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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人頭勝過砍人頭  第五輯 開卷有益

讀吳思《潛規則》與《血酬定律》

胡 平 (200511)

    北京學者吳思的兩本書《潛規則》和《血酬定律》很受讀者歡

迎,在大陸歷史作品排行榜上一直居高不下。吳思先生善於發明新

概念。他提出的幾個概念,例如“潛規則”,如今已經成為流行詞。

    吳思的書富於啟迪兼妙趣橫生。這兩本書都是提出一個大觀念,

試圖用它來解釋歷史和社會——起碼是用來解釋中國歷史和中國社

會。不過你要是不同意作者的大觀念也沒關系。你依然會認為吳思

的書是有價值的,因為它能刺激你的思考,另外也因為吳思的書經

得起拆卸:即便吳思的思想作為一臺整體的機器不能運作不能成

立,但其中很多部件還是很閃光很靈便的。

    吳思的思想可簡述如下:所謂潛規則,是指在主流意識形態或

正式制度所明文規定的規則之外,人們私下認可的行為約束。所謂

血酬,就是流血拼命所得的酬報。血酬的價值取決於所拼搶的東西,

這就是血酬定律。吳思還從西方學者那里借用了元規則概念。所謂

元規則,就是那些決定或選擇規則的規則。什么是元規則呢?按照

吳思,那就是:暴力最強者說了算。而暴力最強者的選擇,體現了

對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在吳思看來,人都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

化的,為此不惜使用暴力,暴力最強者勝出,根據自己的最大利益

制定規則,甚至以此來定義正義觀念。其他人也同樣出於自身利益

最大化的追求而與暴力最強者發生種種互動關系,從而間接地影響

統治者對法規的選擇以及對正義觀念的定義。這就是人類行為的邏

輯。這就是歷史經驗。

    吳思的這套理論聽了讓人很不舒服。吳思自己也說,當他發現

了這一思想后,“感到了心臟的抽縮”。但不舒服歸不舒服,真理就

是真理,真理未必總是討人喜歡。吳思執意追求真理,不管真理多

么令人不愉快。這種精神是值得贊許的。據說吳思的這套理論贏得

很多人的贊同。不過在我看來,那恐怕幷非吳思的著作有多強的說

服力,而是因為當今中國人本來就流行類似的這套看法,兩者一拍

即合而已。我疑心吳思的思想是和六四分不開的。它帶有六四后中

國的時代烙印。八九民運功虧一簣,理性終於敗給了暴力。於是一

般人很容易由此得出結論,理性是無力的,道德是無力的,暴力才

是一切。

 

方法論的缺陷與一元論的固執

 

    從方法論的角度看,發現人類行為的基本規律的方法有兩種,

一是哲學的,一是歷史的。哲學的方法是對人的本質,對人性,對

人的存在進行分析;歷史的方法是對全部歷史進行通盤的考察和研

究。可是吳思的方法兩者都不是。吳思只是挑選出一部分歷史和故

事,然后從這些歷史和故事中分析歸納出一套道理。這種零碎的取

證和論證方式是不足以支持他所提出的那種大觀念的。

    我們可以把吳思算成一元論者。我們知道,一元論者——例如

黑格爾、馬克思、弗洛伊德——總是企圖把人類的全部行為歸結為

一種動機。要駁倒一個頑固的一元論者幾乎是不可能的,因為他們

總是有辦法在其他的動機背后找出那種他們認為是更深刻、更真實

的某種單一的動機,把其他的動機統統還原為他們自己提出的那種

單一的動機。但是這樣一來,他們就勢必把自己提出的那種觀念的

內涵無限擴大,以至於面目全非。

    例如弗洛伊德,什么都歸結到性。到頭來連那些和性八桿子都

打不著的東西也成了性。吳思也有這樣的問題。吳思的理論甚至不

能解釋吳思自己的行為選擇。作者自己也多少意識到這一點。吳思

說到對自己的評價:“我寫出一個好東西來,它比起一萬塊錢來是

值得還是不值得?”吳思說,那就意味著我對我自己認為是什么,

我對自己身份的認同。對我來說,利是什么,害是什么?什么東西

最體現我的本質、我的需要?這就等於說,凡是一個人追求的東西

就是他的利益所在,而不管他所追求的東西和我們平時所說的利益

是多么的不相干。利益是個筐,什么都往里裝。這樣定義利益無疑

就太牽強了,而且它還會引出另外的問題,即不可證偽的問題。人

類的行為分明多種多樣,有的甚至截然相反。明明是不同的、甚至

完全相反的行為卻硬被裝進同一個概念去解釋,一個概念可以解釋

所有的問題,以至於在邏輯上就不可證偽。這樣的概念還有什么意

義呢?

 

吳思理論的盲點

 

    從內容上分析,吳思理論的弱點就更明顯。如果人人都是在追

求利益最大化,那怎么還有好人和壞人的區分呢?有的只是會算計

和不會算計的區分。功利主義者邊沁講過一句話:“罪犯就是數不

清數的人。”這或許適用於小偷強盜,但決不適用於思想犯政治犯。

用利益最大化是無法解釋那些甘冒風險而為某種理想理念抗爭的人

們的行為的。

    吳思說:血酬就是流血拼命所得的酬報。但既然是“拼命”,

那就很有可能把自己的命給拼掉,如果自己的命都拼掉了,酬報

從何談起?吳思說:“人們的核心計算是,為了一定數量的生存資

源,可以冒多大的生存危險?可以把自身這個資源需求者傷害到什

么程度?”但問題是,一個人投入生死的斗爭,幷不都是為了獲取

生存資源。有些人是身陷絕境,拼也是死,不拼也是死。但大多數

人的處境不是這樣極端。大多數人不是不拼命就活不成所以不得不

拼命。在大多數情況下,不拼命是有把握活得成的,拼命才有生命

危險,不拼命就沒有生命危險。那么為什么還有人愿意選擇拼命一

戰呢?為什么有人要“寧肯站著死,不愿跪著生”呢?其實,貪生

怕死就是奴性。奴隸就是寧愿受奴役也不選擇拚死抗爭,此所以奴

隸之為奴隸。自由人是通過勇氣與奴隸區分開來。近些年來,常常

發生農民工因工資被拖欠憤而行兇殺人的事情。當事人都說得很明

白,他們幷不是沒那份工資就沒法活下去,他們是受不了那份窩囊

氣(這當然不意味著他們殺人是對的,尤其不意味著被殺的人都是

該殺的)。最讓民工們憤憤不平的還不是貧窮本身,而是因為貧窮

而被人瞧不起,被人侮辱,被人不當成人。古今中外,驅使人們鋌

而走險的,常常不是利益,而是自尊心,是那股子氣,那股子血性,

是要求得到承認的意志。

    吳思說:“在發生爭執的時候,如果在肉體上消滅對手很合算,

那么,只要拔出刀來,問對手想死想活,任何爭執都不難解決,任

何意見都不難統一。”“在挑選規則的時候,擁有讓對手得不償失的

傷害能力的一方,擁有否決權。”問題在於,情況往往是,你有刀,

對手也有刀,想死想活的問題不但擺在對手面前,也同樣擺在自己

面前。歷史上,那些起初擁有較少傷害能力的一方最終擊敗本來擁

有較多傷害能力的一方的事例比比皆是。動物界是弱肉強食。在動

物界,強弱之勢是固定的,狼永遠強於羊。人類社會卻不然。在人

類社會,強者與弱者常常是互相轉化的。秦始皇一統天下,建立起

史無前例的強權,但二世而亡。賈誼總結道:“仁義不施,攻守之

勢異也。”此論未免簡單化,但至少說明暴力不是終極因素,還有

別的東西影響以致決定暴力。

    吳思的理論明顯受到經濟學的影響。九十年代以來,經濟學成

為中國的顯學。在九十年露出水面的其他許多思想或理論,包括政

治自由主義,很少有不受到經濟學的深刻影響的。例如利益最大化

的假定,把理性等同於算計,把各種規則的產生歸結為不同利益的

多次博奕,都是從經濟學中得來。問題是,在經濟領域里有效的種

種假定,搬到經濟領域之外就不一定有效。老話說“在商言商”,

這就說明人在商業上的行為和在其他領域上的行為是有區別的。有

的經濟學家甚至把經濟學理論應用在家庭和婚姻上,雖不乏閃光的

靈感,但畢竟是以偏概全。愛情、親情,不論其中包含有多少利益

的考慮,但畢竟不能完全化約為利益。

    其實,還在吳思理論問世前,國人就已經流行一種類似的觀點。

這種觀點把人的行為解釋為欲望與理性的組合。欲望讓人追求自己

所欠缺的事物,理性或算計則告訴人獲得它們的最佳方法。簡言之,

人類行為的基本原理就是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按照這種觀點,

連自由民主的建立也無非是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人們相互之間多

次博奕的產物。然而,這種觀點既不能解釋統治者的控制欲,更不

能解釋反抗者的冒險抗爭。必須看到,人除了有欲望和理性之外,

還有別的某種東西。

    吳思理論的最大盲點就在於它幾乎完全無視人的精神性,無視

人的道德自主性,無視人之要求被他人承認的特性。這恰恰反映出

當前中國流行的犬儒主義。所以格外值得我們注意。◆

 

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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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d 03/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