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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新疆事件(下)

胡平  2009年9月

http://blog.boxun.com/hero/200909/huping/1_1.shtml

 

     9、小汉族主义与大汉族主义

    有则古代寓言,讲的是有家人修房子,一位邻居见到,对主人说:你这烟囱有问题,容易失火。那主人不听。房子修好后不久,果然失火。幸亏有几个邻人帮忙,总算没把房子全烧光。事后,主人拜谢那几个救火的邻人,但却把那个一开始就提醒他房子容易失火的邻居忘得一干二净。

    我想,这事还好是发生在古代。若搁在今天,只怕主人和救火的邻人会一起指着那个邻居骂:这火就是你煽起来的!哼,这家伙唯恐天下不乱,一直在诅咒烧房子呢!

    今日新疆,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日积月累。汉族民众和维族民众和专制政府有矛盾,汉族民众和维族民众彼此之间也有矛盾。75事件就是各种矛盾累积的一次恶性爆发。尽管当局至今仍然在竭力否认民族矛盾的存在并压制有关讨论,但是在民间,这个话题已经越来越热了。这里,我主要想谈一谈维族民众与汉族民众的矛盾以及这种矛盾和当局民族政策的关系。

    我们知道,很多汉人不满于政府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认为那是对汉人的变相歧视;尤其是在一般刑事案件上对少数民族的“两少一宽”(少捕少杀,一般从宽),更让他们忿忿不平。不消说,这种种不满都是有根据的,也很好理解。然而在维族人方面,他们也有他们的不满,有他们的痛苦;而这些不满与痛苦常常不为我们汉人所意识,更不被我们所理解。

    很多人不赞成对不同民族实行差别待遇。这话按道理当然不错。不过我们应该看到,所谓差别待遇,不仅有对少数民族有利的东西,也有对他们不利的东西。譬如语言。语言在生活中的作用十分重大,自不待言。所谓中文,实际上是指汉语。当然,在中国,汉人占90%以上。把汉语规定为官方语言是合理的。然而,这也就意味着把其他语言置于不利的地位,从而也就意味着把母语是其他语言的民族置于不利的地位。一个讲汉语的人可以在全中国通行无碍(除了极少数偏远落后地区),而一个讲维语或藏语的人,只要离开自己的家乡就寸步难行。这不也是一种差别待遇,而且是一种更严重的差别待遇呢?

    有汉族朋友说:中国哪有什么大汉族主义?中国只有小汉族主义。作为汉人个体,有这种感受实不为怪。但倘若我们记住,所谓大民族主义,其典型表现之一就是强制同化其他民族;那么我们就该懂得为什么维族人藏族人会指责大汉族主义了。

    问题就在这里。在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徒有虚名。共产党一直在推行强制性的和隐蔽的强制性的汉化政策,近些年来更是变本加厉。在新疆,各级领导的实权(即党权)几乎都掌握在汉人手里。早先还有个赛福鼎当自治区党委书记,那以后就再也没有维族人担任自治区第一把手的了。按说,中共建政60年了,自己培养的干部也很多了,难道就找不出一个能当自治区党委书记的吗?这表明中共当局对维族人总还抱有“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猜忌,不放心。维族人焉能对此没有感觉?王乐泉上任以来,加强对维族文化与宗教的限制,当局拆除了喀什葛尔老城等历史悠久且具有重要象征意义的传统文化建筑;规定在小学用汉语代替维语,并且禁止或者限制政府工作人员信奉伊斯兰教,包括不得留胡子,不得戴头巾,不得在工作场所斋戒或者祷告。维族人庆祝自己的传统节日也受到很大限制;如此等等。这不能不使得具有显著民族特征和民族意识的维族人深感被歧视被压制。事实上,当局对维族的方针是:大处严打,小处放宽。当局采用高压态势,不能容许少数民族有任何民族情绪。一个民族干部,在会议上稍微发点牢骚,就肯定得不到提拔,还有可能被开除。对少数民族而言,上述种种,不是大汉族主义又是什么呢?

    10、当大量汉人进入维族人的家园

    在谈到新疆问题时,很多西方的学者记者都不约而同地会谈到汉人移民的问题。这一点很让许多汉人不解和不满:新疆是中国的地方,我们去那里难道也是问题吗?况且我们还促进了那里的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不过从维族人的角度看,事情就很不一样了。

    德国诗人兼哲学家赫尔德曾经对人的归属感做过很好的阐发。赫尔德说:归属感是人的一种基本需要。人既需要吃喝,需要安全感和行动自由,也需要归属某个群体。人需要使自己成为某个群体的一部分。他需要用这个群体自己的语言、传统、艺术和想像力来发展自己的情感世界。所谓有人性,就是到某一个地方能够有回到家的感觉,会觉得和自己的同类在一起。

    这就是说,人只有在他所属的那块土地上,和他所属的群体在一起生活,用母语和周围的人交流,他才能感到自在。如果他们发现在自己的这片土地上,涌入大量不请自来的外人,说着不同的语言,并不入乡随俗,而是把另外一套文化全都带了进来,喧宾夺主,反而占据了主导地位;他们就会感到自己的家乡在沦落,感到自己的文化乃至自己的民族面临生存危机。他们就会产生强烈的失落感。

    据统计,在新疆的汉族人口,1949年时仅占当地总人口的 6%,现在则高达40%。这还没把军队及其家属包括在内,没把数量可观的未注册的流动工人包括在内。与此同时,维族人的比例则相应下降,从1949年的76%下降到现在的46%。汉语文化也愈来愈强势。在大多数重要领域,都是汉人占据要津;甚至在下面,维族人的位子也在大批大批地被汉人占领。这就使很多维族人觉得他们在自己的家乡已经成了少数民族,在文化上沦为边缘人,在经济上成了弱势群体。他们感到自己的家园正在迅速地沦丧,因此,他们不但对当局,也对一般汉人产生了强烈的不满。

    75事件后,网上有两篇文章流传很广。一篇是黄章晋的《再见!伊力哈木》,一篇是作者署名“一个兵团二代”写的《告诉你真实的乌鲁木齐》。头一篇主要表达的是一个维族知识分子的看法,后一篇的作者当然是汉人。两篇文章的观点有不少区别,但是它们对事实的描述却相当一致。两篇文章都揭示出,在今日新疆,汉人已经全面占居主导地位。

    其实,像伊力哈木这种维族知识分子,本来对汉人和汉文化是很佩服的。他认为落后的维族要进步,需要汉人的帮助带动,就算汉人是殖民者,对新疆也是好的。但是,“你看看西方殖民者,从来都是带去先进的制度、先进的文化、先进的生产力,他们高高在上,一个英国人从来不会跑到印度和当地人去抢重体力活”。可是你们汉人呢?高端的工作你们占了我们不眼红,“但连扛麻袋这样的苦力都要和我们维吾尔人抢”,这算什么事呀?维族人到内地去,不懂汉语就吃不开。这点维族人理解,不会抱怨。但要是维族人在自己的家乡找工作,哪怕是工地挖沙子小区扫地当保安也要懂汉语,懂了还不一定给(新疆很多招工启事,写明了只招汉人)。你让维族人作何感想?

    “兵团二代”在文章里也写到类似的情况。他讲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在新疆,汉人的节日,维族人也放假;维族人的节日,维族人放假,汉人照样上班。这看上去对汉人很不公平,“但是仔细想一下,才会发现这里面竟有一个惊人的秘密。因为这个现象说明……在新疆,一切活动都可以不依赖维人的参与而正常进行。”可见维族人在自己的家乡已经落到了什么地步。

    使得问题更糟糕的是,维族人的这种种不满与痛苦没有表达的渠道。如果他们向当局申诉,当局每每不理睬;如果他们在网上发言,当局还很可能扣上“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的罪名抓人。如“兵团二代”说,维族人原本没有什么独立的想法,可是在如今这种情况下,如果再有人宣传,“说独立好,汉人拿了我们的地,拿走我们的油,拿走我们的棉花(这些也全有事实依据),你发现自己现在没有工作,只能在街头混,那么我想,只要是有思想的人,都会生出悲愤之情的”。民族间的怨恨常常是笼统的。维族人觉得“是你们汉人抢了我们的饭碗,是你们汉人在欺负我们,我能分得清是哪个汉人欺负我哪个不欺负吗”(《再见!伊力哈木》)

    在新疆的汉族老百姓当然是无辜的。我们汉人的问题是,在和少数民族交往时,我们很少去设身处地。我们很少去了解别人的感受,我们不曾意识到我们的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困扰和招致的怨恨。这也许是在中国,汉人占绝对优势。因此很多汉人有一种强者的傲慢,根本不觉得他们有必要去换位思考,去体会维族人的感觉,他们对维族人的不满乃至敌意熟视无睹,并不放在心上。有些人甚至不掩饰他们对维族的歧视和鄙视,对可能招致的怨恨满不在乎。这些汉人无非是想:就算维族人很生气,他们又能怎么样呢?他们造不了反。

    但问题是,高高在上的统治者可以这样想,作为普通老百姓的汉人可不能这样想。那些深怀怨恨的维族人虽然数量很小,手中也没有现代化的武器,他们的力量不足以攻击政府,但足以对汉族平民发泄仇恨。王力雄和芦笛都把在新疆的汉人老百姓比作人质;一旦有什么事触发暴乱,遇上亡命之徒,他们就是首当其冲的牺牲品。

    在这里,我们尤其不要忘记,中国的政府乃是世界上最自私、最不负责任的政府。它不善于化解矛盾,却极善于制造敌人。在维护专制权力和保护人民这两者发生矛盾的时候,它总是毫不犹疑地为了前者而牺牲后者。这就使得那些本来就危险的环境变得更加危险,使得那些本来就不安全的群众变得更加不安全。75事件就是明证。

    1175911

    这就需要再讲讲75事件了。

    据中共媒体85日报道,中共当局在新疆地区又破获五起暴力恐怖团伙案件。这已经是第N次了。近些年来,当局多次宣称在新疆地区破获了暴力恐怖团伙案件。这些案件是否名副其实,其中有没有冤假错案?姑且不论。问题是,既然当局有本事能在一小撮密谋分子还没动手之前就破获,为什么却偏偏对由一大群乌合之众吵吵嚷嚷了好些天的75暴乱毫无防范,以至于让暴徒们行凶长达数小时之久才想起动用军警去镇压呢?这中间没鬼才怪!

    然而有人却说:美国政府也没有防止住911呀。

    75911相比,极不恰当。首先,911恐怖袭击采取的方式史无前例,它甚至超出了好莱坞那批专拍反恐片的编剧们的最大胆的想像。75则不然。75暴乱采用的是最古老最传统的方式,用的是棍棒刀具,砖头石块。傻瓜都能想象得到。

    其次,911参与者只有很少一批人,故而可以高度保密,大量的策划和准备工作又都是在美国境外进行的,美国政府难以知晓。75的参与者至少有几百人上千人乃至几千人,从互通声气到结伴参与都是在境内,都是在当局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的,而当局又拥有世界第一的对付老百姓——更不用说所谓敏感人士——的监视系统(包括金盾工程和大量的五毛与线民)。海莱特一介平民,尚且能清楚地掌握情况做出准确预报(见下节),何况当局。

    再有,911毫无预兆。911前夕的美国,阿拉伯穆斯林族群和政府,和其他族群关系正常,国际上也没有发生有关的特殊事件。在新疆,维族与汉族之间,维族与政府之间,关系本来就紧张;当局对维族人的动态本来就高度关注。更重要的是,75前夕发生了626韶关事件,消息迅速传入新疆,在维族人中立即引起波澜。一个人只要不太迟钝,他就会知道要出事。

    75事件和1992年美国洛杉矶黑人暴乱相比也不恰当,因为洛杉矶事件是突发事件。1992429日,美国洛杉矶一地方法院宣判去年33日殴打黑人青年罗德尼。金的4名白人警察无罪。当天晚上,洛杉矶数千名黑人聚集街头举行抗议活动,随后就局势失控,爆发了大规模的暴力冲突。从前因到后果,整个过程一气呵成,令地方政府措手不及。新疆事件不同。新疆事件不是突发事件。众所周知,626韶关事件是新疆事件的导火线;而从62675,中间有差不多十天的时间!不论是疏导还是防范,当局都有足够的时间。然而当局却偏偏是既不疏导,也不防范;而且还火上浇油,激化矛盾。这和92年洛杉矶暴乱岂能相提并论?

    12、追问75事件

    香港《亚洲周刊》723日发表文章,提到乌鲁木齐一位名叫海莱特。尼亚孜的维族知识分子,曾于74日下午8点,向有关部门提出预警。并于75日上午10点左右,面见自治区政府主要领导,当面提出三条建议:第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在中午12点以前出来发表讲话;第二,通知民族聚居区的汉族商人,早点关门回家;第三,能调动多少部队就调动多少部队,首先把民族聚居区隔离起来,在一些关键路口进行封锁、巡逻,下班以后戒严。这位领导当时表示,要打电话请示,结果是三条建议一条都没被采纳。海莱特说,他不是唯一的向政府提出预警的人,有人比他提的还早。

    按说,海莱特提出的三条建议是比较周全的。首先,政府出面讲话,可以疏解维族人的不满,缓和紧张局势。即便还有极少数人要闹事,起码不会闹到那么大的规模和程度。与此同时,政府再调集大量军警严加防范,并告知汉人做好自我保护,就算不能消除暴乱于无形,至少也能减少到较小的程度。然而政府却偏偏是一条也不采纳。这是为什么?这是我们每一个人都最需要追问,最需要思考的问题。

    是政府事先没有估计到事态的严重性吗?不可能。用不着海莱特74日下午来提醒,早在韶关事件的消息传到新疆后,新疆政府马上就会想到:1、有维族人会上街,要求政府主持公道给个说法;2、有人会冲击政府;3、有人会报复,打杀汉人,等等。那么,政府为什么不积极应对,预加防范呢?

    其实,政府决不是没有预加防范。根据中新社76日的报道,75日下午五点钟左右,“两百余人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聚集,新疆警方按照工作部署和处突预案开展相应处置工作,依法强行带离现场七十余名挑头闹事人员,迅速控制了局面”。由此可见,在打压和平抗议方面,政府是早有充分准备,动作神速。到了九点钟,有不少维族青年冲到人民广场自治区常委附近,“企图进入常委机关大院未遂后离去”。由此可见,政府对保护自己也是早有准备,固若金汤。政府唯一没做的只是没有派军警对汉族平民加以保护。这决不是警力够不够的问题,因为你政府至少可以还有多少就派多少嘛。如果担心警力不足,还可以像海莱特建议的那样,让汉族平民自己保护自己嘛。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政府别有用心。

    有人说,如果政府事先就派出军警封锁戒严,那岂不是授人以柄,让“敌对势力”大做文章,指控你政府要镇压维族人吗?是的。是有这种可能。政府不愿意引火烧身,所以它不愿意在事先就派出军警封锁戒严。但政府这样做,正好说明它只关心自己,不关心民众;它只在乎自己惹不惹麻烦,不在乎汉人老百姓是不是会遭到无妄之灾。再说,海莱特的三条建议是配套的,如果政府不采纳第一条,即不站出来发表讲话,那么,只采纳后两条也是没用的。

    根据官方报道,暴乱是在8点半以后开始的,大量暴力行为是发生在乌鲁木齐南边的维汉聚居区。然而根据《纽约时报》717日的报道,在整个暴乱过程中,简直看不到什么军警的影子,即使有,也只是袖手旁观。一直到半夜一点钟,暴乱已经接近尾声时,大量的军警才出现。《纽约时报》的报道特地提到,在打砸抢开始不久,一位姓韩的出租车司机被维族人硬从车里拽出来,旁边就有一个警察却没有上前制止。照理说,警察制止街头暴力乃天经地义,这难道还要请示上级请示中央吗?就算你警察担心自己打不过暴徒,你总该立刻向上级报告吧。在通讯如此发达的今天,那顶多也不过是几分钟的事。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警察事先是得到指示的,要他们不要采取行动。

    问题就在这里,新疆政府拒绝主动对群众讲话,当别人找上门来,举行和平抗议讨个说法,又立刻打压。这本身就已经是在激化矛盾,在堵死用和平的理性的方法解决问题或缓和矛盾。这就为暴力犯罪创造了最好的外部诱因。此后,政府又听任暴徒行凶数小时之久。我想,在75事件爆发前一刻,当海莱特极其失望地发现政府没有采纳他的任何一条建议时,他就应该料到,那些准备和平抗议的维族人必将被打压,暴乱已经不可避免,一些汉人是已经死定了。

    为什么政府宁可发生暴乱,发生暴徒打杀汉人的事呢?我倒并不认为从韶关事件起,政府就在玩弄一个大阴谋。韶关事件可能是突发事件,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当地政府知道这件事涉及由来已久的民族矛盾,涉及政府多年来不得人心的民族政策,它担心自己出面处理,要么是按下葫芦浮起瓢,要么是两头不讨好,反而使自己成为维族人或汉族人或者维族人和汉族人共同的攻击目标,所以干脆当起缩头乌龟。然而问题是,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这事传到新疆后,新疆政府感到自己极其被动。政府明明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必须站出来对民众讲话才可能缓和紧张局势。然而对今日中共各级官员来说,最怕的就是和民众对话,尤其是面对如此棘手的问题。这个烫手山芋没人愿意接,也没人敢于接。

    在拒绝了对话这种缓和矛盾疏导民怨的办法后,当局只剩下一种选择,那就是激化矛盾,等待和促成暴乱发生。因为一旦发生暴乱,用共产党的话就叫,事情的性质就起了变化,矛盾的性质就变了,问题就简化了,于是政府就主动了。在这时政府再出来镇压,谁敢反对?在这种情况下,公众的注意力全都被流血暴乱所吸引,暴徒必定成为万众谴责的目标,有几个人还去批评政府?一般也就是抱怨政府出手太慢而已,很少人会深入想到“慢”背后的玄机。在事后,政府可以轻描淡写地说自己对敌情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很好,因为这又为趁机进一步打击各种异己力量提供了最好的口实。

    谁要是不接受这种解释,请给出另外的解释。

    13、和毛时代的比较

    今日新疆的形势相当紧张。那么,毛时代的新疆是否比现在还和谐一点?当然未必。只是那时当局对讯息的控制更严密,很多事情外界无从知晓而已。

    不过,倘若仅就民族关系而言,毛时代倒确有可能比现在缓和一些。因为毛时代讲的是共产主义意识形态,讲的是阶级斗争。那时候,人们在意的身份认同是革命反革命,是红五类黑五类。“亲不亲,阶级分”:“亲不亲,线上分”。民族身份、民族矛盾则被淡化,故而不显著。毛时代绝不是一个和谐的时代,而是一个严重冲突的时代,但那时的冲突是以另一种面貌呈现的。

    今天的情况则不同。随着柏林墻倒塌,共产党意识形态彻底破产,原先被掩盖被冲淡的民族问题,文化问题日益突出。现在,中共为了排拒自由民主,找不出别的理由,就宣称自由民主只是西方的价值,没有普适性,否认世上有任何普遍适用的价值,竭力强调特殊性,强调“国情”,大肆鼓吹民族主义。可是这种做法也是双刃剑:你鼓吹你的民族主义,那就必然反过来刺激别人的民族主义;你讲你的文化传统,别人也会讲别人的文化传统。你大讲特讲“炎黄子孙”,大讲特讲儒家传统,可是,像维族、藏族,人家不是炎黄子孙,也不属于儒家传统,你这样讲,不是刺激人家的疏离感,刺激人家的分离意识么?官方讲中华民族,可是中华民族这个概念是个政治概念,不是民族学上的民族概念,再说,这个概念也只有一百年的历史,要用这个概念塑造一种共同体的感觉,效果是很有限的。中共拒绝普适价值,它拿不出能够凝聚各民族人心的东西,只有靠强力,而强力又恰恰是有反作用的。

    另外,从经济上讲,今天的中国也和毛时代有很大变化。毛时代是计划经济或曰指令经济。政府包办一切。它只要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使用上和社会成员的控制安排上实行均等的或略向少数民族倾斜的政策,各民族彼此之间就不会有太大意见,也就不会有太大的冲突。自从经济改革以来,上述局面极大改观,政府已经不可能掌握所有的资源分配和机会分配,即使它依旧做出某些规定照顾少数民族,但这些规定往往只停留在纸面上。由于汉人占据大量资源,出于管理的方便和利益的追逐,大量的机会必然被汉人所占有,维族人的生存空间越来越狭小,与汉人的矛盾也越来越严重。

    14、余论

    上节提到的问题,很多人都是看到的。不过他们以为这些都是正常现象,是一个多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走向民族融合即同化的必经的阵痛。在他们看来,如果说当局的民族政策有什么错,那就是错在没有彻底抛弃民族自治那一套。据他们说,所谓民族自治这一套是昔日苏联斯大林发明的,它既是民族冲突的原因,也是后来苏联解体的根源。

    我不赞成这种观点。我先前已经写过《谈谈民族自治问题》和《再论民族自治问题》两篇短文阐明我的观点。这里我要强调的是,首先,民族自治这一套不是苏联人发明的,早在苏联建立之前就出现了。例如,奥匈帝国的架构就具有民族自治的特点。另外,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19年,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民族自决主张,也就包含了民族自治的内容。这一点伯林早就讲到了。伯林说:新兴的民族国家“哪怕只从自己的历史经验中认识到某种道理的话,它就会认识到必须满足境内各种族和文化群体对自治的渴望”。再者,否定民族自治,就意味着实行更彻底的强制性同化政策。不错,历史上很多民族融合即同化,实际上是靠强制手段才成功的。但问题是,在当代世界,我们还能够重复那些前人的做法吗?我们还愿意付出他们所付出过的那些代价吗?过去行得通的那些做法,在当代背景下还行得通吗?如果你是认同人权民主理念的,你更应该考虑,那种强制性同化的做法是否和人权民主理念能相容不悖。我以为在上面这几个问题上,答案都是否定的。

来源:《北京之春》2009年9月号  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09/140/20098301430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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