绍贵州黄果树瀑布,那里的大榕树一直受到很好的保护,因为当地老百姓有个迷信,以为砍伐榕树会招来山毛鬼——亏得山高皇帝远,这个迷信没给破掉。

 

    著名的人类学家弗雷泽(James G.Frazer)有段话,值得我们三思。他说:“迷信使人类获益良多。它让许多人有了正确行为的动机,虽然这个动机本身是错的;对这个世界来说,人们动机虽然错而行为却正确,比起人们徒有最好的动机而行为却错误,要好太多了。对於社会来说,真正重要的是行为,而不是想法。只要我们的行为是公道而善良的,则不管我们的想法错得多么离谱,对於别人来说,可是一点影响也没有。”

 

    例证是很多的。谁能说在中国绵延千年的孝道传统中,就和“忤逆不孝要遭雷打”一类迷信没有关系呢?

 

    当然也有些迷信非常恶劣,例如求河神降雨把童男童女扔到河里去。不过哈耶克认为,各种迷信要经历自然竞争,优胜劣败,能流传至今的多半是那些有益无害的。哈耶克告诫说,不要因为传统宗教或习俗的迷信和违反科学便匆匆破除掉,以免造成社会道德秩序的瓦解。他认为理性主义者(包括马克思)妄图扫除宗教迷信,纯粹用理性的力量建立社会道德秩序的主张,因为高估了人性中理性的作用,低估了人性中非理性的作用,实行起来是会很危险的。哈耶克本人并不信人格化的上帝,但是他提醒说“:即便不信神的人也该承认,我们的道德以及那个不仅造就了我们的文明、而且也保障了我们的生命的传统,乃源於我们竟然接受了一些在科学上无法被接受的事实主张所致。”

 

    批评迷信有它的道理,维护迷信也有它的道理。岂不让人无所适从?这首先是个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的问题。当然,把孩童作祭品,叫寡妇去陪葬一类迷信是要坚决禁止的,因为它们违反了基本人权。关键是反对强制,既反对强制实行迷信,又反对强制破除迷信。这就是要求我们坚持政教分离,坚持保障人权,坚持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坚持法治。

    (25)中国需要新宗教吗?

    大约七年前,几位朋友聚谈,讨论到中国是否会出现新宗教的问题。大家都对时下中国道德混乱崩解之势深感忧虑。我们绝不认为毛泽东时代的中国是什么道德理想国,因为道德的前提是主体的自由选择,道德的基础是肯定人的正当权益,而毛泽东恰恰是既剥夺了前者又否定了后者。道德重建的首要之务是实现自由,保障人权,并在此基础上倡导一种更平实的道德观念。

    然而我们也都知道,要确立具有内在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单靠世俗的道德理论或观念恐怕不足以胜任,宗教有其不可取代的作用。中共掌权几十年,一方面把本来就不丰厚的宗教传统摧残殆尽,另一方面又刺激起国人对宗教的强烈需求,许多人既焦渴地寻求信仰,但又对传统的信仰缺乏兴趣缺乏信心,这就为新宗教的出现提供了历史机会。不过我们也怀疑,在现代的条件下,另建一套新宗教是否可能。有伊朗人创立了巴哈伊教,我知道一些中国留学生参加过他们的活动,对该教颇有好感,但还谈不上信仰。这是否意味著,中国需要的新宗教还须产生于中国本土?

    法轮功的优势在于它既旧又新。法轮功混杂佛教和道教,以佛教为主。这样,法轮功便获得了至少是部分的传统宗教的权威。可是在传统中断过的地方,其权威就打了折扣。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传统宗教被压得几乎消声匿迹,一般人没见到这些宗教的信徒有什么超凡脱俗的表现(其实也有一些,或许不够广泛,更由于被封杀而不被世人所知),这就使其可信性和感召力受到严重的损害。尽管在形势宽松后,它们都迅速地复活并有长足的发展,但先前一段被压服的历史毕竟还是令其大受损伤(这里还不说当局对传统宗教的控制,甚而将之纳入官僚体制,闹出所谓“科级和尚”、“副处级道士”一类笑话)。法轮功出自传统又有创新。李洪志声称:作为佛家八万四千法门中的一法门的法轮大法,是“在我们这一次人类文明历史时期从来没有公开传出过”。它“在史前一个时期广泛度过人,我在末劫最后时期再一次把它弘传出来。所以是极其珍贵的”。

    于是人们恍然大悟:怪不得以前的东西似乎都不大灵光,原来,佛家最珍贵的东西还从来没拿出来过呢。这才是第一次!

    一样东西若是凭空而出,无来历,无传统,便很难取信于今人。若是只有老旧的传统,不论你怎样说要发扬光大,也很不容易让那些“曾经沧海难为水”的人们为之心动,更何况还是受伤负残的传统。法轮功既是老字号又是新招牌,既是历史悠久又是史无前例,两者兼具,所以格外有力量。

    大法弟子、中纪委干部王友群在去年五月写给朱熔基并江泽民的信中称道:“李洪志老师把一部伟大的宇宙大法《转法轮》无私地奉献给了当今人类。这部巨著所讲述的法理是迄今为止的人类文明史上从未人讲过的。其内涵之博大精深,难以言表。其珍贵程度超过了古今中外任何一部经典著作,是无法用价值来衡量的。尤其难得的是这部宇宙大法是用现代汉语写成的。对十二亿中国人来说,更是无比幸运的了!”别忘了,这封信是在已经得知当局要整治法轮功时写的,是专门写给最高当局的。要是为了避祸,就该低调才是,偏偏却如此高调,可见是真信进去了,而且信得极热烈。

    戴晴认识不少法轮功成员。她说他们崇拜李洪志有如当年国人崇拜毛泽东,愿意为他去死的。考虑到李洪志并不掌握任何世俗的权力,这种崇拜更显示出其自发自愿;而这一年多法轮功的不屈不挠,勇于献身,宁肯舍弃种种世俗的牵挂,更显示出其宗教性格,更证明了它的精神力量。

    (26)法轮功以柔克刚

    从媒体的报道,尤其从照片上看,那些不顾风险,坚持公开练功请愿的法轮功成员,中年人居多,妇女居多,普通老百姓居多。这实在和一般人心目中的志士斗士、精英豪杰乃至拳匪长毛、暴民刁民都太不相象了。无怪乎有人戏言曰,共产党遇上法轮功是“老革命遇到新问题”。

    当然,这也是共产党自找的。当初这些人修练法轮功,几时有过和官府作对之意?何尝想到过会招致政府如此残酷的镇压?因此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过他们竟会如此顽强的抵抗。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法轮功之所以能进行顽强的抗争,正和他们当初绝没料到会招致镇压这一点有关。法轮功不问政治,本来该是很安全很保险的,尽管他们不会不知道共产党是制造冤假错案的天下第一高手,但事先还是料不到“错误”竟然会犯到他们头上来。所以,当江泽民发出镇压令,他们格外想不通。

    大法弟子和民运人士不大一样。民运人士明知虎口拔牙,风险难免。连“第二种忠诚”也是如此,例如海瑞,骂皇帝本是爱皇帝,但毕竟是骂了,如果皇帝不知好歹就可能动怒,就可能惩罚,所以海瑞带著棺材上金殿,可见早有挨整的思想准备。法轮功成员全无此种思想准备。照理说,事先有挨整的思想准备的人,面对压力应该更坚定。这对个人而言是如此,对群体就不一定了,尤其是对无组织的群体。因为所谓事先有思想准备,往往也就意味著“心有预悸”,弄不好就导致惊弓之鸟的效应。毕竟,群体中有许多人当初免不了是抱著法不责众的心理才参加的,一旦群体被打散,危险落在个人头上,他们就缩回去了。法轮功全无挨整的思想准备,是因为他们全无挑战当局的主观意图,一旦被整,他们简直难以置信,只觉得自己太清白,太无辜,太冤枉──就是站在当局的立场也是太清白太无辜太冤枉,因此他们要大声疾呼,要申辩要请愿,而这在愚蠢蛮横的当局看来就是在反抗在挑战。于是乎,这些从不认为自己是在挑战当局的人就构成了对当局的最大挑战。

    共产党镇压群众,其惯用手法是擒贼擒王,杀一儆百,从而达到树倒猢狲散的效果。可是法轮功不同寻常,这一年多来法轮功的练功请愿活动基本上都是普通成员的纯自发行为。面对著这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妈大婶、大叔大伯们,“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真是轻也不成重也不成:轻了,毫无威慑力;重了,师出无名。据说有不少奉命镇压的基层干部和公安人员都对“最高指示”“很不理解”,在私下说这些法轮功一般成员总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吧,不能算“敌人”。象法轮功这样一种良顺柔弱者的群体,竟然不期然而然地扮演了抵抗世间最暴虐政权的吃重角色,这在历史上无疑是非常罕见的。

    (27)追求生命的意义

    我们注意到,许多法轮功成员在解释他们不屈抗争的动机时,并非个个都说是为了“得道”,“长功”或“成正果”,更多的倒是强调对真理的捍卫,对道德的坚持,对人生意义的追求。这种动机是一般不信法轮功的人也完全理解的,可是,法轮功成员那种英勇执著,一般人却很难做得到。由此可见,象法轮功这样的具有宗教特性的一套观念,有助于人们──特别是普通人──对人生意义的顽强追求。

    我们知道,寻求生命意义的问题来源于生命的有限性,寻求意义就是寻求对个体生命有限性的超越。意义存在于关系之中。如一位犹太神学家所说,个人好比字母表里的一个字母,单独存在没有意义,只有和其他字母组合成词才能具有意义。因此,寻求意义就是建立关系,就是把自我与另外某种东西联系起来。寻求生命意义的方式无非两种:一种是把有限的、短暂的生命结合于无限的、永恒的事物,如上帝、宇宙精神、宇宙大法。这是宗教的方式(此处的宗教是指狭义的宗教),超世俗的方式。另一种方式则是把自我结合于他人,把个体结合于集体,把小我结合于大我。这是非宗教的方式,世俗的方式。

    传统儒家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都属于后一种。例如保尔的名言(“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雷锋的名言(“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等等。儒家主张“三不朽”──立德,立言,立功。阿伦特在《人类的境况》一书里提出一种人生哲学,和儒家很相似。阿伦特认为,人的功能和潜在伟大之处,即在于他凭借著自己的工作、行为和语言文字的能力,使有限的生命得到不朽的延续。人类最伟大的本质在于追求不朽,而达到不朽的唯一可能途径便是进入公共交往领域,因为唯有与自己同类的他人才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评判,同时也唯有经过他人的见证,才能使自己的行为留存于人类的记忆即历史之中而传播千秋。为了追求生命的意义,人可以一反其趋利避害的本能,直面苦难,敢于牺牲,甚至以吃苦为荣,以牺牲为荣。

    在理想主义沉沦、犬儒主义泛滥的今日中国,恐怕很多人已经对上述追求不朽的冲动感到隔膜,感到陌生,甚至感到荒唐可笑了吧。现在人们讲究的是活在当下,有几个还在意不朽,在意身后的光荣?更不用说用吃苦、用牺牲去换取这种光荣了。然而我们应该知道,寻求生命的意义和追求不朽的冲动,确确实实是深植于人性之中。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名”,所谓“名留青史”,所谓“活在人们心中”,都是指的这层意思。而所谓“虚度一生”,就是指自己的一生不曾在他人心目中留下有意义的痕迹。即便一般平庸之辈,也无不希望能在亲朋好友中留下几桩美好的回忆。限于篇幅,此处我不打算就这个问题多加讨论。我这里要讲的是另外的问题。

    深入思考便不难发现,上述非宗教的、世俗的不朽观有它的局限性。首先,这种不朽很难适合于所有人,它往往只能适合于少数人,适合于少数大人物或出类拔萃之辈。它不大适合于普通人。这不但是说普通人通常作不出英雄的行为,而且还是说普通人即便作出了英雄的行为,因为他们的普通身分,多半也不容易进入历史的凌烟阁。史可法不屈战死,赢得美名天下传,可是与他一道英勇死去的十万扬州普通军民就没有留下姓名,只是化作一个抽象的数字。

    其次,以这种方式追求不朽,要求你的行为事迹必须在旁观而且可传承此行动记忆的同侪团体之前完成。你不能演给白地看,不能演给白痴看。排除了见证和排除了记载,也就是排除了名留青史成为不朽的可能性。当一个专制政权一手遮天,封杀了一切它不喜欢的行为和声音,它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封杀了别人成为不朽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会放弃对不朽的追求和对人生意义的追求,那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再者,要在历史上保持不朽,常常有赖于历史本身的稳定与连续,有赖于人们价值观念的稳定与连续。遇到社会发生猛烈变迁,从而一般人的价值观念也发生猛烈变迁的时候,不朽就显得含糊暧昧了。在古代,女人守节殉节被视为青史留名的美事,可是到了近代则被看做无谓而愚蠢的牺牲,其不朽性的光环就黯然失色了。今天许多中国人之所以变得只顾当下,实在也因为他们经历了太频繁太猛烈的社会变迁与价值观念变迁。许多当年我们认为神圣的东西如今都沦为笑柄,许多当年我们认为不朽的东西都迅速地朽去,连带著我们过去付出的努力、吃苦与牺牲到头来也都失去了意义。历史显得那么靠不住,追求不朽变得如此没把握,无怪乎许多人要干脆放弃对不朽的追求,只顾活在当下了。关键在于,你要以世俗的方式追求不朽,你必须要赢得他人的承认。如果众人的价值观念变化无常,你的追求就显得没著没落,你就很容易心灰意冷。

    相比之下,一个人若以宗教的方式追求生命的意义,他就可以避免上述种种局限性。因为在上帝面前在佛法面前众生是平等的,没有大人物小人物之分,只有心诚心不诚,上帝或宇宙大法不象历史那么势利眼,所以,宗教能适合所有人,尤其能适合普通人。这就是为什么某些粗浅的宗教也比精深的哲学更能打动普通人的原因。信者通过和上帝、和宇宙精神建立关系而获得生命的意义感,因此他不必依赖人的见证与记载。世俗的权力可以阻断你和他人的关系,但无法阻断你和神的关系。一个被监禁的异议人士最怕被世人所淡忘,因为那等于剥夺了他存在的意义,剥夺了他受苦的意义,而信者则比较不害怕孤独,只要他相信自己与主同在。信者希求神的接纳,因此不大在乎别人的承认,不大计较世俗的名声,例如法轮功成员就很少为名位计较,不大热衷于给自己打知名度。另外,信者认定自己追求的价值是出自上帝,出自宇宙精神,具有超世俗以至超历史的永恒性,这样,不管人间社会流行的价值观念怎样变来变去,他们都比较容易坚持不动摇。

    看到法轮功前赴后继,不少民运朋友深感汗颜。这种见贤思齐的态度当然很可贵,不过我以为我们也要知道两者的区别。民运和法轮功不是一回事,民运是世俗的运动。我们没有神话的鼓舞,没有幻想的报偿。这意味著,我们如果要作出同样的行为,必须具有更强大的内在力量。

    与此类似,有些人在比较了海外汉人的抗议中共的活动和藏人的抗议活动后,感叹汉人不如藏人。因为在海外的汉人起码比藏人多一百倍,可是在近些年来的抗议中共的活动中,有时藏人参加的倒比汉人还多。我以为我们也不要忽略两者之间的差异:藏人有民族的认同,还有宗教的认同;若单看对人权与民主的认同,汉人未必低于藏人。

    应该说,作一个真正的民运人士是很不容易的。他不但必须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利,而且还必须尊重别人的同等权利,包括他的敌人的同等权利;更重要的是,他必须反对强权对任何人的压迫(包括法轮功在内的许多宗教信众只反对强权对自己的压迫),他要争取的是所有人的权利,而自己在其中并不谋求任何特权。

    (28)宗教与道德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宗教对于维系道德的积极作用,宗教不但能使好人有所慰籍,而且能使坏人有所忌惮,这后一点也相当重要。陀斯妥也夫斯基有句名言:“假如上帝不存在,一切都是可能的。”要是一个人根本不信神明,不信报应,肆无忌惮,那还有什么坏事做不出来呢?

    在十七世纪十八世纪,西方开始实行宗教宽容。起先,宗教宽容的意义只是承认每个人有权“按照他认为对他的灵魂拯救最有效的方式来崇拜上帝”(洛克《论宗教宽容书》)。最初的宗教宽容并不包括无神论,因为当时许多人认为无神论者既是不信神明,也就是没有道德,所以等于是坏人。有人甚至提出疑问:无神论者们也能组成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吗?换句话,一个有秩序的社会能够没有宗教吗?不少启蒙思想家对宗教(尤其是对教会)严加批判,但他们中间的很多人也承认宗教的积极意义。所以伏尔泰要说:“就算没有上帝,我们也要造出一个上帝来。”

    不过,在历史上,宗教也发生过消极的作用,宗教对道德的意义也并非都是正面的。和上述陀斯妥也夫斯基那句话相反,费尔巴哈倒认为,有上帝才会导致无道德。因为在基督教里面,道德规律被理解为上帝的诫命,因此只有从属的意义。费尔巴哈指出:“什么地方把道德建立在神学上,把法律建立在天命上,什么地方也就可以为最不道德、最不合法、最卑鄙龌龊的事情进行辩护,说出道理”。假如一个人不是根据自己的良知和理性行事,而是根据上帝的旨意行事,上帝叫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要是上帝叫你杀人放火呢?在中世纪的欧洲,难道不是有许多罪恶就是以上帝的名义犯下的吗?另外,我们也不宜夸大宗教对恶的阻遏作用。纳粹党卫军几乎全是基督徒,许多人就在大屠杀期间还忘不了抽出时间去忏悔。

    乍一看去很奇怪,有些人对传统宗教能宽容,能尊重,但对法轮功却十分反感,虽然他们对法轮功的种种批评,几乎无一不适用于传统宗教。考其缘由,或许是因为传统宗教经过时间的过滤,到现在,其信条和行为多半都有边界,一般不会再做出什么极端的事来。新起的就说不准了,新起的宗教或半宗教流派还没定型,再加上信众对祖师的个人崇拜,总让人不大放心。

    我可以理解这种担忧。新起宗教,难免鱼龙混杂。但是,你不能因噎废食。应当看到,在普遍实行政教分离的今天,宗教的消极作用已经受到有效的限制。与此同时,由于整个社会朝著世俗化的发展,宗教的正面意义更见突出。所以我认为我们不妨对各种宗教──传统的和新起的──持一种更开放、更积极的态度。退一步讲,即便有些人对前几年中国“怪力乱神”的泛滥相当不满,那么他们也应该记住培根的一句忠告:“有的治疗比疾病还坏。”有些事情是不好的,但强制镇压就更不好。维护包括信仰自由在内的各种基本人权比什么都重要。当初不少人出于对科学与理性的维护,严肃批评各种怪力乱神,我们理当尊重。这和少数投机家借以向专制者邀功不是一回事,和专制者以科学的名义杀人不是一回事。不过我认为在法轮功横遭迫害之际,他们也应该明确表示反对才是。

    (29)江泽民的梦魇

    在去年七月的九届人大常委第十二次会议上,表决了关于取缔邪教的决定。众所周知,这是江泽民以打击所谓邪教名义下令镇压法轮功在先,全国人大甘当橡皮图章追认总书记“英明决定”在后的一场丑剧闹剧,但毕竟也不是所有人都甘当表决机器。据悉,有田纪云投了弃权票,有丁石孙拒绝投票,两人都以书面形式表达了不同意见。

    丁石孙在书面意见中写到:“任何宗教的宣扬中,都有伪科学、脱离社会现实的成分和带有迷信、虚幻性质的东西。人民有信仰或不信仰的权利和自由。对伪科学、形形色色的宗教学说,不能轻易将之列为邪教。有数百万人信法轮功,时间又这么长,又有较严密的组织形式,说明他们在当今社会要选择一种精神寄托和追求,除了对有违法犯法行径者采取法律追究、惩办外,对任何宗教迷信、伪科学,只能以教育、宣传、相比较来解决,只能以理说服,不能以力压服,只能劝说、劝阻,不能轻易强制取缔、打击。”田纪云则发出警告:取缔法轮功的决定是偏激的,打击面太大,不利于社会安定团结,可能有不良反复和后遗症。

    江泽民也许早就暗地后悔了,悔不该当初把事情做得那么绝。然而我不相信江泽民会认错改错。本来,法轮功不同于民运,纠正镇压法轮功的错误未必会危及共产党的一党专政;但是江泽民却不敢纠正,因为那可能危及他的“核心”地位。共产专制是最不制度化的个人独裁制。共产党最高领袖的权力既是最大的又是最脆弱的。皇帝可以下罪己诏,皇帝可以承认错误而仍然不□鬲□□A因为皇位来自血统,来自天命。民主国家的总统也可以承认错误,因为总统的位置来自选举,来自公认的民主程序。在规定的任期之内,总统再犯错──只要不被弹劾掉──也还是总统,也还能正常地运用其总统权力(克林顿即为一例)。可是,共产党领袖却经不起“犯错误”,共产党领袖却不敢承认错误,因为共产党领袖被定义为真理的化身或正确的代表,如果你自己都承认你错了,不是代表正确了,你凭什么还是领袖?在共产党历史上,最高领袖一旦公开认错,紧接著就大权旁落,就被他的同志们赶下台。从陈独秀、瞿秋白,到王明,到华国锋,概莫能外。

    江泽民知道,如果他公开认错,他的“核心”就再也当不成了。江泽民越是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就越是要维护自己绝对正确的神话,越是要硬著头皮以错为错、变本加厉地错下去,包括继续压制党内的不同意见。其实,当初江泽民一意孤行下令镇压法轮功,本来就兼有打击党内同僚和强化自己权威的用意。事到如今,他已经没有退路。在共产党那里,“伟大领袖”对于“那些反对过自己而又被实践证明是反对错了的同志”多半还是能够“团结”的,倒是对于那些反对过自己又被证明是反对对了的同志最不能容忍。毛泽东就是因为犯了“大跃进”的错误,从此做贼心虚,唯恐身边有谁成了赫鲁晓夫,务必发动文革彻底除之而后快。有消息说,前国家体委主任伍绍祖确因同情法轮功而被撤职,并被秘密逮捕,可见上层斗争之尖锐。当江泽民说他为了接班问题“夜不成寐”,是否也和法轮功问题有关呢?

    (30)法轮功的活力与前景

    在仅仅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共当局对法轮功成员的残酷迫害已达到骇人听闻的地步。据法轮功和人权组织的报道和统计,迄今为止已有三十七名法轮功成员被迫害至死(其中有二十三名是妇女,二十一名均在三十五岁以上),四万多人被非法拘留,五千多人被劳动教养,上百人被判刑,最高达十八年,而且全部没有经过正常法律程序,更有许多法轮功成员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不错,我们暂时无法对上述数字核对查实;不过,既然在光天花日、游客如云、众目睽睽的天安门广场,警察尚且敢于对练功请愿者拳打脚踢,下来后他们会做什么,难道还用问吗?

    有中共官员在回答外界质疑时,因为不敢完全否认法轮功成员被毒打折磨的事实,便诡称是少数执法人员“政策水平不高”。这无疑是谎言。不少分析家指出,和“六四”开枪一样,残害法轮功的指令必定出自最高层(当然,可能是以暗示的形式)。由于坚持练功请愿的法轮功成员太多,抓不胜抓,关不胜关。又由于他们许多人的身分和背景太普通,当局费尽心机也安不上什么象样的罪名,所以当局才使出此等流氓手段,赤膊上阵,就象“六四”公然对普通老百姓开枪一样,直接残害法轮功成员的肉体以至生命,妄图达到消灭法轮功的目的。

    尽管中共用尽一切手段妄图消灭法轮功,但是略有眼光者都不会怀疑法轮功必定比共产党长命。诚如甘地所言:“殉道并非事情的终结,而只是事情的开始。”一种宗教,只有当它涌现出一大批殉道者之后才是真正开始了它的生命。既然许多传统宗教在被压制而消声匿迹几十年之后尚且能迅速地复活,今天中共又能把法轮功压制多久?况且法轮功始终没有放弃公开的抗争。法轮功本来就拥有至少上千万的信众,其影响既深入民间之内,又远播本土之外,如今还产生了自己的殉道者,留下了众多的见证与故事。它的生命力是不可低估的,它的发展前景是不可低估的。

    其实,中共并不相信它能消灭法轮功,因为它对自己的未来早已失去自信。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本来就是失去自信的过敏反应。法轮功事件是“六四”之后又一起极其严重的践踏人权的事件。它再次告诉世人,专制权力的本性就是要扩张,要滥用,要靠镇压人民维护自己的存在。它也告诉世人,对任何一个群体的侵犯就是对所有人的侵犯,我们保卫别人的权利同时也就是保卫我们自己的权利(希望法轮功成员也记住这一点)。我多次强调,冷漠不是罪恶,但它是一切罪恶存在的条件;专制政权的存在,本身就在降低我们的道德水平。我们必须挺身而出,为了别人,也为了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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