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之中最基本的自由乃是表达的自由,即言论自由、 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见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 在表达自由仍然受到严厉压制的情况下, 经济活动的自由不可能是完整的,不可能是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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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同胞的人权而战 胡平 1997年3月 http://blog.boxun.com/hero/huping/10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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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三十日,美国政府发表了一九九六年度的世界人权报告,其中以三十多页的篇幅讲到了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报告指出,在过去的一年里,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出现严重的倒退现象,异议人士遭到严厉的压制,不是关入监狱,就是被迫流亡海外;其严酷程度,甚至比起勃烈日涅夫时代的苏联犹有过之。
不错,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取得了显著的进步。这是应该肯定的。不过,我们有必要重温一下在两千多年前的中国,一位民间政治家的真知灼见。在脍炙人口的<曹刿论战>一文中,曹刿问鲁庄公凭什么抗击敌国的进犯,庄公说他给老百姓提供了衣食饱暖。曹刿说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了这份恩惠,所以老百姓还是不一定拥护你。庄公又说,大大小小的案件,虽不能说明察秋毫,但我确实是尽己之心以求其实,或者狱无冤枉。曹刿立刻答道,这就好了。你尽到了你的本份。由此可见,政府的首要职责是,在防止人民彼此伤害的同时,防止政府本身对人民造成伤害。现今中国大陆人权状况严重恶化的根源,恰恰是政府自身。六四过去已经七年多了,至今仍未得到最起码的公正处理。仅此一端,便足以证明中共在人权方面的表现是极其恶劣的。不论它在其他方面取得了多少成就也不能改变这一点。 ——《北京之春》 1997年3月号 http://beijingspring.com/bj2/1997/60/2003121517331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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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02/0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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