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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法案”为何难产?

胡平  2009年10月8日

http://blog.boxun.com/hero/200910/huping/3_1.shtml

 

     916日,也就是中共17届四中全会召开前夕,《南方周末》发表文章,再一次谈到“阳光法案”即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这个问题已经讲了20多年了。有关方面作过调查,90%以上的民众都主张尽快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但是97%以上的官员都反对建立这样的制度。本来,不少人还指望这次四中全会能对这一问题有个交代。可是四中全会结束,公报对这件事一个字也没提。其实早就有人指出,就算制定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不解决问题,因为官员只会申报他们的合法收入,不会申报他们的非法收入和灰色收入。而实际上官员的合法收入只占他们实际收入的很小一部分,民间顺口溜早就说过了,如今的官员是“吃喝基本靠送,工资基本不动”。
    《南方周末》的文章写道:官员财产申报制呼吁20年但难有突破。为了破除官员的心理抵触并避免社会动荡,有部分学者大胆提出,只有来一场对官员现有腐败问题的“大赦”,才可能换取可行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的出台。法学家何家弘甚至说,中国人民必须牺牲一次、宽恕一回。但是,反对的声音同样激烈:赦免原罪?被掠夺的公有财产就这么算了?这种建议客观上保护了既得利益集团的非法所得,你问问工人农民会不会答应!尽管被一些网友斥责为“狗屁理论”,但何家弘依然坚持己见,他认为,财产申报制度在中国之所以难以实行,那就是因为官员的不明财产量太大、涉及面太广,除非高层下决心把这些官员都抓起来。所以何家弘认为“反腐败唯一的出路一定是搞大赦,把以前的腐败统统赦免。”《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湖南的一位官员王明高也主张赦免。他提出“政治上立法,法律上赦免,经济上退赃”的特别方略,以便化解建立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可能带来的政治风险。
    其实,经济上退赃、法律上赦免这种办法,当局早就做过了。2007530日,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布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对中共官员提出了八项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并声明:“本规定发布后三十日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宽处理,对拒不纠正或者本规定发布后违反本规定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等30天大限到期,《中国法制报》记者分别与山西、山东、河北、河南、安徽等地的省纪委联系,了解“规定”实行情况。结果是除了山西与河南,其他地区都表示官员交代情况属于机密,拒绝透露。山西省纪委的答复是,没有一个干部主动交待,河南省纪委则披露,一共只有979人主动说清楚,上交违纪金额只有821万元,平均一个人只有9000元。于是,中纪委的这一规定就不了了之,没了下文。
    无论如何,《南方周末》敢于把中共官员大面积深度腐败的问题拿出来公开讲,这总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在现行制度下,任何治理官员腐败的办法都注定是行不通的,包括“经济上退赃,法律上赦免”这种妥协方案也是行不通的。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共官场的贪污腐败早已病入膏肓,积重难返。主张赦免的人往往拿当年香港的事当依据。不错,1977年,港英当局确实颁布过一个特赦令,宣布对当年101日前警察的贪污行为停止追究。且不说当年港英当局的这一举措究竟效果如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人们并非没有争议;问题是,当年港英当局的特赦只是针对警察,而现在所说的特赦乃是针对全体官员。尽人皆知,如今的中共官场是,小官小贪,大官大贪;“问题出在前三排,根子就在主席台”;包括政治局常委及其家族在内,就很难找得出手脚干净的。你怎么能指望他们会动真格的,制定出一套哪怕是妥协性的法案,从此金盆洗手,自己断自己的财源呢?再说了,今日中共统治集团本来就是靠腐败而凝聚起来的。小说《天怒》的作者早就借书中一位贪官之口道破了其中的奥秘――“腐败使我们的政权更巩固。”因此,他们当然不会真正地反腐败。

   
还须指出的是,今日中共统治集团的腐败令人触目惊心,他们打着改革的旗号,利用专制权力,肆无忌惮地把公有财产变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但这还不是问题的全部。我们不要忘记,不是别人,正是共产党自己,早先打着革命的旗号,利用赤裸裸的暴力,剥夺了全体人民的私有财产。要说原罪,当年的共产革命也是“原罪”,是共产党犯下的第一桩原罪。苏联东欧的共产党也犯下过第一桩原罪。他们也搞过血腥的共产革命。然而到后来,当他们认识到共产的谬误,深知自己对不起人民,因此就放弃了一党专制,在民主改革的基础上实行大众私有化。正像清华大学教授秦晖讲的那样:“(共产)转型国家先把老百姓的东西据为国有,假如如今在私有化过程中,用公正的办法解决还好。不但你现在的私有化让人觉得可以接受,当年的国有化也算是有了个交代――当年我是一片好心,为理想而搞的国有化。现在看看国有制效率不行,公平地还产于民,于前于后都不为一己之私嘛。但是,一旦国有财产被看守者悄悄瓜分了,问题就出来了。现在的私有化像是分赃,那么当年的国有化就像是抢劫了。”在中国,“六四”屠杀中断了本来很有希望的民主进程,从此改革走上歧途。20年过去了,中共已经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了。一部“阳光法案”拖了二十几年都无法出台,就算最后勉强出台了也只可能是一纸空文。这就再一次告诉我们,在中国要克服官场的腐败,离不开民主进程的启动。有志者不要再寄希望于中共,而需要坚定地站在民运力量一边。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0期 2009年10月8日 首发 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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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01/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