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制度的問題與人的問題
共產極權主義標榜理性,它以理性的名義壓制一切它認為不理性的東西,以便使得人人都理性。可是它恰恰會引起理性自身的反抗,確切地說,它會引起理性尊嚴的反抗,因為理性是自由的,理性要求自己作主,理性拒絕外力强加的規定,哪怕這種規定用的是理性的名義。這就是極權主義與反極權主義的鬥争,這就是思想改造與思想自由的鬥争。
由此可見,在那些高呼“自由萬歲”而不顧風險投入争取思想自由的鬥争的人們那裹,他們所理解的自由决不是無可無不可的自由。倘若是無可無不可,那又何苦冒風險去争取它呢?給甚麽要甚麽不是更省事麽?造就是說,在自由鬥士的心目中,思想自由意味着追求真理的自由,而真理具有高於一己利害的價值。然而,真理乃是具有普遍性的東西,真理要求普遍的承認。你認為你應該追求真理,你就會希望别人也應該追求真理;你認為甚麽是真理,你就會希望别人也承認它是真理。可是,言論自由衹給人們追求真理、講出真理提供了保障,它並不能擔保所有人都去追求真理,接受真理。相反,它倒容許别人不追求真理、不接受真理。自由的獲得意味着每一個人可以按照自己的願望去生活。用一句美國人的口頭禪,叫“成為你自己”。其實,“成為你自己”的本義是“成為你應該成為的自己”,它要求我們設置一個更優秀的自己而不斷地向這個標準努力。可是人們也完全可以把它視為不要一切標準的指引或約束,理直氣壯地自我放縱。這就是自由的全部問題之所在。在前面幾節,我引述了一些思想家對自由社會的批評,把那些批評意見歸結起來,無非就是這個問題。
譬如說,馬爾庫塞批評當代工業文明把大眾變成了衹追求物質慾望的“單向度的人”。這種批評暗中假定了大眾本來都是有着高尚的精神追求的,衹是讓不良的體制給“異化”了而已。可是,證諸幾十年來各種各樣的社會改變實驗,我們不能不對這一假定有所懷疑。在高尚的精神食糧和绝非必需的奢華物品同樣能够自由提供的情況下,有些人要舍前者而取後者。在既能够自由地參與公益活動與政治活動又能够自由地追逐聲色犬馬的情況下,有些人要舍前者而取後者,那怎麼能說都是體制的毛病呢?不錯,你可以說權勢者能够利用豐厚的經濟技術資源向大眾傳播一套錯誤的觀念,可是,别人是否接受是否信從,那完全是另一個問題。
弗里德曼(MiltOn
Frcedman)寫道:“有人宣稱消費者會被廣告牽着鼻子走,這一論斷怎麽樣呢?正如許多耗資巨大的廣告宣傳的可耻失敗所表明的,我們的回答是消費者不會被廣告牽着鼻子走……從根本上說,廣告是做生意的一種成本,企業家都想從付出的錢中得到更大的好處。設法滿足消費者真正的需要和願望,比起試圖製造人為的需要和願望,不是更為合理嗎?的確,同製造人為的需要相比,向消費者出售滿足他們現有需要的商品,一般是比較便宜的。”1在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更是如此。衹要存在着不同觀念的公開競争,衹要人們享有自由選擇的權利,我們就没有理由認為財大氣粗的一方一定能佔多大的便宜。俗話說得好,有理不在高聲。聲音大的好處無非是收聽面廣。但是,聲音小的一方,如果其觀點果能打動人心,終究還是會被大家收聽和被大家信從的,充其量要多一點時間而已。假如我們承認,在任何社會中,人們對資源的佔有都不可能完全均等,那麼,由於聲音大小造成的傳播快慢這一缺陷就在所難免,不過那並不是多麽嚴重的問題。
一班具有烏托邦傾向的激進思想家有一個共同的特點,他們總是把社會上的一切問題都歸結為制度的問題,殊不知許多問題是人本身的問題。我當然不是說現有的自由民主制度已經不再需要改進,事實上,自由民主制度的優點正在於它為制度的不斷改進提供了良好的機會。但與此同時,這種制度也為自身的改進設置了一個界限,那就是任何改進須以不侵害基本的個人自由為限。無怪乎這種制度總是不能被那班激進的思想家所接受了,因為在他們形形色色的改革社會制度的偉大藍圖中,或明或暗地都包含了剥奪他人自由的内容。他們不以防止人作惡為滿足,他們還希求人人行善。對於充滿弱點的人類來說,那就非採用强制不可,那就非剥奪他人的自由選擇權利不可。所謂“那些想在人間建立天堂的人往往造成了地獄”,其原因便在於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