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必定是隐瞒,隐瞒未必是欺骗。
|
选择更多年份: |
||
|
|
驳“北京内幕:胡锦涛亲自下令逮捕刘晓波” 胡平 2008年12月 http://blog.boxun.com/hero/200812/huping/3_1.shtml
|
博讯网站12月11日登出一篇文章“北京内幕:胡锦涛亲自下令逮捕刘晓波”。这篇文章很奇怪,连作者都没有。 文章写道:“胡锦涛还认为:(零八宪章)第十八款的要害在于其末句结论:'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因此,这已经不是什么人权问题、民主问题等'异议认识',而是国家分裂的大原则问题!是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新的国家'中华联邦共和国'的严重问题。胡锦涛最后作出结论说:所有签署者在事实上都犯下了叛国罪!需要严肃处理!”文章还写道:“内幕消息指出,显然,律师张思之、莫少平作为签署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表现像是'法盲'一样。他们没有认清,'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的宣言,并不是'抨击了一下政府','批评了一下共产党',而是在建立一个新国家!也许他们两位和其他一些签署人,是不明就里,也许是假装糊涂,外人不便猜测。但是显然的,《零八宪章》白纸黑字要'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是铁定的了。这个事件,就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的前夕,等于是在宣告一个新政权的诞生,其意义等于1931年在江西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一样重大。所以立即引起海内外高度重视!” 上述内幕消息是否可靠(我看是假的),故置不论。我这里要说的是,把《零八宪章》第十八款打成“叛国罪”是极其荒唐的,完全站不住脚的。“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这句话分明是指未来,不是指现在。现在连民主宪政架构还没有建立起来呢。这和中共“1931年在江西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根本不是一回事。众所周知,在谈到未来民主中国――特别是在谈到两岸统一时――宜采取何种结构形式,单一制还是复合制?如果是复合制,联邦制还是邦联制?海内外很多人都主张采取联邦制。你可以赞成、也可以不赞成联邦制,但这和什么“分裂”、“颠覆”、“叛国”毫不相干。已故中共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在1997年11月16日关于两岸关系的讲话中,谈到一个中国原则时,说:“一個中國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一個中國,應是一個尚未統一的中國,共同邁向統一的中國。”按照上面这篇既无作者又无出处的文章,汪道涵岂不也是“企图颠覆中华人民共和国”,犯了“叛国罪”吗? |
||
【時政۰观察】选择年份: 【读书۰评论】选择年份: |
||
last updated 01/16/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