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死去整整三十年了。圍繞著對毛澤東的評價仍然有很大
的爭議。在我看來,這些爭議在相當程度上還不是來自對有關歷史
事實的不同認定,而是源於不同的評價標準和推理邏輯。
有人說:毛澤東統治中國二十七年,當代人要麼是受益者,要
麼是受害者,因此他們的評價未必客觀冷靜,所以對毛的正確評價
還需留給後人。
我不贊成這種說法。古人說蓋棺論定,意思是由於人的複雜性
和可變性,人的好壞、功過只有到生命結束後才能作出結論。毛澤
東已經死了三十年了,憑什麼還不能對他蓋棺論定?
其實,對某些人來說,不等蓋棺就可以論定。譬如一個系列殺
手,只要他殺人的事實得到確認,我們就可以判定他是個殺人犯,
是個壞蛋,我們就有權對他繩之以法,乃至判處死刑,哪怕他還很
年輕,遠遠沒到自然死亡的時候。這就告訴我們,一個人,只要他
犯下了一起(或幾起)十分嚴重的罪行,我們就有權對他定性下結
論。
毛澤東正是這種人。早在毛澤東發動大躍進造成至少三千萬中
國人活活餓死的滔天大罪時,他就已經使自己躋身於人類歷史上的
最大暴君之列。毛澤東早就惡貫滿盈了,沒有文革這場浩劫他就已
經是歷史上的最大暴君之一了。加上文革這樁大罪,只是使他在人
類歷史最大暴君的排行榜上再往前移動幾位,而他作為暴君的定性
是早就確定不移的了。這裡還暫且不談他在更早些時候犯下的幾樁
大罪,如鎮反——毛澤東自己都說他發動的鎮反運動比秦始皇的焚
書坑儒還要厲害一百倍;還有血腥的土改運動和“三面架機槍,只
准走一方”的強迫性的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消滅了整整一代經濟
精英;還有反右,如此等等。
毛澤東的罪惡實在是罄竹難書。除非你對這些嚴重的犯罪事實
從根本上提出有依據的質疑,否則你就沒有理由質疑我們的結論。
如果你對這些事實都大體承認,但依然不接受毛澤東是暴君的結
論,我們就要問你,你的暴君的標準是什麼?照你說,一個統治者
還要壞到什麼地步才算得上暴君?
注意:我們說毛澤東是暴君,並不是僅僅基於受害者的立場,
而是基於人類共同的善惡標準。籠統地說受害者或受益者是沒有什
麼意義的。不錯,在任何時代,哪怕在最暴虐的時代,也總有一些
人是既得利益者。相比之下,在毛時代,尤其是在文革期間,毛澤
東幾乎把中國社會各階層的人都挨個得罪了個遍,以至於到頭來居
然找不出哪一種人可以算得上既得利益者,那在歷史上倒真是很少
見的。
更重要的是,我們在對某一事物作價值判斷時,不能僅僅根據
自己的利害得失,還要看它是否符合公理,是否符合公正概念。如
果某一些人的幸福是建立在另外一些人的痛苦之上,那麼這種幸福
就是不可取的,是應該批判的。即便一些人的受益並非建立在另一
些的受害之上,但只要別人的受害是不公正的,那麼,雖然你不是
受害者而是受益者,你也應該站在公正的立場上對加害者表示抗
議。
希特勒搞政治迫害,發動世界大戰,其受害者主要是猶太人和
外國人,相當數量的德國人並不是受害者,也許其中不少還是希特
勒政策的受益者;可是在二戰後的德國,卻並沒有多少德國人公開
表示對希特勒的懷念。原因就在於,德國人承認希特勒犯下了嚴重
的反人性反人道的罪行,因此他們認為,即便自己是希特勒統治下
的受益者,也不應該為之唱頌歌。這就叫公理。這就叫公道。
最後我要再次重申,我不贊成對毛澤東進行三七開或七三開一
類評價方法。道理很簡單。沒有什麼道德的儲蓄銀行,讓人們可以
在那裡積存好事,以便在適當的時候提取相當數目去抵消他所做的
不公道的事情。因為對人的評價不同於對事的評價。人一輩子做很
多事。對具體的事而言,我們可以評價說哪些是好事,哪些是壞事;
我們也可以開出一列清單,看一看在他所作的各種事中,好事占幾
成,壞事占幾成。但對人的評價則不同。對人的評價涉及一條道德
底線。這條底線決定了我們對此人的整體評價。一個醫生借行醫之
名害死了病人,那麼他就是殺人犯,他就必須受到懲處。這和他是
否還治好過別的病人毫不相干。所謂壞人,並不是指在他生平所做
的一切事中,壞事的比例超過了好事,而是指他做出了違犯道德底
線的事。否則天下就差不多沒有還能稱得上壞人的人了。如果那位
醫生在法庭上高呼冤枉,說:“我治好過一百個病人,只害死了十
個病人。我做的好事比壞事多十倍,對我至少應該九一開。怎麼能
說我是壞人呢?”通嗎?
當然,毛澤東現象是一個極其複雜的現象,值得我們和後人進
行更深入細緻的研究。希特勒死去六十年了,有關希特勒的論文和
書籍至今仍層出不窮,也有個別人為希特勒作翻案文章,但是那不
會改變世人對希特勒是暴君這一基本結論。同樣地,毛澤東是暴君
這一基本結論也是不可改變的。◆
200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