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忍容忍,不容忍不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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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戌百年:改革、革命与重建 胡平 1999年2月 http://blog.boxun.com/hero/huping/268_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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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戊戌百年之際,人們再次對戊戌變法的成敗得失以及革命与改革的關系問題展開了認真的思索。我們至少听到了以下四种不同的觀點: 1.由於戊戌變法是針對舊体制提出全面改革的要求,這就從根本上危及到滿族統治集團的切身利益,所以滿清政府一定會堅決反對,殘酷鎮壓,故而改革絕不可能成功。只有通過暴力革命才能實現制度的根本轉型。 2.如果清政府采納變法主張,由專制君主制轉為立憲君主制,這其實也更符合特權集團自身的長遠利益,可惜的是,以慈禧太後為首的頑固派沒有這份見識,遂導致戊戌喋血。和平改革的路子被堵死,人們只有采取暴力革命。 3.戊戌變法的失敗并不意味著和平改革此路不通,事實上,後來慈禧自己也搞起了改革,後來清政府已經決定逐步實行立憲改革,但由於激進思潮的蔓延,革命派采取了暴力革命的手段,打斷了本來很有希望的和平漸進改革,由此開啟了長期的社會動蕩,反而延緩了現代化和民主化的進程。 4.戊戌變法雖然采取和平改革方式,但其內容、其步驟卻相當激進,這不但無法獲得成功,而且還引發了長達百年的激進主義思潮。 依我之見,以上四种觀點各有根据,也各有不足。 首先,我同意,戊戌變法的目的是對舊体制加以根本變革。但若由此而斷定,滿族統治集團為了維護自身利益,就必定要反對變法,鎮壓變法,那倒不一定。這种觀點暗中假定了每一個人都是按照他所屬的集團利益行事的,其實未必。在大多數情況下,個人与其說是按照他所屬的集團利益行事,不如說是按照他的個人利益行事。否則,我們又如何解釋許多漢族官員也站在變法的對立面呢? 再有,就算我們承認,人的行為是利益導向的,但利益并不是一個現成的、客觀的擺在那里的東西。人追求的利益,總是他當時所理解的利益,這就和他的理念、見識緊密相關。於是可能出現這樣的結果,一個人本來是追求對自己有利的東西,因為目光短淺,看不清大勢,因此找錯了目標,走錯了路,到頭來反而蒙受損害。 假如滿族統治集團接受變法,接受君主立憲制度,皇帝還可以當皇帝,滿族還可以是貴族,雖然權力被虛化、被分享,總比後來被打倒、被推翻好得多。當年粱啟超等規勸滿族統治集團接受變法,苦口婆心,不但責以大義,更是曉以利害,引證古今大量事例,證明堅持君主專制決無好下場,但以慈禧太後為首的頑固派就是听不進去。後來辛亥革命爆發,清政府在內外夾擊下被迫交出政權,起初還有個优待清室條例,皇帝一家還可住在紫禁城內,好歹享有某些特權,後來又鬧出個張勳复辟,失敗之後就連紫禁城也住不下去了,把個优待條例也給鬧掉了,再後來溥儀又在日本人支持下成立滿洲國,失敗之後終於淪為戰犯。如果當初接受變法,又何至於此呢?兩相比較,那种做法對統治者自身真正有利,不是很清楚的嗎? 不過話又說回來,天下自有一類權力狂,他們要的就是絕對權力,為了保住這种權力,他們宁肯被打倒被推翻——正如當年他們為了爭到這种權力不惜拋頭顱撒熱血一樣——也不肯讓權力被限制被分享。中國有句老話,所謂“臥榻之側,其容他人酣睡”,講的就是這种獨霸權力的心態。八九民運無非是要求与當局平等對話,中共當權者就有人揚言:“共產党的江山是死了三千万人才換來的,誰要想要去,誰也要付出同樣的代价!”這就是說,他們宁可不要良性互動,宁可不要雙贏,不要你活我也活,他們硬要你死我活,哪怕到頭來你活我死。好在這种人現在是越來越少了。 清政府鎮壓下戊戌變法,但此後不過十年,清政府自己也實行起政治改革。順便一提,在鎮壓了戊戌變法之後,清政府本來是變得更頑固而決不是更開明。為了進一步抵制西方的影響,慈禧煽動和利用狹隘的排外情緒,引出了庚子事變,八國聯軍入侵北京,用武力直接干涉中國內政。聯軍中有人主張干脆廢除清廷,另立孔子後裔作皇帝,還有人則要求慈禧還政於光緒。再加上一九零五年日俄戰爭日本獲胜,被認為是立憲君主制优於專制君主制的鐵證,於是引起朝野上下對立憲改革的強大呼聲,這樣,清政府才決定實行政治改革。一九零八年八月,清政府宣布了預備立憲的具体計划,許諾在一九一六年頒布憲法和首次選舉國會。到了一九一零年,迫於朝野壓力,清政府宣布修改立憲計划,決定提前四年實行立憲。然而就在這時,辛亥革命爆發了。 近些年來,海內外都有不少學者對辛亥革命提出批評,有些人還進而提出“告別革命”的主張。我理解提出這种主張的良好意愿,不過我以為這种觀點未免失之簡單化。正如大陸學者蘇文所說的那樣,“革命”不是知識分子變的魔術,說句“我革命啦”它便從天而降,說句“告別革命”它便离地而去。因此,我們還需要對革命作進一步的分析。 為革命(指暴力革命)辯護的人總是說,他們把革命當做最後手段,只是在和平改革的路子被堵死的情況下才不得不采取暴力革命。這种辯護在理論上無懈可擊,但證諸實際,我們卻發現,歷史上的許多革命,并不是發生在和平改革毫無希望的時候,而是發生在和平改革有著某种希望、甚至很有希望的時候。我們看到的事實是,在最應該發生革命的時候,往往并沒有發生革命。革命每每發生在那以後。革命几乎總是父債子償。 其間道理也許并不复雜。在壓迫最嚴厲、控制最全面的時候,照理說是最應該革命的時候,但一般來說,那也常常是新理念最難得到傳播的時候,也是反對派最難生存、最難活動和最難發展的時候,而且也常常是民眾最消沉、最感到沒有力量以及最缺少自信的時候,因此反而很難發生革命。等到壓迫開始軟化,控制出現松動,新理念才有了廣泛傳播的机會,反對人士才有了較多的存在和發展的空間;此外,由於當局自己也在實行改革,這一方面是把自己的弱點暴露於天下,另一方面也鼓勵了人們更高的希望与更急切的期待,所以有時反而引發了革命。 如上所說,在應該發生革命的時候往往沒有發生革命,在實際發生革命的時候往往不需要革命,革命在該來的時候不來,在不該來的時候倒來了。這就讓人很有几分尷尬,不論你是主張革命還是反對革命。 在我看來,現實發生的革命其實有兩种,一种是造成的,一种是生成的。 造成的革命,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是革命理念的產物,是激進知識分子的產物。列宁講過:“沒有革命的理論,就沒有革命的運動。”胡适說革命都是“穿長衫的朋友”搞出來的。造成的革命是通過革命者的長期鼓吹和長期准備,由革命組織精心策划和實際運作,并且吸引了為數眾多的民眾積极參与,自覺完成的一种行動。中共革命就是一個典型。 生成的革命則不同。生成的革命是一种自發的行動。一九一七年俄國的二月革命即為一例。按照蘇文的描述,二月革命既不是布爾什維克,也不是任何一個左派政党有計划地發動的。事實上,“沒有一個党直接參加了革命的准備工作”。那時,正在流亡瑞士的列宁心灰意懶,以為這輩子再也見不到革命了。俄國知識界多數傾向保守,不鼓吹革命也不相信會有革命。二月革命來得很“突然”。它起因於一件“小事”:俄歷二月二十三日,彼得格勒“由於運輸不足”使得商店里面包脫銷,導致不滿的居民上街,很快便演變成“自發性罷工”。沙皇根据一九零五年的經驗怀疑杜馬中的“自由派”搗亂,遂下令解散杜馬。不料第二天局勢突變,派去鎮壓騷亂的首都衛戍部隊有几個團率先嘩變,迅即引起全面倒戈,已遵命解散的杜馬見狀便反過來要求沙皇退位,沙皇調兵遣將卻無人理睬,終於被迫在三月二日下台。整個事變不到十天,几乎沒有流血。我們知道,中共是整整打了二十二年仗才把國民党政府赶出大陸,這兩場革命實不可同日而語。國民党政府是被別人戰敗的,沙皇政府基本上是自己瓦解的。 辛亥革命介乎“生成的革命”与“造成的革命”二者之間,偏向前者的成份好象還大一些。在當時,革命派雖然進行過多次武裝起義的嘗試,不過規模都很小,也缺乏統一的指揮和全盤的部屬,武昌起義無非是一小批下級官兵的冒險行動。但是就在武昌起義之後一個多月的時間里,全國就有十几個省的地方當局宣告獨立,被派去鎮壓起義軍的袁世凱則趁勢要求清帝退位。從武昌槍響到民國立元,只經歷了兩個多月。這就是說,清政府的垮台,不是有太多的人要執意推翻它,而是有太少的人愿意保衛它;在當時,并沒有多少人贊成革命派的手段,但是也沒有多少人不贊成革命派的目標。清政府的垮台,主要還不是被革命派所戰敗,更多的倒是政權本身的瓦解。在當時,政治精英們主張革命并直接參加革命的并不多,但盡管如此,革命還是發生了。 當然,生成的革命也不是憑空發生的,它總是和某种社會矛盾的深厚積累,和政府道義威信的极度低落分不開,如果我們不去努力解決這些問題,而只是單方面地去批評所謂激進革命的思想,去宣傳“告別革命”,恐怕是不會有什么效果的。 最後一個問題,在戊戌變法運動中,改革派自身是否犯有激進的錯误? 本來,戊戌變法的目的并不激進。在變法期間,改革派出台的改革方案,孤立地看也不激進(我們知道,改革派關於頒布憲法,建立國會和宣布君民合治等方案,在變法期間還沒來得及提出)。戊戌變法的失敗,其罪責在頑固派。但是從改革派方面檢討,至少表明了他們在策略上不高明。改革派先是低估了頑固派的力量,以為有了皇帝支持就万事大吉。面對頑固派的反對,改革派又不善於使矛盾分离和多樣化,不善於使政治保持彈性和适應性,因此未能避免頑固勢力的致命一擊而全軍覆沒。在這一方面,後人确應該從中吸取教訓。□ ——《北京之春》 1999年2月号 http://beijingspring.com/bj2/1999/280/20039201841.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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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st updated 02/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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